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別合作區社會事務局

深汕特別合作區社會事務局

本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民政、統戰、僑務、僑聯、民族宗教、台灣事務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負責民政事務、行政區劃、擁軍優屬、復退軍人安置、婚姻登記、殯葬管理及改革、救災救濟、社會福利保障等工作;

(三)負責統戰、僑務、僑聯、民族、宗教工作,做好對華僑和港、澳、台同胞的接待聯繫及捐贈款物的監督管理工作,做好民主黨派人士的聯繫工作;

(四)承接省市民政局、統戰部、僑務局、民宗局、僑聯下放給特區政府行使的管理職能和事項;

(五)承辦區委、區政府部署政協工作及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汕特別合作區社會事務局
  • 類別:特區政府下轄機構
  • 解釋: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民政、統戰、僑務、僑聯、民族宗教、台灣事務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負責民政事務、行政區劃、擁軍優屬、復退軍人安置、婚姻登記、殯葬管理及改革、救災救濟、社會福利保障等工作;
(三)負責統戰、僑務、僑聯、民族、宗教工作,做好對華僑和港、澳、台同胞的接待聯繫及捐贈款物的監督管理工作,做好民主黨派人士的聯繫工作;
(四)承接省市民政局、統戰部、僑務局、民宗局、僑聯下放給特區政府行使的管理職能和事項;
(五)承辦區委、區政府部署政協工作及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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