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明代官員)

林俊(明代官員)

林俊(1452—1527)字待用,號見素、雲莊,莆田人(今莆田市荔城區人)。成化十四年(1478)進士,歷任雲南按察副使,南京右僉都御史兼督操江,湖廣、四川巡撫工部尚書刑部尚書等職,嘉靖元年(1522年)加太子太保,卒於嘉靖六年(1527年)。隆慶元年(1567年),追贈林俊為少保,謚貞肅。

林俊為人剛直敢諫,廉正忠誠,嫉惡如仇,愛才如渴,以禮進退,始終一節,是明成化弘治正德嘉靖四朝的老臣,著有《林見素文集》二十八卷,被收入《四庫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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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 本名:林俊
  • 字號:待用
    見素
    雲莊
  • 所處時代:明代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福建莆田
  • 出生時間:1452
  • 去世時間:1527
  • 主要作品:林見素文集
  • 諡號:貞肅
人物生平,初入仕途,主要政績,回歸故里,再度啟用,晚年生活,人物軼事,歷史評價,人物作品,史籍記載,

人物生平

初入仕途

林俊,成化十四年(1478)中進士。初任刑部主事,升任員外郎。一次林俊上書請把妖僧繼曉斬首,並把權宦梁芳問罪,憲宗大為惱火,把林俊打入詔獄中拷訊。後府經歷張黻搭救林俊,也被關了進去。太監懷恩極力營救他們,林俊才被貶為姚州判官了事,張黻貶為師宗知州。當時朝廷中言路久已隔絕,他們兩個這下可說是名震京城,人們為他們編了一句話,說是“御史在刑曹,黃門出後府”。不久因為正月初一發生星變,憲宗省悟過來,就恢復了林俊的官職,改派林俊到南京去了。

主要政績

弘治元年(1488年),林俊因人推薦升任雲南副使。鶴慶玄化寺據說是有活佛,逢年過節這裡聚集了上萬名男女,爭著用錢往佛面上塗貼。林俊下令燒了這尊佛像,所得的捐款用來幫助窮苦百姓償還拖欠的款項。後來林俊又拆毀了三百六十處濫建的祠堂廟宇,木料都撤下來修築學宮。後來,林俊又升任按察使,弘治五年(1492年)調到湖廣去了。在這期間林俊因為雨雪災異上書評議時政的得失、利弊,又說德安、安陸修建王府以及增修吉王府都工程浩大,耗費億萬錢財,百姓受不了這樣的征派。所以林俊奏請按照寧王、襄王、德王府的舊例來辦,一切都務必減省,不必使用琉璃磚瓦和白玉雕欄,並請將此訂為律例。孝宗沒有聽從林俊的上奏。
弘治九年(1496年),林俊上書稱病引退,沒等批覆就逕自回去了。很久之後,因人推薦朝廷起用林俊為廣東右布政使,林俊不接受任命;又起用林俊為南京僉都御史,總管操江事宜。弘治十四年(1501年)正月初一,陝西山西地震水涌,林俊藉此上書講述自古以來宮闈外戚太監權臣的禍患,並且請求孝宗停止設壇求福,減少織造供應,清理役滿官員,停止工程建設,削減內府供應,節制各種賞賜,戒除游佚享樂,疏遠邪佞小人,親近賢良之人。又請求預先教育太子,進而薦舉侍郎謝鐸,少卿儲馞、楊廉,已退休的副使曹時中,處士劉閔,說他們可以做太子的輔導官。孝宗回答說知道了。過後,林俊又屢次上書請求退休,推薦時中來接替自己,孝宗不答應。江西新昌的一個百姓王武率領一幫人做了賊盜,巡撫韓邦問不能殺了他,朝廷傳令林俊前往巡視。林俊親自走入王武的巢穴之中,王武便請為他效命,林俊把所有的賊黨都給擒拿了。
孝宗發布詔書就讓林俊取代邦問,林俊援引朱熹唐仲友包拯宋祁的往事竭力推辭。孝宗不答應他的推辭。於是林俊改定政綱,使各種政務從此煥然一新。王府徵收歲祿,大都向百姓多增收一倍,因為林俊說了話才大大削減了數額。寧王宸濠貪婪、橫暴,林俊卻屢次抑制他。寧王請把王府改為琉璃瓦,約費銀兩萬兩。林俊說應該保持原樣,不要犯上像叔段請求京邊肥地、吳王所得几杖的賞賜那樣的不吉利。寧王惱了,一心想找他的茬子,卻沒抓到他什麼把柄。後來碰到皇上生日,林俊卻巡查自己的部屬,就上書彈劾他,林俊因此被扣發了三個月的俸祿。不久他母親去世,林俊就歸鄉守喪去了。
武宗繼位後,言官紛紛薦舉林俊,江西人在朝中做官的也聯名上書請讓林俊恢復原職。於是武宗提升林俊為右副都御史,再次讓林俊去巡撫江西,但碰上林俊父親去世,林俊在家守喪,沒能上任。正德四年(1509年),武宗起用林俊巡撫四川。眉州人劉烈發起叛亂,失敗後逃走了,一幫不得志的人們假託劉烈的名字四出剽掠。林俊張榜繪像緝捕,沒能抓到。恰好這時保寧的反賊藍廷瑞鄢本恕廖惠等跟著鬧起來,氣勢更加猖狂,從保寧轉攻巴州。林俊在華壟突然撞上了他們,就乘坐一頂轎子獨自到他們營前,給他們講解利害關係,反賊聽後就圍著他下拜,願意約定時間投降。後因為大雨連綿誤了約定日期,他們就又叛走,打下了通江。林俊在龍灘河打敗了他們,又派遣知府張敏等人追擊,在門鎮子打敗他們,捉住了廖惠藍廷瑞逃奔到陝西西鄉,越過漢中三十六盤,到達大巴山。官軍追上去,又把他打得大敗。然後林俊移兵攻擊瀘州反賊曹甫,同時派人前往招安。後來,本恕、廷瑞被永順的土著百姓彭世麟捉住。林俊論功升任右都御史。曹甫的餘黨方四逃到思南後又攻占南川、綦江,窺視瀘州。林俊又多調了一些士兵,派副使何珊、李鉞等把他們打得敗逃而去。捷報傳給朝廷後,武宗用加蓋玉璽的詔書獎勵了林俊。

