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機構名稱:洪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地址:洪山區書城路18號綠洲大廈14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洪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以及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農產品、動物產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報送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生產、流通、消費環節食品、農產品和動物產品安全監管;負責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監督管理;建立食品、農產品和動物產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區重大整治方案並組織落實;開展食品、農產品和動物產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實施藥品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的質量管理規範;負責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的質量管理規範;負責監督實施醫療單位製劑生產(配製)的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化妝品監督管理。
(四)依法開展動物防疫檢疫和食品生產、流通、消費以及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承擔上級下放和委託的有關審批事項;推進落實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負責行政審批的組織協調;做好藥品生產企業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認證後的跟蹤檢查。
(五)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和報告工作。
(六)負責牲畜屠宰監督管理;負責牲畜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檢驗檢測。
(七)負責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八)依法公布食品藥品安全日常監管信息和有關重大信息;推進食品藥品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食品藥品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九)制定全區食品藥品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組織查處有關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農產品、動物產品安全的違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依法處理有關食品藥品安全的諮詢、投訴、舉報;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並監督實施。
(十一)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組織實施執業藥師制度,開展執業藥師註冊管理。
(十二)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全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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