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淄博市淄川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淄辦發〔2016〕51號)和《淄川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將淄川區行政服務中心改建為淄川區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的通知》(川編〔2017〕15號),淄川區行政服務中心更名為淄川區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由區政府辦公室行政內設改建為區政府行政派出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關於規範和加強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
(二)負責擬訂全區政務服務工作方針、政策和制度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區政務服務體系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研究提出規範和加強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的建議。
(三)承擔區政府部門(含單位,下同)政務服務事項集中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的協調指導工作,監督進駐部門政務服務行為;協調銜接與進駐部門以及進駐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按照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做好進駐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實施的相關協調工作。
(四)負責擬定全區政務服務平台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全區政務服務平台互聯互通,統籌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數據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工作。
(五)負責受理對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情況和相關工作的投訴舉報,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監管和對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工作。
(六)負責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的部門視窗工作及其人員的管理培訓和日常監督考核。
(七)負責對區直部門(單位)所屬的政務服務分中心的工作效能、服務質量、公示承諾等進行監督管理。
(八)負責協調指導檢查鎮(街道、開發區)便民服務中心建設。
(九)負責全區投資項目聯合審批的組織、監督、協調、考核等相關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擬訂全區政務服務工作方針、政策和制度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區政務服務體系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研究提出規範和加強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的建議;負責文秘、檔案、保密、宣傳、會務、接待等工作;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財務、國有資產管理、行政保障工作。
(二)督查部
負責受理、辦理對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情況和相關工作的投訴舉報,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監管和對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工作;負責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的部門視窗工作及其人員的管理培訓和日常監督考核;負責對區直部門(單位)所屬的政務服務分中心的工作效能、服務質量、公示承諾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視窗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情況的督查、統計、分析、總結、評估工作。
(三)網路部
負責全區政務服務平台、政務服務網路系統的規劃、建設、套用和管理工作;負責投資項目聯合審批信息化系統的建設、套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政務服務信息資源整合共享與政務服務業務協同工作的指導、協調;負責鎮辦便民服務中心、村(居)便民服務代辦點政務服務信息化建設的推進和指導協調工作;負責進駐部門、分中心、鎮辦、村(居)規範套用政務服務平台的指導培訓和督導考核工作。
(四)業務部
具體制定投資項目聯合審批的程式,承擔投資項目聯合審批的全程監督協調工作;組織市、區投資項目視頻聯動審批工作;負責全區投資項目聯合審批相關工作的培訓和考核管理工作;負責全區重大項目代辦工作和投資項目聯合審批中的其他工作;負責區政府部門政務服務事項集中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的協調指導工作,監督進駐部門政務服務行為;協調銜接區政務服務中心與進駐部門以及進駐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按照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做好進駐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實施的相關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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