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頂帶花翎

清朝的頂帶花翎

除了補服外,各級官員還分“頂戴花翎”,“頂子”也是區別清朝官員品級的重要標識。“頂戴”分朝冠用及吉服冠用兩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朝的頂帶花翎
  • 朝代:清朝
  • 用途:區別清朝官員品級的重要標識
  • 分類:分朝冠用及吉服冠用
等級,區分,等級服飾,各品頂戴花翎,

等級

朝冠頂子共有三層:上為尖形寶石,中為球形寶珠,下為金屬底座。吉服冠頂子比較簡單,只有球形寶珠及金屬底座兩部分,底座用的,也有用的,上面鏤刻花紋。頂珠的顏色及材料有多種,反映不同官員的品級,按照清朝禮儀:一品官員頂珠用紅寶石,二品用珊瑚,三品用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硨磲,七品用素金,八品用陰文鏤花金,九品陽文鏤花金。頂無珠者,即無品級。如果清朝官員犯法,就要把頂戴花翎拿下,表示解除他的一切職務。在許多電視劇里,看著扮演清朝官員們戴的‘頂戴’,其實有許多錯誤的地方。他們戴的頂戴上面的翎子只有一根孔雀毛,這樣的翎子在清朝是不會出現的。當時的翎子是藍翎裡面加上孔雀毛,分出單眼花翎、雙眼花翎、三眼花翎幾個檔次,按照立功的大小來賞賜幾眼翎子,所謂眼就是孔雀毛上的彩暈,而且孔雀毛也不是一根,是厚厚的一把。
清代改冠制,替以禮帽。禮帽分二種,一為暖帽,圓形,有一圈檐邊,多用皮、呢、緞、布製成,多黑色,中有紅色帽緯、帽子最高處有頂珠,其材料多以寶石製成、有紅、藍、白、金。
按清禮儀,涼帽,無檐,喇叭式,初期扁而大,後期小而高,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也有湖色、黃色,上綴紅纓頂珠。
清朝的禮帽,在頂珠下有翎管,質為白玉翡翠,用以安插翎枝。清翎枝分藍翎和花翎兩種。藍翎為鶡羽所做,花翎為孔雀羽所做。花翎在清朝是一種辨等威、昭品秩的標誌,非一般官員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級、賞賜軍功,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隨意不戴,如有違反則嚴行參處;一般降職或革職留任的官員,仍可按其本任品級穿朝服,而被罰拔去花翎則是非同一般的嚴重處罰。
花翎又分一眼,二眼,三眼,三眼最尊貴;所謂“”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狀的圓,一個圓圈就算做一眼。藍翎是與花翎性質相同的一種冠飾,,又稱為“染藍翎”,以染成蘭色的鶡鳥羽毛所作,無眼。賜予六品以下、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衛官員享戴,也可以賞賜建有軍功的低級軍官。鶡鳥生性好勇鬥狠,至死不卻,武士冠上插鶡翎,能夠顯示武士的英勇,到也貼切。在清朝初期,皇室成員中爵位低於親王、郡王、貝勒的貝子和固倫額附(即皇后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享戴三眼花翎;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為鎮國公或輔國公的親貴、和碩額附(即妃嬪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享戴二眼花翎;五品以上的內大臣、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參領(擔任這些職務的人必須是滿洲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這上三旗出身),有資格享戴單眼花翎,而外任文臣無賜花翎者。由此可知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王公貴族特有的冠飾,而即使在宗藩內部,花翎也不得逾分濫用;有資格享戴花翎的親貴們要在十歲時,經過必要的騎、射兩項考試,合格後才能戴用。但後來花翎賞賜漸多,就不一定經過考試了。
花翎如此高貴,故此在清朝特別被人重視、嚮往。福建水師提督施琅在降清後被賜籍漢軍鑲黃旗,平台後力辭靖海侯而懇求照前此在內大臣之列賜戴花翎,康熙特旨許之;後乾隆帝下明詔,不但上述親貴大臣可以戴用,如有顯赫軍功者也可以戴用。皇帝賜給臣下花翎是非常審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賜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恆福康安和琳長齡禧恩李鴻章徐桐七人,被賜雙眼花翎的約二十餘人,這在當時是千古猶榮的恩寵。
清朝爵位中最為顯貴的親王郡王貝勒,按清初的規定是不戴花翎的;但乾隆年間,許多人以兼任內大臣等職務為由乞翎,因此之後親王、郡王、貝勒開始佩戴三眼花翎。得到花翎的也有特例,如道光帝得知擒獲在新疆叛亂的張格爾後,即賞報捷音者戴花翎、軍機處行走;道光後期,花翎的賞賜範圍漸大,各方面對國家有功之人均可賞戴花翎;而第一次鴉片戰爭後,因國庫空虛,竟有了捐翎的例制,花翎為7000兩實,藍翎為5000兩實銀!

