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香傳說於2011年6月被列入陝西省第三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由洛南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申報,歸類為民間文學類項目。2024年12月,《商洛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獲陝西省人大常委會批准,明確將沉香傳說列為商洛市傳統口頭文學類非遺保護對象,要求建立專項資金保障機制和傳承人補助制度。該條例規定市、縣(區)文化主管部門需實施數位化保護、開展傳承教育,並將非遺知識納入中國小課程體系。
基本介紹
- 類別:傳統口頭文學
- 申報地區:陝西省洛南縣
- 公布時間:2011年6月
- 所屬地區:陝西省商洛市
- 保護單位:洛南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 列入批次:第三批省級非遺
申遺歷程,立法保障,保護措施,傳承機制,
申遺歷程
2011年6月3日,陝西省人民政府正式將沉香傳說列入第三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申報單位為洛南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項目申報材料顯示,沉香傳說作為民間文學類目收錄,其保護範圍涵蓋洛南縣全境。
立法保障
2024年11月27日,《商洛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獲陝西省人大常委會批准,規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條例第三條明確將沉香傳說納入傳統口頭文學類非遺保護範疇,要求市、縣(區)人民政府建立保護經費財政預算保障機制。根據條例第六條規定,市級財政每年對代表性項目補助不低於10000元,市級傳承人每人每年發放5000元補助。
保護措施
商洛市文化主管部門按照條例要求開展以下保護工作:
- 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保護清單,完成沉香傳說數位化建檔
- 在洛南縣中國小校開設非遺知識課程,開展傳說講述實踐活動
- 設立非遺傳承基地,組織年度專題展演活動
- 實施瀕危項目搶救性記錄工程,已完成20小時傳說口述影像採集
傳承機制
根據2024年頒布的條例規定,沉香傳說的傳承需遵循以下制度:
- 每三年開展傳承人考核評估,未履行傳承義務者取消資格
- 傳承人需每年培養至少2名學徒並向社會公開授藝
- 市級財政按年度撥付專項經費,用於傳說文本整理出版和學術研究
- 洛南縣建立傳說主題旅遊線路,已建成3處傳說景觀展示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