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2011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結果的通報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2011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結果的通報,檔案號冀政函15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2011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結果的通報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 發布日期:2012年2月13日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2011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結果的通報
公安國安
冀政函15號
河北省政府
2012-2-13

法規內容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根據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要求,省政府對11個設區市和21個省政府部門2011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完成情況進行了考核。現將考核結果通報如下:
一、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優秀單位
保定、滄州、唐山、邯鄲、廊坊、承德、邢台、石家莊、衡水市,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河北煤礦安監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農業廳、省水利廳、省安全監管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林業局、省國資委、省供銷社、省衛生廳、省文化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糧食局、省旅遊局、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教育廳。
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合格單位
張家口、秦皇島市,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
2011年度沒有不合格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單位。
按照2011年簽訂的《河北省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規定,對評為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優秀單位予以獎勵。
2012年是全面落實省第八次黨代會精神的第一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重要一年,是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關鍵之年。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挑戰,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加強領導,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全面完成安全生產工作各項目標任務,以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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