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

浙江省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

浙江省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簡稱新華愛基會),於2007年6月29日獲浙江省民政廳批准,在浙江省平湖市正式註冊成立,創辦人為王建煊先生。2016年3月,新華愛基會獲批成為公募基金會,是浙江省第一家由非公募升格為公募的基金會,創辦人為王建煊先生。新華愛基會先後獲得“壹基金”典範工程大獎(2010),“5A級社會組織”(民政廳2010、2016),“福布斯中國最透明25家慈善基金會之一”(2012),“中華慈善獎”(民政部2013),“中國最透明慈善公益基金會”之一(界面2016)等一系列榮譽,並連續數年FTI(中基透明指數)得滿分100,上榜“2018中國慈善信用榜TOP30”(2018)。

新華愛基會從成立至今,面向全國開展了“撿回珍珠計畫”、“大山裡的彝族國小”、“彝族兒童班”、“愛心國小”、“愛心圖書室”、“一個孩子一個蛋”、“512汶川地震援助”等資助項目,惠及數萬學生家庭。

截至2018年9月,在全國25個省區市194所高中開辦了1249個珍珠班,資助61175名珍珠生(家庭困難、品學兼優)、757名貧困彝族兒童、166個愛心圖書室、373所愛心國小、50000多名兒童每天1個水煮雞蛋、153名汶川地震災區孤兒及殘障兒童、430多名汶川地震受災大學生、671名汶川地震受災高中生、26所汶川地震受災學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
  • 外文名:절강성 신화 애심 교육 기금회
  • 類別:協會
  • 創辦:2007年6月
  • 國家:中國
發展歷史,主要職責,理事成員,建設宗旨,業務範圍,組織章程,

