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酸鹽

溴酸鹽

溴酸鹽,受熱後易分解。溴酸鹽在國際上被定為2B級的潛在致癌物,它是礦泉水以及山泉水等多種天然水源在經過臭氧消毒後所生成的副產物。隨著中國《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2007年7月1日正式實施以及國家去年開始為礦泉水新標準徵集意見,這個隱藏在中國飲用水行業中10餘年的“秘密”浮出水面。

基本介紹

物理性質,化學性質,分解方法,套用管制,水中含量,含量決定因素,國家標準,社會反思,違規企業,

物理性質

鹼金屬的溴酸鹽,如溴酸鈉溴酸鉀溶於水。鹼土金屬的溴酸鹽,如溴酸鋇Ba(BrO3)2,難溶於水。受熱都易分解。有氧化作用。由將溴蒸氣通入金屬的碳酸鹽或氫氧化物溶液後,再將生成的溴化物和溴酸鹽用結晶法分離而製得。含有三角錐型的溴酸離子-BrO3,其中溴的氧化態為+5。
溴酸鹽溴酸鹽
溴酸鹽的例子有:
溴酸鈉—NaBrO3
溴酸鉀—KBrO3
溴酸銀—AgBrO3

化學性質

溴酸鹽可由臭氧氧化溴離子得到,淨反應為:Br+ O3 → BrO3
陽極二氧化氯等氧化劑氧化溴離子時,都會產生溴酸根離子。
實驗室中,溴酸鹽可通過將溴單質溶於氫氧化物濃溶液中製得,如:Br2 + 2OHˉ → Br ˉ+ 2BrO ˉ+ H2O → BrO3ˉ + 2Brˉ+2H﹢
溴酸鹽是可能的致癌物質

分解方法

去除器配置了採用的一種新型紫外光源,可選擇性地高效分解天然礦泉水中溴酸鹽,同時又不影響預留的臭氧殺菌效果,處理不受PH值影響,也無需加二氧化碳氣體去降低礦泉水的PH值,不改變礦泉水口味品質,也無需用活性炭。燈管使用壽命長,且沒有傳統汞紫外燈所帶來的廢舊回收處理問題。光源可以瞬間開啟和熄滅,只需安裝於礦泉水灌裝工序前,很容易整合進入現有的天然礦泉水生產線,安裝簡便,替換性好。
溴酸鹽溴酸鹽
紫外光技術中,採用低壓,中壓或高壓汞燈紫外光雖然可適度分解溴酸鹽,但其同時更強烈地把裝瓶前預留的臭氧也分解了,因為臭氧在紫外波長230-270 nm分解最厲害,而溴酸鹽則在200-250 nm有適度分解。考察溴酸鹽和臭氧的吸收光譜,發現最合適的紫外波長應界於200-230 nm,既保證充分分解溴酸鹽同時又不影響預留臭氧。江蘇有為光子科技公司天然礦泉水溴酸鹽去除器配置的新型紫外光源其波長正界於200-230 nm,測試結果表明去除器可選擇性地高效分解天然礦泉水中溴酸鹽,同時又不影響預留臭氧,且溴酸鹽分解產物也不會相互反應重新生成溴酸鹽。

套用管制

溴酸鹽是在各個飲用水行業廠家大量使用臭氧進行殺菌的過程中,不可避免產生的一種毒副產物。由於國家的飲用水標準對菌落總數要求非常嚴格,因此,用臭氧消毒公共飲用水所產生的無機消毒副產物溴酸鹽,是被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定為2B級的潛在致癌物
溴酸鹽溴酸鹽

