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體食品無菌包裝用紙基複合材料

液體食品無菌包裝用紙基複合材料

本標準代替GB 18192-2000《液體食品無菌包裝用紙基複合材料》。

本標準與GB 18192-2000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增加了“ 中封貼條” 的定義;

——修改了內層塑膠膜定量;

——增加了對材料的要求;

——將“ 拉伸強度” 改為“ 拉斷力” 。修改了“ 拉斷力” 、“ 內層塑膠膜剝離強度” 和“ 挺度” 等物理機械性能指標;

——將“ 透氧率” 分為“ 鋁箔” 和“ 其他阻隔材料” 兩類;——取消了“ 複合層塑膠膜與紙的粘結度” 的要求;

——取消了“ 材料整體的衛生指標” 要求;

——增加了“ 溶劑殘留量的衛生指標” 要求;——修改了“ 封合強度試驗方法” ;

——明確規定了“ 拉斷力試驗” 的試驗條件;

——增加了“ 溶劑殘留量的衛生檢驗” 要求;

——修改了檢驗規則;

——刪除了原標準的附錄B、附錄c。

本標準附錄A為規範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國包裝聯合會提出。本標準由全國包裝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液體食品無菌包裝用紙基複合材料
  • 外文名:Paper based laminated material using for aseptic packaging of liquid food
  • 國標號:GB/T 18192-2008
  • 出版社:國家標準出版社
  • 開本:16
  • 紙張:膠版紙
  • 裝幀:平裝
範圍,引用檔案,術語和定義,分類,材料,要求,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液體食品無菌包裝用紙基複合材料的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以原紙為基體,與塑膠、鋁箔或其他阻透材料等經複合而成,以捲筒形式或以單個產品形式供應的供無菌灌裝液體食品用的材料。

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 不包括勘誤的內容) 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GB/T 1038 塑膠薄膜和薄片氣體透氣性試驗方法壓差法
GB/T 1040.3 塑膠 拉伸性能的測定第3部分:薄膜和薄片的試驗條件
GB/T 2679.3 紙和紙板挺度的測定
GB/T 2828.1—2003 計數抽樣檢驗程式第1部分:按接收質量限(AQL) 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計畫
GB/T 3198 鋁及鋁合金箔
GB/T 5009.60 食品包裝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GB/T 6673 塑膠薄膜和薄片長度和寬度的測定
GB 9685 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助劑使用衛生標準
GB 9687 食品包裝用聚乙烯成型品衛生標準
GB/T 10004—11680 食品包裝用原紙衛生標準
QB/T 2358 塑膠薄膜包裝袋熱合強度試驗方法。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液體食品 liquid food
可以在管道中流動的液態食品。包括液體中帶顆粒的和醬狀的食品。
無菌包裝 aseptic packaging
將經過滅菌的食品( 飲料、奶製品等) 在無菌環境下,封裝在經過滅菌的容器中,使其在常溫下,不加防腐劑也能得到較長的貨架壽命的包裝。
搭接longitudinalsealing
材料外表面與材料內表面互相接觸的封合方式。
對接 transversal sealing
材料的內表面互相接觸的封合方式。
中封貼條 sealing strip
搭接部位內表面上覆蓋原紙斷面的條形塑膠材料。

分類

按供應狀態分為捲筒形式和單個產品形式兩類。
按阻隔材料分為鋁箔和其他阻隔材料兩類。

材料

複合材料原紙板衛生指標應符合GB 11680規定。
鋁箔衛生指標應符合GB/T 3198規定。
其他材料及中封貼條的衛生指標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規定。

