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瀋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瀋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是主管全市標準化計量質量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及食品生產安全監督工作,並行使執法監督職能的市政府直屬機構,統一管理和組織協調全市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 隸屬:瀋陽市政府
  • 職責:全市質量綜合管理工作
  • 局長:陳弘
  • 工程師:蘇錫輝
  • 內設機構:辦公室,計畫財務處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領導簡介,法律法規,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全市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全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
(二)負責全市質量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振興綱要,組織落實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擬定和實施全市質量工作規劃;擬定全市實施名牌戰略的政策與管理辦法;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
(三)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和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鑑定,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標準化、計量、認證認可、特種設備等違法行為,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
(四)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組織制定、修訂、審批和發布瀋陽市地區標準;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不包括食品安全標準備案),組織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地方規範的貫徹實施,組織和管理採用國際標準工作,對各級標準的貫徹執行實施監督;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商品條碼等信息標準化工作。
(五)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建立全市計量標準,組織量值傳遞;依法管理計量器具,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
(六)承擔全市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
(七)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市的認證認可工作,負責對產品、服務、管理體系認證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相關實驗室資質認定的受理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承擔綜合管理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的責任,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對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實施進出口監督檢查。
(九)管理和指導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科技交流與合作。
(十)實行市、區縣(市)垂直管理體制,負責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財務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質監局設1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計畫財務處。
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財務預算、決算編制,經費及罰沒財物繳撥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非稅收入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內部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三)科技與對外合作處。
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科技發展規劃、計畫;組織、協調和管理全系統科研、技術開發、技術引進、新技術推廣、科技成果評審、科研專項經費使用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技術機構及實驗室建設規劃、計畫;管理、指導和監督技術機構的技術改造;負責對外合作和技術交流;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外事工作;負責全市地理標誌產品的保護申請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和科技相關的信息化工作;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統計工作。
(四)法規宣傳處。
負責法制工作;負責擬訂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法制建設的規劃和計畫;起草有關質量技術監督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對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制定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指導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法制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重大案件的審理工作;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宣傳報導工作;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著裝工作的管理。
(五)食品生產監管處。
組織貫徹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擬訂全市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制度;承擔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測、委託加工備案等工作;建立和完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體系,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質量安全事故;配合上級部門做好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及化妝品生產許可工作。
(六)質量管理處。
組織實施國家關於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市質量管理工作;推進全市產品質量誠信工作;組織起草全市質量發展規劃、計畫;組織實施全市質量獎勵制度;組織推進名牌戰略工作;組織推廣先進質量管理經驗和科學質量管理方法;承辦建立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有關事宜;參與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並提出整改意見;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產品質量監督處。
組織宣傳貫徹產品質量法律法規;擬訂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度;擬訂全市產品質量監督計畫,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專業性監督,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監督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鑑定工作,指導和監督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監督管理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資格。
(八)標準化處。
組織貫徹國家標準化工作的法律、法規;擬訂地方標準化工作規劃、計畫;組織擬訂、修訂、審批、發布地方規範;組織和管理採用國際標準工作;宣傳貫徹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地方規範,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管理全市企業產品標準(食品標準除外)備案;指導監督新產品開發、投產鑑定、技術改造的標準化審查工作;監督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商品條碼等信息標準化工作;承擔《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相關事項的通報和諮詢工作;指導和監督標準化技術機構。
(九)計量處。
組織實施國家計量法律、法規;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組織建立和監督管理全市計量標準;負責全市計量管理,組織量值傳遞;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對全市製造、修理、銷售、使用計量器具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計量技術機構監督管理,組織強制檢定和比對工作;負責計量監督檢查,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監督管理全市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資格,負責計量檢定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參與地方計量檢定規程、計量校準規範的制定、修定並組織實施;組織計量仲裁檢定。
(十)認證監管處。
貫徹執行國家、省認證認可工作方針、政策、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對強制性認證產品的監督檢查工作,查處認證違法行為;負責對產品、服務、管理體系認證企業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對相關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和認證諮詢、培訓機構及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
(十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
管理全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起草有關特種設備的政策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環節的安全監察;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進出口工作;建立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其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負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和考核;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指導和監督特種設備檢驗機構。
(十二)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局行政審批工作。
(十三)人事處。
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及職業資格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局管領導幹部的考核任免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組、監察處合署辦公,負責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

領導簡介

局長、黨組書記:張堅強
副局長、黨組成員:石曉峰
副局長、黨組成員:於 力
副局長、黨組成員:劉 波
副局長、黨組成員:黃志勇
巡視員:王運波
副巡視員:趙樹君
副巡視員:李 軍
總工程師:蘇錫輝
瀋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法律法規

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履行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原產地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工業產品許可證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 《國際航行船舶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口岸檢查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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