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根據中國共產黨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海口市行政區劃調整後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瓊委[2002]41號)和中共海口市委、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海口市市級機構調整的通知》(海委[2002]63 號)精神,制定海口市人大常委會機關職能配置、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
  • 成立地點:海南海口 
機構設定,人員編制,職員,領導,

機構設定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設定1個專門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設定7個工作委員會、2個處級綜合辦事機構。
(一)專門委員會:設法制委員會。
(二)工作委員會:設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城市建設與環境資源工作委員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華僑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員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農村工作委員會。
(三)綜合辦事機構:設辦公廳、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室2個正處級綜合辦事機構。

人員編制

職員

海口市人大常委會機關行政編制43名,其中:市人大常委會正副主任5名,正副秘書長4名,財經工委、城市建設與環境資源工委、教科文衛工委、華僑外事民族宗教工委、內務司法工委、農村工委各3名,法制工委4名,辦公廳8名(秘書處4名、研究室4名),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室4名。

領導

海口市人大常委會主任1名,副主任4名。
海口市人大常委會機關處級領導職數21名,其中: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3名;財經工委、城市建設與環境資源工委、教科文衛工委、華僑外事民族宗教工委、內務司法工委、農村工委、法制工委、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室各設主任1名(主任一般由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兼任)、副主任1名;辦公廳研究室主任1名(副處級)。
科級領導職數3名,其中:秘書處處長(正科級)1名、副處長(副科級)1名,研究室副主任1名(正科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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