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開展土地違法違規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濟南市開展土地違法違規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是濟南市為深入貫徹全省土地違法違規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會議精神,依法查處各類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切實解決當前土地管理利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的方案。

為深入貫徹全省土地違法違規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會議精神,依法查處各類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切實解決當前土地管理利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開展土地違法違規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08〕56號)要求,市政府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為期3個月的土地違法違規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專項整治行動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於嚴格土地管理、加強土地調控、規範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依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全面核實和徹底摸清全市自2007年11月1日以來的各類違法違規用地底數,依法嚴肅查處各類土地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規範土地管理利用秩序,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專項整治行動主要內容
(一)清查範圍。土地執法百日行動和第八次衛片土地執法檢查涉及違法違規用地案件和責任人查處到位情況;2007年11月1日以來全市新增建設用地情況;《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國辦發〔2007〕71號)下發以來新農村建設中集體建設用地與管理情況,對所有新開工建設項目進行拉網式清查,確保無一遺漏。國辦發〔2007〕71號檔案下發前發生的未經處理的非法占用和使用農村集體土地的行為,不以上述時間為限,均納入清查範圍。清查要覆蓋到鄉鎮(辦事處)和村。
(二)整治內容。
1.對土地執法百日行動涉及的違法違規用地案件和責任人查處到位情況,列入依法拆除違法用地拆除到位情況;
2.對第八次衛片土地執法檢查涉及的違法違規用地案件和責任人查處到位情況,列入依法拆除違法用地拆除到位情況;
3.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非法批准徵收占用土地、違反國家巨觀調控政策供地、嚴重侵害農民利益、單位和個人非法占地特別是占用基本農田的行為;
4.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畫,規避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通過出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農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建設的行為;
5.在新農村建設中借遷村並點、村鎮改造、農民新村(農民公寓)建設、城中村改造等名義,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擴大建設用地規模的行為;違反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規定,擅自擴大農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範圍的行為;6.借農業園區建設、規模經營等農業開發名義占用農村集體土地後,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改變農用地用途進行非農建設的行為;
7.各縣(市)、區出台的與國辦發〔2007〕71號檔案精神不一致的土地管理方面的規定。
三、專項整治行動方法步驟
(一)自查清理階段(11月20日前)。各縣(市)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內新增建設用地情況和土地違法違規問題的清理工作;組織土地執法百日行動和第八次衛片土地執法檢查回頭看檢查。清理工作要運用土地利用現狀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等圖件,結合實地勘查進行。清理和回頭看檢查後統一登記填表、匯總(見附表1、2、3),並於11月20日前將清理結果及階段性工作總結報市國土資源局。
(二)查處糾正階段(11月21日至12月15日)。各縣(市)區要針對本轄區內自查清理髮現的問題,立案調查,依法查處,組織整改。對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實施以來發生的土地違法問題必須依法從快、從嚴、從重處理。同時,做好迎接省檢查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各縣(市)、區要於12月15日前將查處糾正階段工作總結報市國土資源局。
(三)檢查驗收階段(12月16日至2009年1月15日)。市國土資源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對各縣(市)、區專項整治行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清理自糾工作不認真、處理工作不得力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見,跟蹤督促落實。同時,做好全面迎接省檢查驗收工作。各縣(市)、區要在2009年1月5日前將違法用地調查處理情況匯總表(見附表4)和工作總結報市國土資源局,市國土資源局核實匯總後向市政府報送專題報告。
四、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各縣(市)、區政府要把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明確任務,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強化督導檢查,扎紮實實開展好專項整治行動。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嚴格執法,嚴格管理,依法辦案,切實維護良好的用地秩序。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形成執法合力,共同推動土地違法違規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的有效開展。對查出的涉案人員,有關部門要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責任人紀律處分,屬垂直管理部門管理的幹部,由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對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占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有關部門要依法組織拆除、復耕。
(二)準確把握,確保質量。專項整治行動政策性、技術性強,涉及面廣,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任務和各項要求,全面徹底清理,特別是對各類開發區、重點鄉(鎮)新增建設用地以及村民建設宅基地情況要進行重點清理,如實填寫有關工作表格,確保整治質量。各縣(市)、區政府要對上報統計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核查,凡弄虛作假、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一經省、市督察組或第九次衛片土地執法檢查發現並查實,嚴格按照監察部等3部委《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落實問責制,嚴肅追究相關政府及部門責任人和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的責任。
(三)嚴格執法,爭取主動。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法執紀,堅決糾正以罰代法的行為,對依法應當拆除或沒收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堅決予以拆除和沒收,確保行政處罰落實到位。對重大違法案件、特別是監察部等3部委《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實施後的違法違紀問題,市監察局、國土資源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嚴肅查處,並在新聞媒體公開處理結果,以切實起到警示和震懾效果。凡因工作原因轄區內沒有完成拆除復耕任務,且第九次衛片土地執法檢查發現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高於15%或繼續多發土地違法違規案件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究相關政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和工作人員的直接責任。對主動糾正違法行為、積極落實有關部門整改意見、有效保持或恢復土地原貌的,對違法責任人可依法從輕處理。
(四)積極宣傳,營造氛圍。要加大專項整治行動的宣傳力度,大力宣傳專項整治行動各階段的成果和查處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的進展情況,公開曝光一批影響惡劣的案件及處理情況,牢固樹立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觀念,營造良好的土地管理氛圍。市國土資源局要設立並公布舉報電話,受理民眾舉報,會同有關部門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及時通報整治行動開展情況。
(五)建章立制,規範管理。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專項整治行動,認真總結土地管理經驗,查找土地管理和土地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健全完善土地監管和執法的長效機制。對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對制度不落實、管理不到位的,要抓緊研究落實措施。要建立公開透明的辦事程式和集體決策制度,進一步規範工作程式,促進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維護全市土地管理利用良好秩序,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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