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證工作的意見

2014年8月6日,法務部以司發〔2014〕12 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證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加強公證工作的重要性、加強公證工作的總體要求、依法履行公證工作職責、規範公證執業行為、加強公證工作管理、加強公證隊伍建設、加強公證工作領導、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8部分27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務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證工作的意見
  • 印發機關:法務部
  • 文號:司發〔2014〕12 號
  • 印發時間:2014年8月6日
基本信息,意見,

基本信息

2014年8月6日,法務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證工作的意見》。

意見

法務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證工作的意見
司發〔2014〕12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局:
為推動公證工作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發展的要求,切實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民眾對公證服務的需求,現就進一步加強公證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公證工作的重要性
1.公證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項預防性的司法證明制度,具有服務、溝通、證明、監督等功能,在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保障民商事交易安全、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創新社會治理等方面具有獨特的職能優勢和重要作用。
2.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公證工作,近年來,對深化公證工作改革、健全公證制度、發揮公證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作出部署,提出明確要求,為公證事業發展指明了方向。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各地公證協會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對公證工作的要求,深入貫徹實施《公證法》,大力拓展和規範公證法律服務,健全完善公證工作體制機制,加強公證工作管理,實現公證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3.當前,我國正處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對公證工作提出新要求;創新社會治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賦予公證工作新使命;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對公證工作提出新期待;保障和改善民生,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公證服務需求,對公證工作提出新挑戰。公證工作要積極適應形勢和任務發展變化的要求,根據公證服務需求新特點新趨勢,全面加強自身建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新貢獻。
二、加強公證工作的總體要求
4.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對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以人為本、執業為民,依法履行公證工作職責,進一步規範公證執業行為,切實加強公證工作管理,大力加強公證隊伍建設,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公證制度,推進公證事業全面發展,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提供優質高效的公證法律服務。
5.基本原則。
——堅持黨對公證工作的領導,切實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到公證工作中,努力推動公證工作服務於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
——堅持公證工作正確方向,堅持公證制度作為預防性司法證明制度的基本定位,堅持公證活動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價值取向,按照立足基本國情、遵循公證工作規律的要求,健全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公證制度。
——堅持依法規範,樹立正確的公證執業理念,推進公證執業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完善公證執業準入、考核、監督機制,加強公證質量監管,確保公證活動依法、客觀、公正。
——堅持改革創新,著眼於拓展服務領域、發揮職能作用,完善制度設計、大膽探索實踐,積極推動公證工作創新,以創新思維和改革的辦法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不斷推動公證工作實現新發展。
——堅持分類指導,立足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及公證業發展不平衡的實際情況,根據公證機構不同管理模式特點,實施分類指導,增強工作指導的針對性、有效性。
三、依法履行公證工作職責
6.認真辦理涉及經濟活動的公證事項,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提供公證服務,促進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等要素自由有序流動、科學合理配置,推進完善現代市場體系。緊緊圍繞完善巨觀調控體系、調整經濟結構、實施區域發展戰略、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推進城鎮化建設和國家及地方重大工程、重點項目提供公證服務,促進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積極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公證服務,規範交易行為,預防經營風險、維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積極做好涉及經濟活動的公證服務,認真辦理契約協定、招標投標、拍賣、提存、抵押登記、電子商務、公司事務等公證業務,促進和保障市場經濟活動依法有序進行。