水中含量

含量決定因素

為了逐步同國外先進標準接軌,趕超國際先進水平,控制飲用天然礦泉水中溴酸鹽含量,溴酸鹽控制小組通過多次試驗,探索出影響飲用礦泉水中溴酸鹽含量的幾大因素。
1.水源相同處理加工條件下,水源水含溴化物濃度高的深井水,經過相同濃度的臭氧殺菌後,溴酸鹽的濃度相對偏高。為減少臭氧殺菌前水中溴化物含量,應安裝電滲析裝置,去除水中部分溴化物;同時在選則水源水時,儘可能選擇含溴化物濃度低的水作為製造礦泉水的水源。
2. 臭氧濃度同一水源,相同加工條件下,臭氧混合塔內水的臭氧濃度高則相對應的溴酸鹽濃度也高,呈線性關係。安裝臭氧氣體流量計,在臭氧混合塔出口安裝臭氧線上監視器可控制水中臭氧濃度。
3.二氧化碳在臭氧混合塔前面的流程水中添加適量食品級CO2氣體,可降低流程水的pH,從而阻礙氧將水內的溴化物氧化成溴酸鹽。
4. 加工方法和產品中的溴酸鹽濃度有一定的關係。在選擇水源之後,加工時,可以通過添加一定的設備,去除源水中部分溴化物,如使用電滲析裝置等。
現階段,人們的生活方式已從溫飽型轉向營養健康型,改善飲水的質量已成為迫切的要求。上述控制飲用礦泉水中溴酸鹽含量的方法,不僅具有一定的理論性,對生產實踐也有一定的指導參考價值。

國家標準

新的飲用礦泉水強制性國家標準《飲用天然礦泉水》(GB 8537-2008)中,據有關專家介紹,正常情況下,水中不含溴酸鹽,但普遍含有溴化物。當用臭氧對水消毒時,溴化物與臭氧反應,氧化後會生成溴酸鹽。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認為,溴酸鉀對實驗動物有致癌作用,但溴酸鹽對人的致癌作用還不能肯定,為此將溴酸鹽列為對人可能致癌的物質。
1993年世界衛生組織在《飲用水水質準則》中,將水中溴酸鹽的限值定為0.025mg/L,2004年修改為0.01mg/L。我國現行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亦規定溴酸鹽限值為0.01mg/L,與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一致。
對於礦泉水中溴酸鹽限值,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未作規定,其他國家有的有規定,有的沒有規定,有規定的也不盡一致,如歐盟規定為0.003 mg/L,美國規定為0.01mg/L。由於早期我國很少使用臭氧對水進行消毒,因此,我國《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準未制定溴酸鹽限量要求。但近年來,礦泉水企業普遍採用臭氧殺菌工藝,致使溴酸鹽現象凸顯出來。2006年,國家標準委下達了《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準修訂計畫,並對礦泉水中溴酸鹽問題進行了多次研究,參照有關國際組織和國家對溴酸鹽限值的規定,將國家標準中溴酸鹽限值初定為0.01mg/L。
最近,國家質檢總局開展了瓶裝水中溴酸鹽國家監督專項抽查工作。在已經進行了檢測的104種瓶裝水中,有13種產品溴酸鹽含量超過《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限量要求。各地質檢部門已通知這些產品生產企業立即進行整改。目前,國家質檢總局正在組織開展專項檢查,要求所有生產企業加強工藝控制,保證礦泉水溴酸鹽含量符合飲用水標準。

