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鐘(明朝刑部尚書)

洪鐘(明朝刑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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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鐘(?-1523年),字宣之,自號兩峰居士,錢塘人。明朝刑部尚書、工部尚書左都御史。成化十一年(1475年)進士,弘治十一年(1498年),升任右副都御史。官至刑部尚書,洪總督川、陜、湖廣、河南四省軍務,與四川巡撫林俊,鎮壓農民軍以功進太子太保正德元年(1506年),洪鐘召督漕運兼巡撫江北。七年(1512年),告老還鄉。

基本介紹

  • 本名:洪鐘
  • 別稱:自號兩峰居士,
  • 字號:字宣之,
  • 所處時代:大明王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浙江錢塘人。
  • 主要成就:刑部尚書、工部尚書左都御史、太子太保
個人簡介,人物生平,

個人簡介

洪鐘(?-1523年),字宣之,自號兩峰居士,錢塘人。明朝刑部尚書、工部尚書左都御史。成化十一年(1475年)進士,弘治十一年(1498年),升任右副都御史。官至刑部尚書,洪總督川、陜、湖廣、河南四省軍務,與四川巡撫林俊,鎮壓農民軍。正德元年(1506年),洪鐘召督漕運兼巡撫江北。七年(1512年),告老還鄉。嘉靖二年(1523年)洪鐘在家中逝世,嘉靖帝三次派使者諭祭,賜葬於錢塘西溪之東穆塢。墓碑王守仁撰寫,吏部尚書董圮篆額。王守仁還撰有《祭洪襄惠公文》。有子洪澄洪濤

人物生平

弘治初,再遷四川按察使。馬湖土知府安鰲恣淫虐,土人怨之刺骨,有司利其金置不問,遷延二十年。僉事曲銳巡按御史張鸞按治,鐘贊決,捕鰲送京師,置極刑。安氏自唐以來世有馬湖,至是改流官,一方始靖。歷江西、福建左、右布政使。
十一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撫順天。整飭薊州邊備,建議增築塞垣。自山海關西北至密雲古北口、黃花鎮直抵居庸,延亘千餘里,繕復城堡二百七十所,悉城緣邊諸縣,因奏減防秋兵六千人,歲省輓輸犒賚費數萬計。所部潮河川去京師二百里,居兩山間,廣百餘丈,水漲成巨浸,水退則坦然平陸,寇得長驅直入。鐘言:“關以東三里許,其山外高內庳,約餘二丈,可鑿為兩渠,分殺水勢,而於口外斜築石堰以束水。置關堰內,守以百人,使寇不得馳突,可免京師北顧憂,且得屯種河堧地。”兵部尚書馬文升等請從之。比興工,鑿山,山石崩,壓死者數百人。御史弋福、給事中馬予聰等劾鐘。巡撫張?亘等請罷役,不聽。未幾,工成,侍郎張達偕司禮中官往視。還言石洞僅泄小水,地近邊垣多沙石,不利耕種。給事中屈伸等劾鐘欺妄三罪,諸言官及兵部皆請逮鐘。帝以鐘為國繕邊,不當罪,停俸三月。
正德元年,由巡撫貴州召督漕運兼巡撫江北。明年就進右都御史。蘇、松、浙江運舟由下港口及孟瀆河溯大江以達瓜洲,遠涉二百八十餘里,往往遭風濤。鐘言:“孟瀆對江有夾河,可抵白塔河口。舊置四閘,徑四十里。至宜陵鎮再折而北,即抵揚州運河。開浚為便。”從之。改掌南京都察院,就遷刑部尚書。四年冬,加太子少保左都御史,掌院事。
五年春,湖廣歲飢盜起。命鐘以本官總制軍務,陝西、河南、四川亦隸焉。沔陽賊楊清、丘仁等僭稱天王、將軍,出沒洞庭間。圍岳州,陷臨湘,官軍屢失利。鐘及總兵官毛倫檄都指揮潘勛、柴奎,布政使陳鎬,副使蔣升擊破之於麻穰灘,擒斬七百四十餘人,賊遂平。初,鐘掌院事,劉瑾方熾。及瑾誅,言官劾鐘徇瑾撻御史。朝議以鐘討賊,置不問。
時保寧賊藍廷瑞自稱順天王,鄢本恕自稱“刮地王”,其黨廖惠稱“掃地王”,眾十萬餘,置四十八總管,延蔓陝西、湖廣之境。廷瑞與惠謀據保寧,本恕謀據漢中,取鄖陽,由荊、襄東下。巡撫林俊方議遏通江,而惠已至,攻陷其城,殺參議黃瓚,僉事錢朝鳳等遁去。適官軍自他郡還,賊疑援兵至,亦遁。俊益發羅、回及石矽士兵助朝鳳進剿,參議公勉仁亦會。龍灘河漲,賊半渡,羅、回奮擊之,擒斬八百餘人,墜崖溺水甚眾。俊復遣知府張敏、何珊等追之,獲惠,餘眾奔陝西西鄉。鐘乃下令招撫,歸者萬餘人。既而賊收散亡,陷營山,殺僉事王源,縱掠蓬、劍二州。
鐘赴四川,與俊議多不合,軍機牽制,賊益熾。已,乃檄陝西、湖廣、河南兵分道進,湖廣兵先追及於陝西石泉。廷瑞走漢中,都指揮金冕圍之。陝西巡撫藍章方駐漢中,廷瑞遣其黨何虎詣章,乞還川就撫。章以廷瑞本川賊,恐急之必致死,陝且受患,遂令冕護之出境。廷瑞既入川,求降,鐘等令至東鄉聽撫。賊意在緩師,遷延累月,依山結營,要求營山縣或臨江市屯其眾,遣官為質。鐘令漢中通判羅賢入其營。本恕來謁,約既定,會官軍有殺其樵採者,賊復疑懼,遂殺賢,剽如故。官軍為七壘守之,賊不得逸,其黨漸潰。廷瑞以所掠女子詐為己女,結婚於永順土舍彭世麟,冀得間逸去。世麟密白鐘,鐘授方略使圖之。及期,廷瑞、本恕暨其黨王金珠等二十八人鹹來會。伏發悉就擒,惟廖麻子得脫。其眾聞變,驚潰渡河。鐘遣兵追擊,俘斬七百餘人,以功進太子太保
洪鐘(明朝刑部尚書)
未幾,廖麻子及其黨曹甫掠營山、蓬州。七年,總兵官楊宏,副使張敏、馬昊、何珊等合擊之。賊勢蹙,鐘乃議招撫。敏以單騎詣甫營,甫聽命,遂赴軍門受約束,歸散其黨。而麻子忿甫背己,殺之,並其眾,轉掠川東。官軍不敢擊,潛躡賊後,馘良民為功,土兵虐尤甚。時有謠曰:“賊如梳,軍如篦,土兵如剃。”巡按御史王綸、紀功御史汪景芳劾鐘縱兵不戢。綸復奏鐘樂飲縱游,致賊自合州渡江陷州縣。詔召鐘還,以彭澤代,鐘遂乞歸。嘉靖三年卒,謚襄惠。
洪鐘晚年退隱回籍,在西溪故地建別業,世稱洪鐘別業,由宅院(三瑞堂、歸艤居、香雪堂、沁芳樓等)和書院(竹清山房、清平山堂、蘿蔭閣、抱月軒等)等建築組合而成,環境幽美,景色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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