煙幕(軍事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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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幕,人工造成的煙霧屏障。用以隱蔽己方部隊的行動和其他目標,妨礙敵方的觀察和射擊。對光學、電子技術器材的觀測、瞄準等還能構成無源干擾。

簡介,使用說明,

簡介

人工造成的煙霧屏障。用以隱蔽己方部隊的行動和其他目標,妨礙敵方的觀察和射擊。對光學、電子技術器材的觀測、瞄準等還能構成無源干擾。按戰術用途,區分為迷盲、遮蔽、迷惑三類:①迷盲煙幕,通常施放在敵方陣地內,造成敵人觀察、射擊困難,降低其火力效果。②遮蔽煙幕,通常在雙方陣地之間或己方部隊配置與行動地域內施放,用以遮蔽己方部隊配置地域或行動。③迷惑煙幕,通常在無部隊占領的地域內施放,使敵方弄不清己方主要目標的真實位置或企圖。根據施放方法的不同,煙幕還可分為移動煙幕與固定煙幕。施放煙幕的器材有發煙手榴彈發煙罐、發煙炮彈、發煙火箭彈、航空煙幕彈和機械發煙器等(見發煙器材)。

使用說明

煙幕可分散使用,也可集中使用。分散使用多用於遮蔽分隊的戰鬥行動。集中使用多用於掩護部隊的作戰部署,保障部隊突破敵方防禦、強渡江河,遮蔽軍事基地、橋樑、渡口和其他重要目標,以及用在假方向上迷惑敵人等。集中使用通常由合成軍隊指揮員作出決定,司令部統一制定計畫並組織實施。使用時,須正確地選擇發煙地區,避開高地、深溝、窪地和森林。煙幕中心要偏離目標,煙幕面積一般要大於目標若干倍,使敵難以判明目標的具體位置。如果煙幕高度不足以完全遮住敵方視線時,則須增加迷盲煙幕和輔助發煙點。使用煙幕還要切實掌握氣象情況,風速為3~5米/秒時,對施放煙幕最為有利;地面空氣層為逆溫、等溫時,煙幕能穩定地傳播;空氣對流時,構成地面煙幕則有困難。
在戰爭中使用制式發煙器材施放煙幕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交戰雙方都使用過,俄、英等國軍隊還頒布了使用煙幕的教令。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煙幕的運用有了較大發展,在戰鬥中得到廣泛使用,其規模有的已達戰役範圍。20世紀50年代,新的軍事技術裝備不斷出現,對煙幕在現代戰爭中的作用,曾一度出現過爭議。1973年第四次中東戰爭中,埃及和以色列軍隊成功地使用了煙幕,因而重新引起許多國家軍隊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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