發展歷史

2004年8月 “撿回珍珠計畫”啟航——創辦人王建煊先生決定幫助雙特學生讀完高中,開始籌措資金。
2004年9月“撿回珍珠計畫”在浙江省平湖市新華愛心高級中學開始,第一屆珍珠班成立,共21名珍珠生。
2004年12月在全國共捐建新華愛心國小68所。
2005年6月 “一個孩子一個蛋”項目開始。
2005年9月 “撿回珍珠計畫”在浙江省平湖市新華愛心高級中學開辦第二屆珍珠班,共招收40名珍珠生。
2005年12月 新華愛心國小深入發展,累計捐建104所愛心國小。
2006年8月25日 針對大學珍珠生的“有美獎學金”專項開始實行。
2006年9月 “撿回珍珠計畫”在浙江省平湖市新華愛心高級中學開辦第三屆珍珠班,共招收81名珍珠生。
2006年12月 新華愛心國小累計捐建143所愛心國小。
2007年4月1日 創辦人王建煊先生倡議設立新華愛基會,與秦榮華先生、鄭瑛彬先生共同捐資200萬成立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
2007年6月15日 新華愛基會召開第一屆第一次理事會,聘請閻明復先生等12位愛心人士擔任理事、黃長發先生為監事,表決通過袁立先生擔任理事長,王建煊先生擔任副理事長兼秘書長。
2007年6月29日 新華愛基會獲浙江省民政廳核准成立,省教育廳為業務主管單位。
2007年7月1日 新華愛基會“撿回珍珠計畫”首次面向全國招生,在全國19省選擇32個重點高中,合作辦理第一屆全國珍珠班,招生1506名珍珠學生,“撿回珍珠計畫”由此走向全國,第一款珍珠服也由此誕生。
2007年9月1日 新華愛基會分別在甘肅白銀市、四川涼山州設立聯絡處,啟動“一個孩子一個蛋”等項目。
2008年3月3日 新華愛基會舉辦第一屆全國珍珠班校級領導及班主任培訓,總計92人參加。
2008年4月2日 新華愛基會在安徽省合肥市設立聯絡處,啟動安徽省“一個孩子一個蛋”等項目。
2008年5月14日 5·12汶川地震後,新華愛基會接受各界捐款約三百多萬美金,並快速前往四川開展多項賑災項目。
2008年6月5日 新華愛基會由張君達先生接任副理事長,姚霽光先生接任秘書長。
2009年6月 “愛心圖書室”項目啟動。
2008年6月13日 新華愛基會召開第一屆第二次理事會,通過副理事長兼秘書長王建煊先生請辭案,並聘請張君達先生擔任副理事長、姚霽光先生擔任秘書長、劉黎理女士擔任副秘書長。
2009年6月13日 新華愛基會召開第一屆第三次理事會,通過秘書處報告案。
2009年7月1日 新華愛基會信息化管理平台正式上線運營,該平台實現了將捐方、學校、受助學生及基金會工作人員相關數據電子信息化管理的需要。
2009年8月1日 新華愛基會在四川省涼山州民族中學舉辦了第一屆珍珠生夏令營活動,涼山州民族中學和西昌一中共100名珍珠生參加。
2009年11月1日 新華愛基會面向珍珠生的刊物《珍珠面對面》正式出刊。
2009年11月7日 新華愛基會召開第一屆第四次理事會,通過秘書處報告案。
2010年 “撿回珍珠計畫”項目專用LOGO正式啟用。
2010年2月9日 新華愛基會在“浙江省全省性社會組織評估”中獲評最高等級5A級。
2010年6月26日 新華愛基會召開第一屆第五次理事會,通過秘書處報告案。
2010年7月1日 全國首屆高中珍珠生(1506名)順利畢業,高考首戰告捷,100%上線,一本錄取率56%,51名學生考取北大、清華等前十大名校。
2010年8月1日 “撿回珍珠計畫大學段獎助學金”項目在全國正式啟動實施,當年共資助450名大學珍珠生,約350萬元人民幣。
2010年8月初 新華愛基會舉辦第二屆珍珠夏令營,來自北京、上海、台灣、美國等地的94名輔導員,分成五組於7月29日啟程分赴雲南祥雲、甘肅白銀、河南商城、江西吉安、四川西昌舉辦為期7天的珍珠夏令營營會。
2010年9月1日 新華愛基會在上海舉辦第一場上海珍珠大學生聯誼活動,由此拉開了全國各城市珍珠大學生聯誼活動的序幕。
2010年11月1日 新華愛基會榮獲“第三屆壹基金典範工程獎”,並將獎金一佰萬元人民幣在全國設立了三個壹基金珍珠班。
2010年11月27日 新華愛基會召開第一屆第六次理事會,通過秘書處報告案。
2011年3月1日 知名藝人劉若英女士參與“撿回珍珠計畫”並擔任愛心大使,親自探訪甘肅會寧珍珠生。
2011年4月23日 新華愛基會召開第一屆第七次理事會,通過秘書處報告案。
2011年9月1日 新華愛基會與涼山州布拖縣拖覺鄉石咀國小簽訂協定,資助46位女童完成國小6年的生活補助費。“彝族女童班”項目開始試運行。
2011年11月26日 新華愛基會召開第一屆第八次理事會,通過秘書處報告案。
2011年12月1日 新華愛基會“撿回珍珠計畫”項目榮獲“2011網易公益行動獎”。
2012年3月1日 “一個孩子一個蛋”項目終止實施。
2012年6月2日 新華愛基會召開第二屆第一次理事會,通過秘書處報告案。
2012年7月1日 保護地球家園,回響低碳生活號召,本會會訊《愛使我們相聚在一起》自2012年起以電子期刊方式呈現。
2012年9月1日 珍珠大學生到珍珠班高中合作校回訪,關愛小珍珠的活動,在全國各地陸續啟動。
2012年12月1日 新華愛基會召開第二屆第二次理事會,通過秘書處報告案。
2012年12月3日 《福布斯》中文版發布2012福布斯中國慈善基金榜,新華愛基會上榜2012年度中國最透明的25家慈善基金會之一。
2013年4月1日 “撿回珍珠計畫”項目榮獲中國民政部第八屆“中華慈善獎”。
2013年5月23日 “珍珠生急難救助金”專項成立,幫助大病或重大災害受災珍珠生。
2013年6月1日 新華愛基會召開第二屆第三次理事會,通過秘書處報告案。
2013年8月1日 珍珠生夏令營首次面向全國各城市招募珍珠大學生,並在平湖新華愛心高中舉辦珍珠夏令營。
2013年12月7日 新華愛基會召開第二屆第四次理事會,通過秘書處報告案。
2014年6月 首批面向全國的珍珠生大學畢業。
2014年6月7日 新華愛基會召開第二屆第五次理事會,通過副理事長張君達先生請辭案,由姚霽光秘書長代理副理事長。
