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技術單位)(簡稱CDC) 於2001年10月22日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而成立,直屬於衛生局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簡稱:CDC
  • 成立於:2001年10月22日
  • 使命:履行保障健康、預防疾病的職能
使命和願景,職能範圍,轄下單位,

使命和願景

使命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局轄下的公共衛生技術單位,參與履行衛生侷促進及保障健康、預防疾病的職能,專責統籌和執行群體水平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願景
  • 成為公共衛生人才中心,推動澳門公共衛生事業發展;
  • 與其他部門、各界組織和民眾共同努力,保護和促進澳門人口的健康,為澳門的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

職能範圍

  1. 監測和研究本地區的重點健康問題,尤其關注傳染病、慢性非傳染病、職業疾病及傷害等的情況,並對影響健康的重點因素加以監測和研究;
  2. 與有許可權的國際機構、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相關部門建立訊息網路,交換疾病控制訊息;
  3. 及時向衛生行政機關、衛生服務機構、衛生專業人員、大眾傳播媒介及公眾發布與衛生健康有關的資訊;
  4. 為預防和控制重點健康問題,研究、建議和擬定衛生政策、法規和標準;
  5. 為預防和控制重點健康問題,制定疾病防控計畫、方案及指引,推動並參與落實該等計畫和方案,並評價其成效;
  6. 訂定和推行防疫接種計畫和疾病根治計畫;
  7. 協調和推行環境、食物、職業及學校衛生等的監察工作;
  8. 領導、支援及推行健康教育工作;
  9. 制訂策略、支援及推行結核病防治工作;
  10. 推行動物病媒控制工作;
  11. 保證落實國際衛生有關工作;
  12. 加強對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及緊急情況的調查和處理,尤其是針對傳染病爆發、環境或食物污染事件等。

