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中毒

汽油為麻醉性毒物,主要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引起神經功能紊亂,低濃度引起人體條件反射的改變,高濃度可致人體呼吸中樞的麻痹。並且汽油在體內對脂肪代謝有特殊作用,引起神經細胞內類脂質平衡失調,血中脂肪含量波動及膽固醇磷脂的改變。勞動環境的高溫,加速汽油蒸發,使毒性增加,汽油與一氧化碳同時進入人體;人直接吸入液態汽油引起的中毒死亡。

基本介紹

  • 英文名稱:gasoline  poisoning 
  • 就診科室:急診科
  • 常見病因:誤服煤油或汽油或吸入高濃度煤油或汽油蒸氣
  • 常見症狀:頭痛、頭暈、全身乏力、記憶力下降、睡眠不安、食欲不振、噁心等,精神失常、昏迷、水腫等
臨床表現,檢查,診斷,鑑別診斷,併發症,治療,預後,預防,

臨床表現

誤服煤油或汽油或吸入高濃度煤油或汽油蒸氣都可引起中毒對人體的影響表現為:急性中毒、吸入性肺炎、慢性中毒。
人接觸汽油蒸氣,當空氣中濃度達38~49g/m3時,4~5分鐘便會出現明顯的眩暈頭痛麻醉感等。5~6分鐘可能有生命危險。急性中毒多發生在清洗油槽,及夏天通風不良、汽油濃度較高的車間,或司機將汽油吸入肺內或胃內而造成中毒。如長期接觸含鉛汽油,鉛易在人體中積累。此時會出現頭痛、頭暈、全身乏力、記憶力下降、睡眠不安、食欲不振、噁心等症狀。特別嚴重者會出現精神失常、昏迷、水腫等。
(1)輕度中毒多表現為輕度的麻醉作用,及眼結膜有刺激感,患者流淚、流涕、眼結膜充血、咳嗽、頭暈、劇烈頭痛、心悸、四肢乏力、視力模糊、噁心、嘔吐、易激動、酪醉狀、步態不穩、四肢震顫等表現。
(2)重度中毒極為少見,一般多發生在汽油蒸發濃度極高的環境下,引起的意識突然喪失,呼吸反射性停止而致死亡。有的吸入較高濃度的汽油蒸氣後,出現昏迷,四肢抽搐、眼球運動障礙斜視眼球震顫、瞳孔散大、對光反應遲鈍或消失。部分患者面色潮紅、心音微弱、脈搏加速或減慢、呼吸速而淺、嘴唇發紺、先有寒戰、體溫下降,繼而體溫升高可達40℃。另外,有的患者表現驚恐不安,產生幻覺、無原因的哭笑、手舞足蹈,呈癔病樣發作等。
急性中毒患者多經治療,可在短時間內恢復,部分患者後遺球後視神經炎、智力和記憶力減退、多發性周圍神經炎等。
2.吸入性肺炎
汽油吸入性肺炎,其原因一是司機用口吸堵塞的油管將汽油吸入肺內;二是汽油站工人跌入油槽,使汽油直接被吸人呼吸道,引發的支氣管炎、支氣管肺炎、大葉肺炎甚至肺水腫及滲出性胸膜炎
3.慢性中毒
(1)神經衰弱症候群 患者頭痛、頭暈、精神不振、全身乏力、記憶力減退。睡眠障礙,多表現為食欲不振、心悸、四肢肌肉酸痛等。
(2)多發性周圍神經炎 患者四肢發冷、麻木、不能走遠路,濕毛巾擰不乾等,檢查手、足,呈手套、襪子型淺感覺障礙。
(3)汽油性癔症 患者思想多不集中,幻聽幻覺,恐懼易激動,哭笑無常,呈癔病樣發作,嚴重者表現淡漠、語言遲鈍,出現類似精神分裂症的症狀。
(4)部分患者由於汽油中含芳香烴量較多,可引起貧血及白細胞總數減少。
(5)皮膚損害 因為汽油對皮膚有去脂作用,所以汽油接觸者皮膚乾燥、破裂、角化、慢性濕疹和指甲黃染、變厚、下凹;有的引起急性皮炎毛囊炎,出現紅斑、丘疹、水瘡等皮膚損害。