2014年8月1日 五月天樂團繼2013年三場公益演出後,繼續在北京、深圳舉辦“JUST LOVE IT”公益演唱會宣傳“撿回珍珠計畫”,並向“撿回珍珠計畫”捐款。
2014年8月1日 美國石溪大學為“撿回珍珠計畫”特設“智慧珍珠獎學金”,河北唐山開灤一中畢業珍珠生孟麗,在本會引薦下,獲得該獎學金,並於2014年8月赴美就讀。
2014年9月1日 首個由全國珍珠大學生一人一年捐款100元,匯集成立的“珍珠珍珠班”在四川省涼山州民族中學正式開班,共募集30萬捐款資助40名珍珠生。
2014年12月1日 新華愛基會第二屆第六次理事會會議召開,選舉姚霽光先生擔任基金會副理事長兼任秘書長。
2014年12月6日 新華愛基會召開第二屆第六次理事會。
2015年6月13日 新華愛基會召開第二屆第七次理事會,通過姚霽光秘書長請辭代理副理事長一職,並提名秦榮華先生擔任副理事長。
2015年9月1日 由珍珠生郭金粲和20多位遍布全國的夥伴發起的“珍珠365計畫”正式啟動。
2015年9月 新華愛基會面向全國合作學校、珍珠生、捐方的交流刊物《有你真好》正式出刊。
2015年9月 新華愛基會發起面向珍珠班班主任的首屆育珠人“育珠獎”評選活動,5名育珠人獲選(白銀市第一中學丁繼軍、甘肅省靜寧第一中學張淦、甘肅省武威第一中學白明斌、甘肅省榆中縣第一中學張潤魁、湖北省黃石市第二中學屈媛),約8萬多愛心人士以及珍珠生參與投票。
2015年9月10 日創辦人王建煊先生“有你真好”全國愛心巡迴演講首場開始,截止同年12月共在16個城市開展了102場愛心演講。
2015年10月9日 新華愛基會辦公地址正式從平湖新華中路318號搬遷至嘉興南湖區亞中路1號。
2015年12月5日 新華愛基會召開第二屆第八次理事會,提名胡愛華女士擔任理事兼副秘書長。
2015年12月10日 新華愛基會正式決定在雲南、甘肅試行國中珍珠班項目。
2015年12月 創辦人王建煊先生榮獲港澳台慈善基金會第十屆愛心獎。
2016年3月30日 經浙江省民政廳核准,新華愛基會獲批為公募基金會,是浙江省第一家由非公募升格為公募的基金會。
2016年6月5日 新華愛基會召開第二屆第九次理事會,進行了章程修訂,非公募基金會轉為公募基金會,原始資金從200萬元提升到400萬元,註冊及辦公地址從平湖市濱水廣場變更到嘉興市南湖區亞中路1號。
2016年7月9日 珍珠之家品格教育基地建成,正式投入使用。
2016年7月21日 近四百位來自全國各地的珍珠大學生、台北市私立衛理女子中學的同學,社會各界的愛心人士齊聚浙江嘉興珍珠之家,第八屆全國珍珠大學生兩岸文化交流夏令營正式開幕。
2016年9月9日 新華愛基會“撿回珍珠計畫”項目首次參與騰訊公益發起的“99公益日”線上募捐活動。
2016年12月2日 首期“撿回珍珠計畫”品格教育引導員師資培訓在重慶市梁平縣紅旗中學正式開班,來自重慶、四川、湖南總計32位珍珠班老師和重慶三所大學的四名珍珠大學生參加培訓。
2016年12月3日 新華愛基會召開第二屆第十次理事會,提名潘瑜先生、唐韻鵬先生、王夢迪女士擔任副秘書長。
2017年01月17日-1月20日 首屆大學珍珠生冬令營開營。
2017年1月29日 知名藝人費玉清先生和他所捐助千里之愛珍珠班珍珠生在蘇州見面分享。
2017年6月9日 教育部黨組書記、部長陳寶生在京會見新華愛基會創辦人王建煊、理事長秦榮華一行。
2017年6月24日 新華愛基會召開第三屆第一次理事會,通過黃長發監事請辭案。
2017年6月9日 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主任張志軍會見本會創辦人王建煊、理事長秦榮華。
2017年10月27-28日 首屆區域育珠論壇在河北唐山開灤一中舉辦,來自4省9所珍珠班合作學校的50位校長、書記和珍珠班老師參加本次論壇。
2017年12月16日 新華愛基會召開第三屆第二次理事會,通過袁立先生請辭理事、法人、理事長一職,及王夢迪理事請辭副秘書長一職,並提名理事胡愛華女士擔任法人。
2018年1月21日-1月31日 “擁抱愛,擁抱未來——勇往職前“第二屆全國珍珠大學生冬令營在嘉興珍珠之家順利舉辦。
2018年4月 新華愛基會辦公地址正式從嘉興南湖區亞中路1號搬遷至嘉興珍珠之家品格教育基地。
2018年5月4日-18日 來自19個省市76所珍珠班合作學校的76名品格優秀珍珠生榮獲“最美珍珠生”稱號。
2018年7月16日 新華愛基會召開第三屆第三次理事會,進行章程修訂,增加了黨建工作內容,註冊及辦公地址從嘉興市南湖區亞中路1號變更到嘉興市南湖區新昌路1617號。
2018年7月18日至20日 首屆“育珠共建平台之青少年心理健康輔導研習營”在嘉興珍珠之家舉行,來自珍珠班合作校的51位心理輔導員及相關職位老師參與營會交流研討。
2018年9月 新華愛基會首份品格教育電子教材《珍珠班品格教育教案彙編-實操版》編製成功。
2018年9月3日 新華愛基會光榮上榜清華大學發布的中國首份慈善信用榜單且排名TOP30。
2018年9月-12月 珍珠之家公益實踐基地No.001、No.002、No.003分別在深圳甜點心DIY手烘焙坊、成都希爾頓酒店、江西南昌慧谷產業園掛牌成立。
2018年9月9日 新華愛基會四川聯絡處駐校社工正式駐校,四川省涼山州布拖縣覺撒鄉中心校駐校服務站正式啟用。
2018年9月13日 亞洲公益事業與社會研究中心正式發布《未來的回報:高等教育獎學金》的研究報告。新華愛基會“撿回珍珠計畫”大學段獎學金項目榮幸入選為中國的調研對象。
2018年9月20日 《撿珍珠——珍珠之夢》微紀錄片作品獲得2018中國公益映像節“優秀作品獎”及最高獎項“金蝴蝶大獎”提名(Top5)。
2018年12月12日 基金會中心網“2018中基透明指數FTI發布”,新華愛基會獲得100分連續三年榮登中基透明指數FTI 滿分之列。
2018年12月24日 界面聯合億安保險經紀第三次推出2018中國最透明慈善公益基金會排行榜發布,新華愛基會入圍並列排名第17位(共有50家入榜)。
2018年12月27日 新華愛基會召開第三屆第四次理事會,通過了理事閻明復先生、理事張寧女士、監事蘇法昭女士請辭案,提名劉曉丹女士為監事。