7.認真辦理涉及公民權利義務的公證事項,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堅持以人為本、執業為民,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落實到公證工作的每一個環節,為人民民眾提供熱情、周到、方便、快捷的服務。積極做好涉及公民人身關係、財產關係、家庭關係的公證服務,認真辦理婚姻、收養、遺囑、繼承、撫養、贍養、監護、勞務、財產分割等公證業務,為公民個人處置財產、確認權利、維護權益等提供公證法律服務。完善便民、利民、惠民的工作措施,推動建立為老、殘、病、弱等當事人服務的綠色通道,健全對社會困難群體的減免公證收費政策,推動公證服務向城鄉社區延伸,加快構建覆蓋城鄉基層的公證法律服務體系。
8.認真辦理涉及社會和諧穩定的公證事項,促進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充分發揮公證工作預防在先的特點和方便民眾、貼近基層的優勢,圍繞土地承包、企業改制、土地徵用、房屋拆遷、勞動關係、環境保護等社會矛盾易發多發領域,貼近人民民眾就業就學、醫療養老、社會保障等民生利益訴求,提供及時、有效的公證服務,從源頭上預防矛盾糾紛的發生。認真辦理拆遷補償安置、入學派位、彩票發行、保障房分配、醫療糾紛賠償、小汽車搖號等公證業務,維護和保障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9.認真辦理涉外涉港澳台公證事項,促進對外開放與交流合作。積極適應經濟全球化新形勢下,國際國內要素有序自由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深度融合的發展態勢,努力為我國參與國際經濟合作提供公證服務。認真辦理契約協定、公司章程、營業執照、智慧財產權、法人資格、股權證書、票據拒絕、不可抗力、海損事故等公證業務,為我國企業及個人對外投資、招標投標、對外貿易、訴訟仲裁、承攬工程、勞務合作等提供服務。認真辦理自由貿易區建設、密切內地(大陸)與港澳台經貿關係、內陸沿邊開放涉及的各類公證業務,為促進自由貿易區建設、構建全方位開放新格局提供優質高效的公證法律服務。積極為人員往來提供公證服務,認真辦理學歷學位、職務職稱、親屬關係、有無違法犯罪記錄等公證業務,為公民個人出國出境考察學習、就業謀職、旅遊探親、繼承財產提供服務。
四、規範公證執業行為
10.樹立正確的公證執業理念。教育引導廣大公證員和公證管理人員牢固樹立依法執業的理念,嚴格履行法定的公證職責,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辦理公證事務,嚴格遵守執業規範和標準,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牢固樹立執業為民的理念,把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作為公證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把人民民眾滿意作為檢驗公證工作成效的根本標準,全心全意做好服務民眾的各項工作。牢固樹立質量至上的理念,全面、準確把握提高公證質量和信譽的內涵和要求,將公證質量意識真正融入公證執業理念中,體現到公證服務和公證管理工作中。牢固樹立誠信執業的理念,自覺加強以公信為重點的職業道德建設,切實維護公證公信、促進社會誠信,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社會氛圍。
11.推進公證執業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規範服務行為,最佳化工作流程,強化執業技能,提高辦證效率,改善服務設施,全面提升公證服務品質,真正把優質高效的要求落到實處。規範服務秩序,鼓勵和倡導公證機構通過提高公證質量和服務水平進行公平競爭,嚴禁以貶損其他公證機構及公證員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當競爭手段爭攬公證業務,形成良性競爭的執業秩序。規範和細化辦證標準,進一步健全公證受理、審查核實、出證審批、立卷歸檔、爭議處理、責任追究等各環節的工作標準和要求,完善操作規程,提高公證執業標準化水平。建立完善公證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積極推廣套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實現辦證信息錄入、辦證流程控制、辦證質量監管等在公證信息平台上統一操作、規範運行,對辦證全過程進行跟蹤監督,不斷提高公證質量和工作效率。
12.完善公證執業準入、考核、監督機制。強化對公證執業活動全過程監督,建立涵蓋執業準入、日常監管、考核評價、獎勵處罰等方面公證執業監管體系。健全執業準入制度,嚴把公證員隊伍“入口關”。完善公證機構和公證員年度執業考核制度,對於年度考核連續不合格的公證員,探索淘汰退出機制。建立科學的行業評價指標體系,完善公證執業水平評價機制,實現有效監督。建立健全公證不良執業記錄披露制度,及時在公證行業內並面向社會公布公證違法違規執業信息,形成重質量、講公信的公證執業導向,使公證工作進一步取信於民、取信於社會。完善執業獎懲機制,健全公證執業懲戒的法規規章和行業規範,細化處罰依據,完善懲戒程式,依法依規懲處各類公證違法違紀行為。
五、加強公證工作管理
13.完善公證工作管理體制。完善司法行政機關行政管理、公證協會行業管理、公證機構自我管理相結合的公證管理體系。完善“兩結合”管理體制,司法行政機關要依法加強對公證工作的監督、指導,強化制定政策法規、行業規劃、標準規範、執業監管和改善執業環境等職責;公證協會要強化行業自律管理,依法、依章程履行指導業務、規範執業、維護權益、行業懲戒等職責。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機關公證工作管理機構與公證協會之間的重要決策會商、重要情況溝通、重要信息共享工作機制,提高公證管理工作水平。
14.科學合理配置公證資源。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繼續依法做好公證機構設定、布局調整工作。以滿足公證服務需求為導向,完善公證機構設定和公證員配備制度,形成動態調整機制。加大對公證資源不足地區政策扶持,通過考試、考核任職、選派公證員駐點執業、設立分支機構、開展公證行業志願服務活動等方式,解決欠發達地區公證機構人員短缺問題。
15.完善公證機構管理運行機制。繼續貫徹落實2000年國務院批准的《關於深化公證工作改革的方案》和《公證法》,堅持行政體制公證機構改為事業體制的方向,堅持公證機構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屬性定位。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檔案要求,積極做好事業體制公證機構分類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公證行業特點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提高公證機構自我管理、自我發展的能力。
