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明友(江西省貴溪市民政局原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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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明友,男,漢族,1970年10月出生,江西餘江人,在職大專學歷,1990年8月參加工作,1998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西省貴溪市民政局局長。

2025年1月21日,江西省紀委通報了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洪明友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洪明友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西餘江
  • 出生日期:1970年10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調查,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曾在貴溪市志光鎮、周坊鎮等單位工作。
曾任江西省貴溪市民政局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調查

2024年5月,貴溪市民政局一級主任科員洪明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貴溪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通報

2025年1月21日,江西省紀委通報了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包括貴溪市民政局原局長洪明友套取資金送禮,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娛樂活動安排等問題。
2016年至2024年,洪明友在任鄉鎮黨委書記、市民政局局長期間,採取虛增工程量、虛增採購等方式套取資金購買菸酒,用於跑跑送送;違規收受私營企業主所送的高檔菸酒、土特產和禮金,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支付費用的宴請、娛樂活動安排。洪明友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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