檢查

1.X線檢查
對於急性吸入性中毒,肺部可見片狀或緻密團塊陰影。
2.血常規檢查
白細胞總數及中性粒細胞可增加。
3.肌電圖檢查
對於慢性中毒者神經-肌電圖顯示有神經源性損害。
4.嘔吐物檢查
嘔吐物中可以分析出毒物。

診斷

根據短時間吸入高濃度汽油蒸氣或長期吸入汽油蒸氣以及皮膚接觸汽油的職業史,出現以中樞神經或周圍神經受損為主的臨床表現,結合現場衛生學調查和空氣中汽油濃度的測定,並排除其他病因引起的類似疾病後,方可診斷。

鑑別診斷

1.急性汽油中毒
應注意與常見精神病、中樞神經系統感染或急性鉛中毒相鑑別。
2.慢性中毒
應與神經官能症鑑別。

併發症

急性中毒可致肺水腫;由口鼻誤吸人呼吸道者可引起吸人性肺炎。

治療

1.急性中毒
患者要迅速移離現場,靜臥在空氣新鮮處,將患者腰帶、紐扣鬆開,保持呼吸道暢通,用肥皂及清水清洗皮膚、頭髮等。眼睛污染者可用2%碳酸氫鈉溶液沖洗,硼酸眼藥水滴眼。誤服汽油者可灌入牛奶或植物油,然後催吐、洗胃、導瀉。
可行心臟復甦術,禁用腎上腺素,以免引起心室顫動;吸入性肺炎,可給予腎上腺皮質激素及抗生素以控制感染;癔病樣症狀者給予鎮靜藥物
3.慢性中毒
可採用中醫中藥,亦可給予維生素類及利眠寧等藥物,亦可用小劑量胰島素低血糖療法。有類似精神分裂症狀者,可按一般精神分裂症治療。皮膚有紅腫、水皰者可用3%硼酸溶液濕敷。皮膚角化、皸裂可用100%尿素軟膏,乾燥者可用蛤蜊油等。
4.汽油吸入性肺炎
可給予短程糖皮質激素治療及對症處理。

預後

1.觀察對象每年體檢一次,重點進行神經系統檢查,儘可能作神經-肌電圖檢查。
2.急性中毒輕度患者治癒後,可恢復原工作;重度中毒患者經治療恢復後,應調離汽油作業;吸入性肺炎治癒後,一般可恢復原工作。
3.慢性中毒患者應調離汽油作業,定期複查,並根據病情適當安排工作或休息。

預防

1.對油料的毒性要有足夠的認識,不可麻痹。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操作規程。
2.國家規定汽油蒸氣的最高容許濃度為350mg/m3,所以生產、儲存、使用場所的空間汽油濃度均應在此衛生標準以下,以確保全全生產。
3.特別要注意防止汽油潑灑、滲漏,注意工作場所的通風。
4.嚴禁用嘴吸取油料,特別是含鉛汽油。禁止用含鉛汽油灌裝打火機。禁止用含鉛汽油洗滌汽車零件和衣服。
5.接觸汽油操作應穿工作服,戴防護手套,下班時要用肥皂、清水洗淨手、臉,有條件最好洗澡。不要接觸汽油後就立即吃食物、抽菸。
6.油庫工作人員不要隨意進入油罐內清掃底油。如需要清洗油罐時,應先採取自然通風或機械通風等辦法,降低罐內油蒸氣的濃度。進罐人員必須穿上工作服、膠鞋、戴橡皮手套,必要時還要戴上過濾式防毒面具,繫上保險帶和信號繩。另外,油罐外面應有專人守護,隨時聯繫,也便於輪換作業。每人連續工作時間不宜超過15分鐘。
7.工作中發現有頭暈、頭痛、嘔吐等汽油中毒症狀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到空氣新鮮的地方休息。嚴重者應儘快送到醫院。
8.從事接觸汽油作業者,就業前均應進行健康檢查。凡患有神經系統疾患、內分泌疾患、心血管疾患、血液病、肺結核、肝臟病等不宜從事此類工作,在定期健康檢查中,凡確診上述疾病的患者均應調離接觸汽油工作,進行治療與療養。妊娠及哺乳期婦女亦應暫時調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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