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健康

河流健康

河流健康是生態系統健康概念的一種派生。20世紀80年代在歐洲和北美開始了河流保護行動,許多國家通過修改、制定水法和環境保護法,加強對河流的環境評估和生態保護,“河流健康”的概念也相應出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流健康
  • 釋義:生態系統健康概念的一種派生
  • 出現時間:20世紀80年代
  • 特點:主觀的、模糊的,不具備客觀性
觀點,評估,威脅,天敵,修復,發展,

觀點

河流健康與生態系統健康一樣,河流健康概念同樣受到了質疑。有學者認為,河流健康的概念在科學意義上是主觀的、模糊的,不具備客觀性,健康標準也具有很大的主觀任意性。還有人認為“健康”這個概念只適用於人類和動物,因為他們具有客觀的健康判別標準,即一系列醫學的生理化學指標(例如,人類正常體溫為37℃),對河流能提出一個客觀的、定量的健康標準?河流健康能夠用技術方法進行度量?後來,折中的觀點認為,不要再糾纏於概念的討論了,既然河流健康概念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科學概念,不妨把它作為河流管理的一種評估工具,用它回答一些生態保護的實際問題。因為河流健康評估雖然以科學研究和監測為基礎,但是最後的評價結果卻通俗易懂,可以作為河流的管理者、開發者與社會公眾進行溝通的橋樑,促進一種協商機制的建立,尋找開發與保護之間利益衝突的平衡點。這種觀點得到了工程界和管理界的普遍贊同。

評估

給河流把脈
河流健康的評估包含兩方面問題。一是如何確定河流健康的基準點,二是如何處理人與河流的關係。
要評估一條河流是不是健康,需要找一條健康的河流作對比,或者尋找待評估河流歷史上曾有過的健康狀況作為基準點或稱參考系統。現在生態學界普遍認為,人類大規模經濟活動是損害河流生態系統健康的主要原因。河流在人類進行大規模經濟活動前的原始狀態,處於一種自然演進的健康狀態,可以作為河流健康的基準點或稱參考系統。
有些激進環境保護主義者認為,原生態的河流是健康河流的唯一標準,主張把河流恢復到原始狀態,而且反對人類對河流的開發利用。具有人類中心主義傾向的人則認為,只要能滿足人類供水、防洪、發電、航運、娛樂等需求,河流就是健康的。
為了實現這兩方面的平衡,河流健康需要一種多指標的評估方法。一般來說,河流健康主要按照4類指標進行評估,即物理—化學評估,生物棲息地評估,水文評估和生物評估。並且對於不同的河流,使用的健康評估準則和指標也可能有所不同。一條健康的河流,應該“春來江水綠如藍”,是清潔的;還有“鷹擊長空,魚翔淺底,萬類霜天競自由”的景象,生物群落豐富,是生機勃勃的。學術化的說法是,河流的生態結構和功能是較完善的,才算得上是健康的。
河流健康的概念拓展了人們的視野,從單純的水質保護,擴展到河流生態系統保護。實際上,一些已開發國家已經在環境立法中體現了這個理念。比如歐盟2000年頒布的《水框架指令》(EU Water Framework Directive)的河流評估指標,就分為河流生態要素、河流水文形態質量、河流水體物理—化學質量要素三大類,共幾十個條目,比較完整地反映了河流基本特徵。而中國目前還沒有全國範圍內整體性的河流健康評估研究成果。但近年來,水利部所屬長江水利委員會、黃河水利委員會以及海河、淮河、珠江、松遼河及太湖等七個的流域管理機構,分別開展了本流域河流健康評估標準的編制工作。

威脅

中國河流健康的最大威脅來自水污染。官方報告顯示,2006年中國七大水系(珠江長江黃河淮河遼河海河松花江)的197條河流408個監測斷面中,Ⅰ~Ⅴ類和劣Ⅴ類水質的斷面比例分別為4%、23%、19%,23%,5%和26%。其中,珠江、長江水質良好,松花江、黃河、淮河為中度污染,遼河、海河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標為高錳酸鹽指數、石油類和氨氮。比例高達26%的“劣Ⅴ類水”是指基本喪失使用功能的水體,不能用作飲用水源、工業用水或農業用水,也沒有景觀價值,這樣的河流或者河段當然是很不健康了。所以,當前我國把環保工作重點放在治污和減排上,無疑是合乎邏輯的。

天敵

工業、農業和生活廢水排放引起的水污染是中國河流健康的頭號大敵。但是這不是唯一的原因。上游的毀林開荒造成水土流失,湖泊圍墾和養殖,城市化進程中土地利用方式的改變,從河流中超量引水,漁業的過度捕撈等,都會對河流生態系統造成威脅和干擾。至於河流開發和治理工程,如果設計或管理不當,也會造成生態脅迫(stress)。
最典型的是河流的渠道化,把河流裁彎取直變成筆直的渠道,再嚴嚴實實做成混凝土護岸,魚到哪裡去產卵、鳥到哪裡去築巢?不合理的堤防設定,會造成河流與湖泊、濕地和灘地的阻隔,阻止洪水的漫溢,改變營養物質輸移規律,或者使灘區縮窄,降低河道的防洪能力。通過水庫閘壩調度對河流實行徑流調節,造成水文過程的均一化,也會降低洪水脈衝效應,可能造成河道周圍的濕地退化甚至消失,影響該區域生物的生存繁衍。

修復

中國河流湖泊的環境狀況與歐美國家相比,大約存在50年的差距。
北美和西歐國家經過二戰後工業的復甦和發展期,工業急劇發展,城市規模擴大,隨之出現了嚴重的河流污染。20世紀50年代,這些國家的政府為強化污水處理、控制污水排放投入了巨額資金。這一時期河流保護的重點是水質恢復。到20紀80年代,隨著人們對於河流本質認識水平的提高,河流管理從以改善水質為重點,拓展到河流生態系統的修復。這些國家的河流治理方案,開始注重河流的生態結構,發揮河流生態系統包括景觀和基因庫在內的整體功能。
河流生態修復建設從小型河流起步,發展到以單個物種恢復為標誌的大型河流生態修復,典型的成功案例是1987年啟動的萊茵河《鮭魚-2000計畫》。萊茵河發源於瑞士山區,由融雪和冰川匯流,流經奧地利德國法國盧森堡幾個發達工業國家,進入荷蘭的三角洲地區後分為幾個支流匯入北海。在19世紀40年代,萊茵河作為航運通道被不斷渠道化,因為是化工和一般工業的主要運輸走廊,萊茵河污染嚴重,被稱為“歐洲的下水道”。20世紀50年代,相關國家成立了萊茵河保護國際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Rhine against Pollution,ICPR),旨在防止化學污染以及其他水污染。1986年瑞士一家化工廠火災事故發生後,各成員國合作範圍不再僅僅限於水質方面,而拓寬到恢復萊茵河生態系統,使之“成為一個完整生態系統的動脈”,標誌是因污染大量死亡的鮭魚在2000年重返萊茵河。為了實現這一目標,除了降低污水排放、改善水質之外,ICPR還在萊茵河及其支流的許多大壩上大量投資修建了魚道,改善了許多支流上的棲息地,以便恢復產卵地並增強河流的自淨能力。該計畫最終提前完成,1995年,萊茵河及其支流中的鮭魚就已經能夠自然洄游並繁殖。

發展

到20世紀90年代,河流保護行動進一步發展為以大型河流為流域尺度的整體生態恢復。案例有美國的上密西西比河伊利諾伊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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