回歸故里

林俊在部隊里,與總督洪鐘議事往往意見不一。一些太監的子弟要跟著冒認軍功,林俊不允許這樣。御史俞緇臨陣脫逃躲避敵人,致使僉事吳景陣亡。俞緇感到慚愧不安,想嫁罪於林俊,就彈劾林俊一次次報上斬敵之功,反賊到底還沒消滅掉,加上林俊開鑿水井,拆毀寺廟,趕出僧人,迫使他們都做了賊。於是林俊前後幾次受到嚴厲批評。等到方四敗滅以後,江西反賊差不多消滅乾淨了,林俊上書辭謝給自己的晉級和獎賞,請求讓自己以原來的職務告老還鄉。正德六年(1511年)十一月,詔書傳下來,不允許林俊辭謝晉級,但準予退休,言官紛紛上書請對林俊加以留用,武宗沒做任何批示。林俊起程回家的時候,江西的士紳、百姓號哭追送,戀戀不捨。

再度啟用

世宗即位以後,起用林俊做工部尚書,又改為刑部尚書。林俊在赴京的路上就幾番稱病求罷,世宗不同意。林俊在奏章中還進而請求世宗親近儒臣,平心靜氣地發號施令,以樸實、厚重的美德做天下人的榜樣;即位詔書中所要革除的弊端,實行過程中不要遷就,以免使公眾的輿論落空。抵達京師後,正碰上暑天,經筵停止進行日講,林俊就拿祖宗勤學的故事來勸諫世宗。林俊那時已經有七十歲了,卻只在朝房中居住,以示沒有長期住下來的意思。林俊幾次給世宗講要親近大臣,勤於研究儒學,明辨佛、道是異端,治國要節約財用等道理。朝廷中間每有大事,林俊一定侃侃陳論,當時朝堂內外的人們都想一睹林俊的風采。

晚年生活

林俊因為年長而有德行,被世宗從鄉下起用上來,林俊堅持正道,不避嫌疑,在屢次受到阻撓後,就上書請求退休。世宗傳令加封林俊為太子太保,按規定配給林俊驛道車馬、僕人和糧食。
嘉靖元年(1522年),重新起用林俊為工部尚書,不久改任刑部尚書,加太子太保。林俊上疏要“親大臣,勤聖學,辨異端,節財用”等,然而大多數得不到皇帝的採納,心灰意冷的林俊遂上疏請求辭官,總共八上其疏,才於次年得準辭官回故里。嘉靖六年(1527年),林俊在家中去世,享年七十六。
嘉靖七年(1528年),《明倫大典》成書,朝廷追論林俊和楊廷的罪過,削了林俊生前的官,林俊的兒子就用士喪禮埋葬了林俊。林俊先後經歷四朝,抗言敢諫,以禮入仕,也以禮退休,一生中始終保持著同樣的節操。隆慶元年(1567年),朝廷恢復了林俊的官,又追贈林俊為少保,謚貞肅。

人物軼事

林俊在四川為官期間因清正廉潔,政績顯赫,深受百姓的愛戴,當地百姓為林俊建了祠,立了石像,並在摩崖上為林俊刻詩碑,石像和摩崖詩碑至今還在重慶的大足縣留存著。

歷史評價

《明史·列傳第八十二》:俊歷事四朝,抗辭敢諫,以禮進退,始終一節。
《明史·列傳第八十二》:性侃直,不隨俗浮湛。

人物作品

林俊著有《林見素文集》二十八卷,被收入《四庫全書》。林俊的文章體裁不一,大都奇崛博奧,不沿襲台閣之派;詩歌大多學山谷、後山(即北宋江西詩派代表人物黃庭堅陳師道)二家,頗為清新脫俗。

史籍記載

《明史·列傳第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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