16.加強公證機構建設和管理。加強公證機構組織建設,做好對選任公證機構負責人的監督指導工作,強化公證機構及其負責人對本機構公證人員的管理責任,建立和完善公證機構崗位責任制,明確和落實公證機構內部各類人員的崗位責任。加強公證機構業務建設,建立健全公證機構內部學習培訓制度,嚴格公證業務受理、審批、出證管理,加強公證業務質量監督,建立完善重大疑難公證事項會商機制,加強公證文書檔案管理。加強公證機構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公證機構人員管理、業務管理、財務管理、收入分配、資產管理等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公證機構場所和基礎設施建設,健全便民服務措施,更好滿足公證工作發展需要和民眾辦證需求。
17.加強公證工作管理力量建設。健全司法行政機關特別是市、縣兩級司法行政機關公證管理機構,選配公證管理人員,為依法全面履行指導監督職責提供有力保證。加強地方公證協會建設,充實辦事機構人員力量,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議事規則,提高自律管理能力。加強公證管理隊伍教育培訓工作,全面提高管理人員綜合素質,進一步增強依法履職的能力。
六、加強公證隊伍建設
18.提高公證隊伍綜合素質。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大力加強公證隊伍職業化、專業化建設,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執業為民、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公證隊伍。始終把思想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公證隊伍,教育引導廣大公證員進一步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業務素質建設,結合實際,開展多層次的業務培訓、崗位練兵等,加強重點和新興公證業務研究及經驗交流,全面提高公證隊伍的業務素質、崗位技能和執業水平。加強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建設,引導廣大公證員進一步增強大局觀念、法治觀念、誠信意識、責任意識,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在執業活動中切實做到忠於法律、客觀公正、誠信為民、勤勉盡責。
19.充實和發展公證員隊伍。堅持從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人員中選拔、任命公證員,依法有序充實和發展公證員隊伍。欠發達地區公證機構無法招錄到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人員的,可以按有關法律規定通過依法考核任職的方式補充公證員。建立健全申請公證執業人員實習管理制度,完善實習登記、培訓管理、考核監督,確保新任公證員具備合格的品行操守、業務素質和執業能力。
20.加強公證教育培訓體系建設。完善公證教育培訓管理制度,把公證員參加教育培訓情況作為執業年度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並記入執業檔案。將公證人員教育培訓納入司法行政隊伍教育培訓總體規劃,科學制定公證員教育中長期培訓規劃,統籌做好任職前培訓、年度職業培訓、專項培訓等工作。完善全國公證員教育培訓大綱,規範培訓內容。實施公證人才培養工程,建立公證專業人才評價機制,加快推進公證隊伍的職業化、專業化。
21.加強公證行風建設。積極培育和弘揚公信為民的良好行業風尚,做到盡職履責、廉潔執業、熱情服務。積極開展公證行業文明創建活動,大力表彰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引領示範作用,樹立公證行業良好社會形象。針對民眾反映的公證服務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組織開展公證行業服務視窗整治活動。建立健全公證行業行風社會監督機制,加強對公證執業活動的社會監督。
七、加強公證工作領導
22.完善公證業發展的保障政策。積極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推動出台促進公證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公證業發展的政策保障力度。探索建立公證機構更為靈活的人員和編制管理政策,實現公證員配備方案與事業單位編制管理相互銜接。結合公證行業特點制定公證機構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建立健全符合公證服務屬性、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的績效工資制度。推動建立符合公證服務公益屬性的稅收政策,建立健全符合行業特點的公證機構會計核算制度。完善和落實公證從業人員社會保障政策,確保待遇水平平穩過渡、合理銜接,保持國家規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公證業發展的要求,改革完善公證收費制度。
23.改善公證執業環境。抓住國家立法及有關部門制定行政規章的契機,積極提出立法建議,推動確立法定公證事項,強化公證法律效力。會同有關部門切實解決公證機構在核實證明材料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強公證執業權利保障。會同有關部門打擊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公證書違法行為,建立工作聯動機制。健全和規範公證賠償基金制度,完善公證執業保障機制。
24.加強公證理論研究。著眼於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公證制度,深入開展理論研究,加強事關頂層制度設計和公證業發展的戰略性、全局性、前瞻性問題的研究,著力解決公證工作改革發展面臨的重大問題,增強公證工作指導的科學性、有效性,推動工作發展。
25.加強公證宣傳工作。加大公證宣傳力度,綜合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站、微博、微信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我國公證制度和公證工作,使廣大人民民眾進一步增強公證法律意識,更加自覺地在民商事活動和社會交往中運用公證手段實現和維護自身權益,為公證事業發展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八、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26.加強領導。加強和改進公證工作事關公證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涉及面廣、任務繁重。各地司法行政機關要高度重視,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精心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在工作推進過程中,積極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27.穩步推進。各地司法行政機關根據本意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細化工作要求,明確任務分工,明確路線圖、時間表,落實工作責任制,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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