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教育局

海城市教育局

位於海城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構編制委員會規定,是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城市教育局
  • 概述:政府工作部門
  • 工作職責:指導監督執行
  • 內設機構:辦公室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決定,結合全市實際,研究制定全市教育法規和規章制度,並指導監督執行。
2、負責擬定全市各級各類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招生計畫,進行學校設定、布局調整、統籌管理、巨觀調控,並組織實施。
3、對全市教育事業經費的使用進行監督和審計,籌措和管理直屬單位的教育經費。
4、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幹部管理和黨組織建設及群團工作;統籌規劃和指導各級各類教師、教育管理幹部的培訓和提高工作。
5、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招生考試和師範類畢業生就業及管理。
6、負責全市各類學校及大、中專院校的招生工作。負責管理全市社會力量辦學及學歷教育考試工作。
7、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教師的師資交流和職稱評聘工作。
8、負責全市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
9、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德育工作、體育衛生工作、美育工作與國防教育工作。
10、負責規劃並管理全市教育信息管理、統計資料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黨務、政務、事務工作;負責起草教育局工作計畫、總結及有關文字材料的綜合;負責黨委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及局級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上級部門及局領導交辦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組織協調國家目標辦下達的各項目標督辦及總結匯報工作;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信訪、保密、保衛、信息、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全局綜合治理,對外宣傳、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組織編寫教育年鑑和教育志;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科教興國家工作。
政策法規科研管理處
負責全國教育綜合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規劃並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負責全國教育系法制宣傳、教育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工作。國家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政策法規科研管理處,負責全國教育科研工作;負責學會管理工作。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是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設在國家教育局,與政策法規科研管理處合署辦公。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語言文字的方針、政策、法規,擬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和實施辦法,巨觀管理和指導全國各行各業語言文字工作。
人事處
負責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教師輪換、表彰獎懲工作、人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科級幹部的任免和備案;負責國家直中國小機構編制的調整和管理;負責師範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直接管理教育局機關和直屬中國小教職工錄聘、流動手續;負責管理教師獎勵基金會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知識分子工作和專家管理工作。
財務處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經費管理、籌措的有關政策規定;統計並監測全國教育經費投入和計畫執行情況;管理監督國家及省、國家下撥的各種專項經費及教育貸款、教育集資、捐款、教師獎勵基金等項目的使用情況;管理使用國家財政部門下達的各項專項資金;統籌管理教育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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