要求

外觀質量
無污染,無異物。
印刷圖案完整清晰,無明顯變形和色差,無殘缺和錯印。
內外表面平整,無皺摺,無孔洞,無裂紋,無氣泡。
壓痕線平直,無破裂。
捲筒質量以捲筒形式供應的材料其收卷應管芯圓整,表面平滑,端面整齊。接頭牢固,每1000m 接頭數量不多於3個。接頭部位應有明顯標記,並對準、對正圖案,每段長度不小於25m 。
套印精度印刷圖案的套印精度為±0.8mm 。
內層塑膠膜定量內層塑膠膜定量應不小於19g/m2。
衛生指標
內層聚乙烯材料的衛生指標應符合GB 9687規定。
材料用添加劑衛生指標應符合GB 9685規定。
試驗方法
外觀質量外觀質量在自然光下目測。
捲筒質量外觀及接頭數量在自然光下目測,長度用捲尺測量。
尺寸偏差捲筒寬度偏差按GB/T 6673規定進行測量。
捲筒內徑偏差及單個產品的尺寸偏差用精度不低於0.1mm 的遊標卡尺進行測量。
壓痕線與印刷圖案套印精度和分切位置偏差用10倍帶刻度的放大鏡測量並計算偏差。
游標間距用刻度值不大於0.1mm的遊標卡尺進行測量。
內層塑膠膜定量內層塑膠膜定量按附錄A規定進行檢驗。
物理機械性能
封合強度
封合強度按QB/T 2358規定進行試驗。材料的熱封條件由生產廠家根據材料特性提供。作搭接強度試驗時允許將符合使用條件的中封貼條同時封上。試驗速度為100mm/min。
內層塑膠膜剝離強度內層塑膠膜剝離強度按GB/T 8808規定進行試驗。
透氧率透氧率按GB/T 1038規定進行試驗。
挺度挺度按GB/T2679.3規定進行試驗。
衛生指標
內層塑膠膜的衛生指標內層塑膠膜的衛生指標按GB/T5009.60規定,可將材料摺疊成無頂的正方體容器,僅對與食品接觸的內表面進行檢驗。
溶劑殘留量溶劑殘留量接GB/T 100041998中5.7規定進行檢驗。

檢驗規則

組批
同一品種,同一規格,連續生產的,不超過800萬個包裝的產品為一批。
檢驗分類產品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出廠檢驗出廠檢驗項目為外觀質量,捲筒質量和套印精度。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項目為第6章的全部項目。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當原材料品種、產品結構、生產工藝改變時;
b) 停產6個月以上,重新恢復生產時;
c) 連續生產滿1年時;
d) 首次生產時。
捲筒質量
內層塑膠膜定量、物理機械性能及衛生指標抽樣,以批為單位,以捲筒形式供貨的產品從每批樣品中任取一卷進行檢驗,以單個產品形式供貨的產品從每批樣品中,按試驗項目要求,抽取足夠試驗用的樣品進行檢驗。
判定
樣本單位的判定以捲筒形式供貨的產品折合成盒的個數抽取試樣,一個盒為一個樣本單位;以單個產品形式供貨的產品以一隻為一個樣本單位,全部項目均合格,則樣本單位為合格。
合格項的判定
外觀質量、捲筒質量和尺寸偏差根據表5判定。
內層塑膠膜定量、物理機械性能檢驗若有不合格項,應從原批產品中抽取雙倍樣品對不合格項進行復驗,復驗結果全部合格,則該批產品內層塑膠膜定量和物理機械性能為合格;若復驗仍不合格,則該批產品不合格。
衛生指標檢驗若有一項不合格,則該批產品不合格。

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

標誌標誌應符合GB/T 191的規定。產品應有合格標識,註明產品名稱、規格、數量、批號、生產廠家、生產日期等內容。
包裝
以捲筒形式供應的產品用收縮膜進行包裝後,用紙箱或托盤進行包裝。以單個產品形式供應的產品用紙箱進行包裝後,置於托盤上或其他紙箱內,然後用收縮膜進行整體包裝。也可由供需雙方商定。
運輸
運輸時應小心輕放,防止機械碰撞或接觸銳利物體,防止日曬雨淋並不受污染。
貯存
產品應貯存在清潔、乾燥、通風的庫房內,遠離熱源和污染源,嚴禁與有毒、有害物品混放。產品貯存期限從生產之日起不超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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