主要職責

新華愛基會從成立至2019當今,面向全國先後開展了“撿回珍珠計畫”、“大山裡的彝族國小”“愛心國小”、“愛心圖書室”、”彝族兒童班”、”一個孩子一個蛋”、”西部地區師資培訓”、”512汶川地震援助專案”等資助項目。
案例1:撿回珍珠計畫
為幫助中國經濟欠發達地區,家境相對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能享受到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機會,新華愛基會自2004年發起“撿回珍珠計畫”。在合作學校設立40-50名“珍珠生”組成“珍珠班”,三年共給予每位“珍珠生”7500元生活補助款,同時合作學校免除“珍珠生”在校三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截至2018年12月,已在全國25個省區市194所高中開辦了1249個珍珠班,資助61090名家境相對困難品學兼優初高中生。
案例2:愛心圖書室
由於偏遠地區國小圖書頗為匱乏,自2009年起新華愛基會設立愛心圖書室,每匯積人民幣30000元,即可在貧困地區國小興建一間“愛心圖書室”。3000本課外讀物帶領孩子暢遊廣闊天地。截止2018年12月,已在全國21個省市偏遠地區,共捐建了168間國小的愛心圖書室和162個愛心圖書角。
案例3:愛心國小
為改善偏遠地區孩子們的學習環境,自2001年起,新華愛基會與中國僑聯合作,為貧困地區新建或擴建愛心國小。每建一所愛心國小需要愛心款25-30萬元,當地政府亦相應配捐。截止2018年12月,已在全國28個省市偏遠地區,共捐建了373所愛心國小,受益學生數十萬餘人。
案例4:彝族兒童班
為幫助四川涼山州布拖縣彝族兒童完成國小基礎教育,在愛心人士資助下,新華愛基會自2012年起在四川涼山布拖縣石咀國小啟動第一個彝族兒童班,資助他們的生活必需品。一次性資助一個班,六年全部費用53.23萬元(當地政府自2016年9月增加補助)。截止2018年12月,已資助757名貧困彝族兒童。