區分


一品:冬朝冠頂鏤花金座,中飾東珠一,上銜紅寶石
二品:鏤花金座,中飾小紅寶石一,上銜鏤花珊瑚
三品:銜藍寶石,余與二品同;
四品:鏤花金座,中飾藍寶石一,上銜青金石
五品:中飾小藍寶石,上銜水晶石
六品:上銜硨磲,余與五品同;
七品:中飾小水晶一,上銜素金;
八品以下:鏤花陰文,金頂無飾。
清朝的頂帶花翎
翎子分為花翎(孔雀翎)、藍翎(羽製成)、染藍翎(藍靛染天鵝毛)。以花翎為貴,其中又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三眼最貴。佩帶翎子,有例戴和賜戴之分。
品官也有例戴者,但在清朝前期即使是宗室親郡王為大臣的若未奉旨擅戴的,要交宗人府議處。在後期,人獲封爵賜戴以及文臣兼提督巡撫銜者都得賞戴。鴉片戰爭後開始可以捐戴。鹹豐九年更規定,改捐領為實銀,不準折扣,花翎價7000兩銀。由是可知,並非任何官員都可佩帶花翎的。
清朝的頂帶花翎
花翎是清代官員的冠飾,用孔雀翎毛飾於冠帽後,以翎眼多者為貴。翎管,就是用來插孔雀翎子並使之與冠帽連線的附屬飾件。要了解翎管的價值,就有必要先了解清代的花翎制度。
清朝最看重花翎,隨官職高低戴翎。宗室中,以貝子戴三眼花翎,最為尊貴;鎮國公戴雙眼花翎,為稍次,鎮國將軍等戴單眼花翎,而親王郡王雖然爵位比以上更為尊崇,非蒙皇上特賜不能戴花翎,而且已經賜有花翎者,遇到朝冠晉見時仍不能戴用。凡是由皇子分封的親王、郡王都不賜戴花翎,這是因為戴花翎是“臣僚之冠”,而親王、郡王、皇子等乃宗室貴位,戴翎子由有“紆尊”之嫌。
清代有品位的官員之例有花翎者,內廷王、御前大臣領侍衛內大臣、直省將軍、內大臣等以及領侍衛府官、滿員(滿族官員)五品以上皆冠戴孔雀花翎,六品以下者只能戴褐羽藍翎,也就是俗稱“野雞翎子”了。清代的親王、郡王中賞戴花翎的,僅見於乾隆朝。當時郡王泰斐英阿,因為當了前鋒統領,便向皇祖乾隆乞賜花翎。乾隆說,花翎是貝子之制,諸王戴了就會失制。軍機大臣傅恆就代為說情:郡王年幼,想戴花翎玩兒,以為美觀。乾隆這才答應了,同時賜給另一位皇孫三眼花翎,說:都是孫輩,以為美觀可也。可知當時諸王想皇上賜戴花翎,無非為了追趕時髦。
清代勛臣中,功勳卓著或恩寵有加者,僅僅能夠得到皇上賞賜的雙眼花翎。比如賢相傅恆、權相和坤福康安(傅恆之子)等,都只得到雙眼花翎,而且,清代定製,外任文職官員無賞花翎者。只是到乾隆朝,有一位叫方承觀的直隸知府,受到皇上特別眷愛,古北口大閱兵時,就特乞皇上賞戴花翎,乾隆笑道:“像你這樣矮小侏儒樣子,都愛戴花翎呀?!”就賞賜給了他。此後,外任各省總督、巡撫等大員,也就屢有蒙恩賜花翎的了。
外任武臣中,非軍功卓著不可蒙賜花翎。康熙時,福建提督施琅收復台灣,詔封靖海侯,子孫世襲,而施琅卻上疏辭侯,懇請皇上賜花翎。當時,在外領兵的將軍、提督都還沒有賜給花翎的先例。康熙乃特旨賜施琅戴花翎。可見在當時文武臣僚心目中,賞賜花翎簡直比封侯還要榮耀。
正因為此,後來的清代文官對獎戴花翎特別重視。除軍功外,非“異常勞績”不得褒獎花翎,而且,限定每案不得超過三名。道光二十八年,因修皇族的族譜“玉牒”造成,提調官增慶被奏賞花翎,這是首開軍功之外的“別項勞績保翎”之例。從此諸如皇上“山陵奉字”、海運事宜、勸捐、抽厘之類,都相率保薦花翎。光緒初年,大保案迭興,加官加銜,各種新奇花樣不可勝舉,戴花翎者,滿街行走了。
這時花翎身價儘管已大不如前,但在吏部引見外地赴任低級官員時,在冠服方面仍有嚴格規定。若有花翎、藍翎人員,其翎管不準用白玉,若用翡翠或帶皮子玉者,都要以違例論處。
到清末,捐例大開,用錢也可以買到花翎戴,保案內就再沒有保花翎者。最早用錢買到花翎的,是廣東洋商伍榮耀、潘仕成。二人各捐十數萬金,朝廷無力嘉獎,於是就破例賞戴花翎,一時榮之。後來,鴉片戰爭中,就有捐翎之例:花翎每枝實銀一萬兩,藍翎五千兩;而且參照捐官之項進行折扣。這樣實捐銀較少,捐翎者遂多。鹹豐九年又改為實銀。不準折扣:花翎每枝七千兩,藍翎四千兩。到了後來,每枝花 翎僅用二百兩就可以捐到。這是代花翎之制的窮途末路了。
在花翎當紅的清代全盛時期,連綴翎子與冠帽的翎管價值也就不菲。翎管的式樣如旱菸管粗細,長二寸許,圓柱形,主端有鼻,愈下愈中空,至下連線埠,中空大如菸嘴。翎子就由此插入。戴上冠帽後,翎子就垂在腦背後。除了低級官員翎管只準用紅玉外,文武大員所戴花翎的翎管都是用各類寶玉、象牙或者玻璃燒製成的,而以翡翠翎管最為時髦盛行,當時價值最貴。榮祿所戴花翎的翡翠翎管表里瑩澈,從外面看,翎毛纖發畢睹,是一種叫做“玻璃翠”的玉管,當時價值一萬三千金。一般勛官高位大員的翡翠翎管也多價值七八千銀子。當時一些清水衙門的京官頭上花翎兒,有的也就值二三兩銀子。
翎管既然是榮譽、地位和財富的象徵,鑽營者自然也就會在這小小的物件上下功夫。清代官場上送重禮,盛行一種“一套扳翎”的禮品。即在一個禮品盒內,裝有一隻翡翠扳指和一隻翡翠翎管。上萬兩銀子的禮物,就這樣裝在小小一隻禮品盒內,送上去,人情到了,官差職務也就穩妥到手。