社會反思

追究刑責
水是生命之源,但近期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對國內瓶(桶)裝飲用水質量檢測結果,卻令人望“水”卻步。抽查顯示,有六種飲用水中含有高濃度致癌物質“溴酸鹽”,諸多曾被“公認”的優質水,如今竟成了“致癌水”、“要命水”。
溴酸鹽屬於“2B級”潛在致癌物,我國早在2009年已將它列入飲用水檢測項目,規定含量最高不得超過0.01mg/L。但哈藥六廠等知名企業所生產的幾種“優質水”,其溴酸鹽含量都大大超標。據報導,一些企業大打“沙漠”、“高原”牌,如已處於“停產整頓”狀態的鄂爾多斯景友鴻鵠礦泉飲品有限責任公司,它的“景友”沙漠優質水曾被全國某體育賽事項目及亞洲藝術節等列為“唯一指定用水”,但在不久前國家質監局抽樣檢測中,卻發現了一個批次瓶裝水的溴酸鹽實測值,為國家標準的八百倍。
“優質水”一夜間成了“要命水”,這不僅反映了涉事企業公共道德、社會責任的缺失,也反映出飲用水國家監管和執法方面存在的問題。
關係國計民生的交通出行、食品安全、生產作業、住宅裝修等屢屢被曝出存在問題或重大隱患,如今又開始擴散到飲用水、牙膏等生活必需品,直接危及公民健康乃至生命安全。這對於安居樂業、和諧共處,都構成了威脅。試想,如果人們都需要整天為自己或者家人的吃、穿、住、行擔憂,如果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和時時刻刻,都需要保持足夠的注意和提防風險,民眾將難免心煩意亂、坐臥不安。
在治理“要命水”的措施上,有關部門目前採取的依然是“停產”、“整頓”,乃至升級版的處分、罰款。對於這些老辦法,出事企業其實早有預計甚至已經適應,也多少產生了一些“自抗體”。低廉的違法成本,根本阻止不了它們再犯的腳步,死灰復燃、捲土重來,也只是遲早的事。而一些業內專家所提出的保護優質水源、控制過度開發、提高行業準入標準等建議,雖然正確,但牽扯利益眾多,推進難度較大,確實需要一個持續建設和制度構建的過程,可能需花更多的時日。
遏制“要命水”的生產和流轉上市,的確要走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之路。但當務之急是要採取嚴厲措施,控制此類不安全飲用水的滋生和擴大蔓延,讓違法者付出昂貴的代價,從而使民眾重樹安全信心,建立對政府嚴格執法的信賴。
既然已經建立了飲用水安全的“新國標”,就必須以此為標準去嚴格檢測和嚴肅監管。超標溴酸鹽是致癌物質,對廣大飲者的健康極其有害,並可能致命,而它對人體的危害具有潛在性和漸進性,甚至多年以後會演變成“多因一果”的複雜關係。因此,必須擺脫長期困擾執法部門的“以損害結果”定性處罰的桎梏,按照刑事法行為犯”原理,運用“單位犯罪”的法律規定,對生產、銷售超過一定標準量溴酸鹽飲用水的生產廠家及其主管負責人員、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確保民眾的生活安全。
近期事件
6種水被檢測出含有高濃度可致癌的“溴酸鹽”超標
這6種被檢測出含有高濃度的致癌物“溴酸鹽”飲用水分別為:  企業名稱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日期(批號)
河北省固安路緣泉水業公司路緣泉飲用天然礦泉水550mL/瓶2011.04.04
鄂爾多斯景友鴻鵠礦泉飲品公司景友鄂爾多斯天然沙漠水398mL/瓶2011.04.02
黑龍江世一泉飲品有限公司世一泉天然蘇打水400mL/瓶2011.03.25
哈藥集團製藥六廠純中純弱鹼性飲用水350mL/瓶2011.03.11
山東文登黑豹礦泉水有限公司黑豹泉礦泉水500mL/瓶2011.03.14
山東范公酒業有限公司碧雲洞天然礦泉水600mL/瓶2011.03.09
2013年10月11日,新快報報導廣州八奇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火爐山、八奇兩個品牌的桶裝水均被驗出溴酸鹽超標。

違規企業

中國國家質檢總局9月9日表示,已經責令溴酸鹽超標的6家瓶(桶)裝飲用水不合格生產企業依法整改。
國際衛生組織將溴酸鹽列為2B級潛在致癌物質。今年3月至6月,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瓶(桶)裝飲用水進行了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共抽查了24個省區市211家企業的220種產品,重點檢驗了產品的微生物、重金屬、有害元素及重要理化指標。其中有6家企業的6種產品溴酸鹽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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