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關於加強出口報關管理的通知》是1998年由海關總署發出的通知。
【發布文號】署監[1998]354號
【發布日期】1998-07-14
【生效日期】1998-07-14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據有關部門反映,目前出口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突出的問題。一是一些企業在辦理出口報關手續時,有關出口貨物未實際運至海關監管區或海關指定的監管地點,出現脫離海關監管的情況;二是個別企業無貨先報關出口,造成出口報關4、5個月以後有關貨物才實際離境。為進一步規範出口報關管理,切實加強出口貨物的實際監管,根據《海關法》第十七條有關規定,特通知如下:
以上請各關遵照執行。並做好對外宣傳解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