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濱縣監察委員會

淮濱縣監察委員會

淮濱縣監察委員會是由淮濱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淮濱縣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1月23日,淮濱縣監察委員會掛牌成立,這標誌著淮濱縣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取得關鍵性進展。
縣委書記曾輝、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楊剛毅共同為淮濱縣監察委員會掛牌。縣委副書記、縣長梁超,縣委副書記方輝,縣政協主席李漢諍,縣委常委、縣委組織部部長宋國軍,縣委常委、縣委政法委書記李新民,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察委員會主任姜洋,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鄭超,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宋剛和縣紀委監委全體同志共同見證這一歷史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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