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垃圾填埋場環評報告

下坪垃圾衛生填埋場位於深圳羅湖,因惡臭擾民,引發坂田南片區數十萬居民不滿。居民代表要求深圳市城管局和深圳市人居委公開環評報告,但是未能如願。

2014年11月3日,居民訴兩部門信息公開一案在福田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市城管局稱自己不掌握環評報告,市人居委則表示由城管局脫密之後,自己才可以提供。法庭未當庭宣判。

家住坂田南片區萬科第五園小區的石先生於2014年6月27日向深圳市人居委依法申請公開《深圳市下坪垃圾衛生填埋場環境影響報告書》,7月23日市人居委書面復函,稱原告申請的信息未經脫密審查並且涉及第三方的合法權益,難以提供,建議原告向市城管局申請獲取。隨後,石先生於8月28日向深圳市城管局申請公開環評報告。但是,市城管局以不屬於本機關掌握的範圍為由,建議其向深圳市人居環境委諮詢。石先生將深圳市城管局和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告上了法庭,要求兩被告依法在15日內提供環評報告。昨日下午,兩起訴訟依次在福田區人民法院開庭。
2014年11月3日下午2時許,首先開庭的是石先生起訴深圳市城管局信息公開一案。市城管局並未有負責人出席,代理律師表示,位於下坪的垃圾填埋場起初是由市建設局建設和管理的,隨後於2000年交給市城管局來管理,市城管局並不掌握石先生所要求的下坪垃圾衛生填埋場環境影響報告書。緊接著進行的是石先生起訴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信息公開一案。市人居委同樣沒有負責人出席,代理律師表示,其已經於10月13日將石先生要求的環評報告複印件交給了對方,不存在繼續公開的問題。
原告代理律師表示,被告市人居委起初以信息公開需要經過脫密才能公開,可是在原告提起訴訟之後,被告卻突然電話原告去拿複印環評報告,隨後卻不肯蓋章,導致原告沒法證明這一檔案來源。對此,被告代理律師表示,應由建設單位委託管理單位負責蓋章確認其真實性,由審查部門蓋章確認沒有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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