轄下單位

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
主要工作:
  1. 監測和研究本地區重點健康問題,尤其是傳染病、癌症和先天畸形,以及影響健康的重點因素的情況;
  2. 透過上級部門,與有許可權的國際機構、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相關部門建立訊息網路,交換傳染病控制訊息;
  3. 透過上級部門,及時向衛生行政機關、衛生服務機構、衛生專業人員、大眾傳播媒介及公眾發布與傳染病相關的健康訊息;
  4. 為預防和控制傳染病問題,研究、建議及擬定衛生政策、法規及標準;
  5. 為預防和控制傳染病問題,制定疾病防制計畫、方案及指引,推動並參與落實該等計畫和方案,並評價其成效;
  6. 訂定和推行防疫接種計畫和疾病根治計畫;
  7. 協調和推行院舍、學校及醫療等機構的傳染病監察和控制工作;
  8. 支持傳染病的健康教育工作;
  9. 監測傳病動物媒介的分布和習性,協調和推行傳病動物媒介的控制工作;
  10. 支持和推行國際衛生條例有關工作的落實;
  11. 促進對公共衛生方面的重大或緊急情況的流行病學調查,尤其是傳染病爆發事件等。
慢性病防制暨健康促進部
主要工作:
  1. 制訂、統籌、推廣及執行本地區的健康促進方案,尤其是健康城市計畫、學校健康促進、健康大廈、兒童健康、男士健康、慢性病防制方案;
  2. 統籌健康教育活動,包括推廣健康生活模式、預防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參與其它政府部門、民間組織籌辦的健教宣傳活動等;
  3. 鞏固和擴大有利於健康的夥伴關係,建立合作網路;
  4. 進行專題研究,協助制訂促進健康的政策;
  5. 製作健康教育的印刷和視聽資料;
  6. 培訓健康教育人員;
  7. 發放最新的健康教育資訊。
環境及食物衛生部
主要工作:
  1. 食源性疾病相關信息管理;
  2. 協助推動預防食源性疾病的相關工作,當中包括協助宣教及協助標準及規範的制訂。
  3. 就食品(包括用水)安全方面議題,為許可權部門/單位提供技術意見與支持;
  4. 配合特區政府食品安全體制和法制改革各項工作;
  5. 完成上級單位交付的工作任務。
衛生計畫部
主要工作:
  1. 收集、匯總、分析及發布社區衛生統計資料;
  2. 編制CDC年度工作計畫和報告;
  3. 協助推行關於社區健康狀況或社區重點健康問題的科學研究。
結核病防治中心
結核病防治中心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局轄下一所專責治療和預防結核病的部門。
致力於透過向市民提供專業和優質的結核病預防、治療和健康教育服務,保障市民的健康,根據符合世界衛生組織(WHO)的醫療方案,向結核病患者提供專業和有效的治療方法,使病者早日康復。
中心的主要原則是貫徹公僕精神、熱心有禮、忠誠保密,尊重病人及其隱私,保證病人得到專業、準確、及時和有效的診治服務和優質的護理服務。
服務範圍
  • 提供結核病門診治療
  • 收集化驗樣本
  • 配發藥物
  • 提供技術指導
  • 測試結核菌素
  • 接種卡介苗
  • 胸片檢查
  • 提供短程直接督導治療(DOTs),確保病人在醫護人員注視下依時和正確服藥
  • 提供健康教育
  • 作出家庭訪視和電話追蹤
  • 追蹤和篩檢接觸者及高危人群
  • 電話追蹤和家訪漏服藥物病人
  • 家訪慢性病人
  • 提供社工輔導和援助
結核病防治中心的服務以預防和醫療為主,目的是控制本地的結核病傳染源和治癒已發現的病例,保障市民健康,維護公共衛生。主要工作範圍包括:
  1. 預防
  2. 普查
  3. 一般普查:為個人和團體提供免費胸肺檢查,保障市民的身體健康。
  4. 高危人群普查:針對本澳的高危人群進行健康檢查,儘早發現和治療隱藏的病源。
  5. 接觸者追蹤
  6. 追查傳染源:對發現的傳染源頭加以控制,防止傳染源擴散,減輕對公眾的危害。
  7. 追查受感染者:為受感染者提供預防治療(隱性感染的治療),減少日後發病的機會。
  8. 疫苗接種:為未接種者提供卡介苗補種服務,預防重癥結核病的發生。
  9. 治療
  10.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治療方案為結核病患者提供治療,輔以直接督導治療法,提高治癒率,減少復發率。
  11. 治療隱性感染者,減少發病機會,控制本澳結核病發病數字。
  12. 訂定本地防治策略指引:為本地醫療機構提供正確的結核病治療指引,減少復發率,防止耐藥菌株的產生。
  13. 監控本澳結核病的發病情況和治療轉歸:對每年新發現病例進行登記、監控及管理,保證所有病例可都得到適當的治療,治癒所有已被發現的病例,減少復發率,或預防其轉變為慢性或難治性病例。
  14. 加強與其他部門的共同協作:與相關部門合作執行統一的防治策略和計畫,合力控制結核病。
  15. 提供社會工作輔助服務:為結核病患者提供社工輔導,解決病患者的其他憂慮,安心養病、治病。
  16. 健康教育:為市民和病患者提供個人或團體健康教育,令大眾認識結核病,提高對結核病的警覺,儘早發現和治療結核病。
病媒控制工作組
主要工作:
  1. 監測本地區的傳病動物媒介的分布和習性;
  2. 採用化學方法控制本地區的傳病動物媒介;
  3. 監督承判公司的滅蟲工作;
  4. 進行醫療設施以外的傳染病疫源地的消毒工作;
  5. 接受和跟進巿民有關蚊蟲的投訴。
社區衛生工作組
職責是在指定範圍內協助衛生監督實施:
  1. 衛生監測:對整體社區環境和社區內的重點場所,尤其包括飲食場所、教育場所、社會服務場所、娛樂場所等,實施預防性、經常性及事故性衛生監測,並協助衛生檢測工作;
  2. 傳染病防制:實施傳染病監測、個案流行病學調查和管理、接觸者追蹤管理、疫點管理、病媒控制及科學研究等;
  3. 宣傳教育和社區動員:對有關場所管理的工作人員以及居民進行衛生教育,協助建立和維繫社區協作網路,動員社區力量共同參與疾病防制工作,配合健康城市計畫的開展,參與社區發展的工作;
  4. 接待公眾和意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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