理事成員

基金會理事
秦榮華 浙江省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 執行理事長
敏實集團 董事長
梁天龍 世界華人保險大會 創辦人
亘 將 彤程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社會責任總監
佟 欣 中國平安保險(北京) 資深營業部經理 平安銀行私人銀行 特邀金融顧問
吳雲昉 杭州濱江綠康醫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黨委書記 曾任平湖市教育局長、平湖市衛生局長
石建輝 敏實集團 顧問
孟婷婷 嘉興華章房地產有限公司 總經理
鄭 豫 AP 亞洲基金 合伙人
朱生龍 甘肅省靖遠一中 辦公室主任
王夢迪 台灣財團法人台北市無子西瓜社會福利基金會 秘書長
姚霽光 浙江省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 秘書長
胡愛華 政協嘉興市第七屆委員
唐韻鵬 浙江省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 副秘書長
潘 瑜 浙江省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 資深顧問
基金會監事
鄭瑛彬 榮成紙業公司 董事長
黃瓊慧 浙江敏實愛心基金會 理事
劉曉丹 浙江省敏實愛心基金會 理事長

建設宗旨

促進教育方式,幫助弱勢群體

業務範圍

(一)從事能促使 「中國由人口大國成為人力資源大國」的各種以教育為主軸之愛心、公益、慈善活動。
(二)撿回珍珠計畫: 對各級學校,成績特優,家庭特困無法就學的孩子,給予支助,使其能完成學業。
(三)一個孩子一個蛋計畫: 對貧困地區的學生,每天供吃一個雞蛋,或其它營養輔助,使能有健康的成長。
(四)捐建希望國小計畫:在貧困地區捐建希望國小或增加其教學設備或獎勵優秀教師 。
(五)興辦非營利之教育機構;協助政府培訓貧困地區之師資,提高教育水平。
(六)配合政府推動先進之教育理念,介紹新思維之教育方法。
(七)其它與教育有關之公益、慈善活動。

