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屬人法

法人屬人法,又稱“法人本國法”。是指解決法人一般權利能力衝突的一個系屬公式。至於這是一種什麼法律的問題,學說種種,占優勢的是成立準據法說(在英、美、蘇占統治地位)和住所地法說(大陸法系國家一般持這種觀點)。在中國,成立準據法比較占優勢,但也有採住所法說的作法。關於法人屬人法的適用範圍包括哪些問題,看法不盡相同,但至少法人的成立、登記程式、法人的分類及其活動範圍、法人的權利義務、內部組織、撤銷等事項,原則上應依據法人屬人法。

法人的登記是法人去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乃至變更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及消滅民事權利能力的要件。法人登記的目的在於保護相對人的利益,維護交易安全。特別是企業法人,其登記對於相對人利益尤顯重要。此外,法人登記還有利於國家職能部門掌握情況,實現巨觀經濟調控。法人的成立必須採用公示方法,登記即為公示方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