等級服飾

清朝皇室宗族及異姓封賜的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國公、將軍等十二爵秩,中央及各級政府衙門的官員、軍事將領分為文、武一品至九品,此外對未任職品官、科舉中試的進士、舉人,從耕農官,各級侍衛等的著裝、配飾均按等級各有規定,因此看見衣服,就可得知官位的高低,有點類似現今的官階制度。
與禮服和吉服成系列的帽子是朝冠和吉服冠。這兩種帽子又各有二式。兩種冠式的冬冠,都有一圈向上翻轉的檐,檐面覆蓋的裘皮按等級有差。皇帝冬冠卷檐為薰貂、黑貂。其餘王公大臣則鑲青狐皮、貂皮、獺皮、騷鼠皮和狐皮。夏冠形似古代糧倉的囤頂,最初被形容為「醬缸斗蓬」、「覆釜」等。用東北產的得勒蘇草編織。這種草是常見的野生植物。清代建國後,認為是滿族發祥地的「祥物」,改稱為「玉草」。只許王公大臣及貴族使用,一般人只準用竹絲或藤絲編織夏帽。皇帝的夏冠用玉草編胎,上覆絲質羅,以紅紗為里,加石青片金(織金鍛)邊緣兩層,上綴紅纓,前綴金佛,飾東珠十五顆,後綴舍林、飾東珠七顆。王公大臣等的夏冠上都飾綴紅纓(朱緯),按級別加紅色、白色、湖色羅里子。班員用色或色織金鍛鑲邊。冬夏冠作為品秩等級的標誌,文章主要在冠上的頂戴和花翎上。

各品頂戴花翎

頂戴: 俗稱為「頂子」。按清大清會典規定,從皇帝到各級官吏,無論穿禮服,吉服乃至常服,都要在所戴冠帽上,用各色寶石和金屬裝飾物,標明官爵品秩,不得潛越。如降級或革職須立即變更頂戴或摘去頂戴。因而「頂戴」成了獲取高官厚祿「功名」、「前程」的代稱。有錢的鄉紳富賈本無官職,為了抬高社會地位、光中耀祖也要用重金「捐前程」、「買頂子」以炫耀招搖。朝冠頂子以金屬底座承一至三層;中嵌圓珠寶,上嵌錐形尖寶石;吉服冠頂子為球型珠寶及金屬底座。
頂戴式樣按等級分別為:
品級
朝冠頂子
吉服冠頂子
文武一品同
金起花紅寶石
金起花珊瑚
文武二品同
金起花珊瑚
金起花珊瑚
文三品
金起花珊瑚
金起花藍寶石
武三品
金起花藍寶石
金起花藍寶石
文武四品同
金起花青金石
金起花青金石
文武五品同
金起花水晶
金起花水晶
文武六品同
素金硨磲
素金硨磲
文武七品同
素金
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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