組織章程

第一章總
第一條本基金會的名稱是浙江省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
第二條本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
第三條本基金會的宗旨:以「促進教育方式,幫助弱勢群體」為宗旨。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400萬元,來源於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之捐款。
第五條本基金會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走中國特色社會組織發展之路,依照《中國共產黨章程》有關規定建立黨的組織,承擔保證政治方向、團結凝聚民眾、推動事業發展、建設先進文化、服務人才成長、加強自身建設等職責。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浙江省民政廳,黨建領導機關是中共嘉興科技城工作委員會,業務主管單位是浙江省教育廳。本基金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黨建領導機關、有關業務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本基金會註冊地址為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新昌路1617號,辦公場所在嘉興市南湖區新昌路1617號。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七條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
(一)從事能促使「中國由人口大國成為愛心大國」的各種以教育為主軸之愛心、公益、慈善活動。
(二)撿回珍珠計畫: 對各級學校,成績特優,家庭特困無法就學的孩子,給予支助,使其能完成學業。
(三)捐建愛心國小計畫:在貧困地區捐建希望國小或增加其教學設備或獎勵優秀教師 。
(四)捐建愛心圖書室計畫:提供內容豐富的圖書及工具書,以營造學校讀書氛圍,培養學生良好的閱讀習慣,提升孩子們的人文素養。
(五)貧困地區兒童班計畫:為貧困山區或少數民族失學兒童創造機會接受基礎教育。
(六)興辦非營利之教育機構;協助政府培訓貧困地區之師資,提高教育水平。
(七)配合政府推動先進之教育理念,介紹新思維之教育方法。
(八)其它與教育有關之公益、慈善活動。
第三章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八條本基金會由1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
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條理事的資格:
(一)德高望重,熱心公益,慈善工作者。
(二)有籌集公益, 慈善基金能力者。
(三)主要捐贈人。
第十條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基金會黨組織、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一條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參加理事會議,行使理事會職權。
(二)積極籌措基金會之財源。
第十二條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畫,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畫。
(四)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併或終止。
(十)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或副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或副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
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副理事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
第十四條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併。
第十五條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噹噹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本基金會設3名監事。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八條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式。
第十九條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數據,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條在本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一條本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二條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條擔任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以及外國人,每年在中國內地居留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
第二十六條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或黨建領導機關)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檔案。
(四)主持會務之進行。
本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① 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② 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畫。
③ 擬訂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畫。
④ 擬訂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⑤ 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⑥ 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財務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⑦ 提議聘任或解聘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⑧ 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⑨ 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它職權。
第四章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條本基金會為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之捐贈。
(二)投資收益。
(三)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
第三十一條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畫。重大募捐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
第三十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它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使用財產;捐贈協定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定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基金會有關之業務。
(二)基金會設立目的之各項公益、慈善活動。
第三十本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是指: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之自動捐贈。
(二)基金存於銀行或其它安全性高理財。
第三十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
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三十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式。
第三十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覆。
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定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定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定。
四十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定,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定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它違反協定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定。
四十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數據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畫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當年度捐贈者名冊及有關資料〗。
第四十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四十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四十七條本基金會應當合理設計慈善項目,符合本會宗旨和章程的有關規定。最佳化實施流程,降低運行成本,提高慈善財產使用效益。
本基金會建立健全慈善項目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對慈善項目的立項、審查、執行、控制、評估、反饋等環節建立科學、規範、有效的要求,設立項目管理機構,配備專職人員,行使項目管理職責。
本基金會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慈善受益人。本會管理人員的利害關係人不得作為受益人。
本基金會開展重大慈善項目,應當由理事會表決通過,且同意的人數不得低於到會理事人數的2/3。
本基金會的重大慈善項目包括:
(一)年度慈善項目計畫;
(二)超過2000萬元的慈善項目;
本基金會開展重大慈善項目之前,應當及時向業務主管單位報備。
項目資金的使用要嚴格遵守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按照捐贈協定專款專用。
慈善項目資金的管理使用要自覺接受財政部門、審計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認真履行信息公開義務,接受社會監督。
本基金會要加強慈善項目檔案管理,保存慈善項目的完整信息,做好慈善項目的建檔歸檔工作。
第五章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四十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併的。
(四)其它特殊事項。
第四十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五十本基金會辦理註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五十一本基金會註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於公益目的:
(一)捐贈給政府機關。
(二)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應當按照章程的規定轉給宗旨相同或者相似的慈善組織,章程未規定的,由民政部門轉給相同或者相近的慈善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章程修改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或黨建領導機關)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或黨建領導機關)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黨組織建設
第五十本基金會按照黨章規定,經上級黨組織批准設立黨組織。如暫不能單獨建立黨組織,支持通過聯合建立黨組織、選派黨建工作聯絡員等方式,在本組織開展黨的工作。
第五十本基金會黨組織負責人,一般由本基金會秘書長以上負責人中的中共正式黨員擔任,如需要由其他同志擔任的,報黨建領導機關審核同意。
第五十探索建立開放式黨組織和黨小組,對黨員有3名以上,但能接轉組織關係的黨員不足3名的,建立功能型、拓展型黨組織。
第五十本基金會換屆選舉時,應先徵求本基金會黨組織意見;本基金會變更、撤併或註銷,黨組織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並做好黨員組織關係轉移等相關工作。
第五十本基金會為黨組織開展活動、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和經費支持,將黨建工作經費納入管理費用列支,支持黨組織建設活動陣地。
第五十本基金會支持領導班子與黨組織領導班子“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黨組織負責人參加或列席管理層有關會議、黨組織開展有關活動邀請非黨員的社會組織負責人參加。
第五十本基金會支持黨組織對本會重要事項決策、重要業務活動、大額經費開支、接收大額捐贈、開展涉外活動等提出意見。
第八章
六十本章程經2018年7月16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六十一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
六十二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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