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淵汪皇后(汪皇后)

孝淵汪皇后

汪皇后一般指本詞條

孝淵景皇后(1427年—1506年)汪氏,亦稱“汪廢后”,明代宗朱祁鈺的第一任皇后。性格正直剛烈,一生坎坷,因反對景帝廢黜英宗的兒子朱見深的太子位而被廢為庶人。英宗復位後,降景帝為郕王,汪氏復稱郕王妃。郕王朱祁鈺去世後,經英宗同意,汪氏免除殉葬,從宮中遷至郕王府,壽八十而終。明武宗時尊謚“貞惠安和景皇后”,與明代宗朱祁鈺合葬景泰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汪氏
  • 別名:汪皇后、汪廢后
  • 國籍:中國(明朝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順天府
  • 出生日期1427年
  • 逝世日期1506年
  • 職業:明代宗第一任皇后
  • 主要成就:生育二女,冊為皇后,力保憲宗太子位被廢
  • 諡號:孝淵景皇后
人物生平,人物性格,史料記載,影視形象,

人物生平

汪氏是順天府人(今北京)。在成為皇妃以前,其家族世代為金吾左衛指揮使。祖親汪泉,父親汪瑛
正統十年八月(1445年),朝廷冊汪氏為郕王正妃。正統十四年冬(1449年),明英宗朱祁鎮被俘,郕王朱祁鈺登基為帝,冊汪妃為皇后。汪皇后生育兩位皇女,一女固安公主,另一幼女封號不詳,無兒子。
汪皇后性格剛毅偏執,心懷仁德,見京師諸死事及老弱遇害者暴骨原野之時,心懷不忍,令官校掩埋安葬。皇嫂(明英宗妻)錢皇后在宮日夜為丈夫奔忙憂勞,汪皇后也時常安慰她。景泰三年(1452年),景帝欲立杭妃子朱見濟為太子,而廢原太子朱見深英宗長子),汪皇后竭力反對,因而觸怒景帝,被廢,杭妃被立為皇后。
英宗復位的時候,降景帝為郕王,汪氏復稱郕王妃。汪氏從宮中遷至郕王府,在錢皇后的照顧下,得以將所有私產和服侍她的宮女太監帶出宮中。一天,明英宗想起自己的一件玉玲瓏來,聽說被汪氏拿去,命人去拿回來。汪氏怒道:“七年天子,不堪消受此數片玉耶!”將玉玲瓏丟進井裡,堅決不還。明英宗不快,命人沒收她從皇宮帶走的全部財物。
景帝逝世後,英宗讓其後宮唐貴妃等人殉葬,論及汪氏殉葬與否時,大學士李賢不贊同,以汪氏已廢幽禁深宮,況兩女年幼,應不予殉葬。英宗同意,汪氏得以活命,並且明英宗同意她將財物帶出宮,搬到景帝以前的王府居住。
1464年明憲宗朱見深即位以後,知道汪氏當年支持繼續以他為太子,因而對汪氏相當孝敬。汪氏二女稍長,隨其母親齋素,並矢志不下嫁。憲宗強之,始嫁其一女於王憲。汪氏父親汪瑛先封為都督,於天順改元之後降為兵馬指揮使,然而隨亦進為錦衣僉事,終後之世皆無恙。
正德元年十二月(1506年),汪氏薨逝,終年80歲。帝臣議祭葬禮,大學士王鏊建議道:“以妃嬪之禮入葬,祭祀以皇后之禮。”,遂合葬汪氏於金山景泰陵。正德二年,明武宗上尊謚曰貞惠安和景皇后。南明弘光帝即位,改上諡號孝淵肅懿貞惠安和輔天恭聖景皇后

人物性格

汪氏性格十分剛烈,從一件事情可以看出來,一天,英宗問太監劉桓說:我記得我曾經有一個玉玲瓏的腰帶,怎么找不到了?劉桓說,被汪王妃拿走了。英宗就說你去給我要回來。汪廢后得知英宗皇帝要這個玉玲瓏的腰帶,就把腰帶扔到井裡,對來索要的使臣說,腰帶沒有了,找不到了。然後對旁邊的人說,我夫君當了七年天子,難道不能擁有這區區幾片玉么?此話傳到英宗耳中,大怒。後來有人舉報說汪廢后搬出宮的時候攜帶了大量巨款,明英宗派人確認,就將錢財予以罰沒。

史料記載

《明史皇后列傳》
景帝皇后汪氏,順天人。正統十年(1445年)冊為郕王妃。正統十四年(1449年)冬,王即皇帝位,冊為皇后。後有賢德,嘗念京師諸死事及老弱遇害者暴骨原野,令官校掩埋之。生二女,無子。景泰三年(1452年),妃杭氏生子見濟,景帝欲立為太子,而廢憲宗,後執不可。以是忤帝意,遂廢后,立杭氏為皇后。七年,杭後崩,謚肅孝。英宗復位,削皇后號,毀所葬陵,而後仍稱郕王妃。景帝崩,英宗以其後宮唐氏等殉,議及後。李賢曰:“妃已幽廢,況兩女幼,尤可憫。”帝乃已。憲宗復立為太子,雅知後不欲廢立,事之甚恭。因為帝言,遷之外王府,得盡攜宮中所有而出。與周太后相得甚歡,歲時入宮,敘家人禮。然性剛執。一日,英宗問太監劉桓曰:“記有玉玲瓏系腰,今何在?”桓言當在妃所。英宗命索之。後投諸井,對使者曰:“無之。”已而告人曰:“七年天子,不堪消受此數片玉耶!”已,有言後出所攜鉅萬計,英宗遣使檢取之,遂立盡。正德元年(1506年)十二月薨,議祭葬禮。大學士王鏊曰:“葬以妃,祭以後。”遂合葬金山。明年上尊謚曰“貞惠安和景皇后”。
《明史·列傳·第一百八十八·外戚》
汪泉,世為金吾左衛指揮使,家京師。正統十年,其子瑛有女將冊為郕王妃,授瑛為中城兵馬司指揮,食祿不視事。妃正位中宮,進泉都指揮同知府軍衛,帶俸,瑛錦衣衛指揮使。尋並擢左都督,瑛弟亦授錦衣千戶有差。英宗復位,泉仍居金吾舊職,瑛錦衣舊職,其四弟皆奪官還故里。尋命瑛錦衣指揮僉事,子孫世襲。
《勝朝彤史拾遺記》
景皇后汪姓,順天人,祖泉,金吾左衛指揮使,父瑛,中兵馬指揮使,皆以後封故,進都督正統十年八月,英宗選擇王妃,得後而賢,冊立之。十四年,英宗北狩,郕王由監國即帝位,冊為皇后。時京師新被鹵,凡死事及老弱殺傷者,暴骨滿原野。後下懿旨,令官校掩埋,且勸帝設齋醮恤之。
第後無子,生二女。而次妃杭氏生一子,名見濟。
景泰三年五月,將廢英宗子憲宗為沂王,而立見濟為皇太子。議定,後執不可,謂:“若此,恐礙監國名。夫猶是祖宗之天下,已代之為帝而反其子,讓也。讓則公,公則賢名皆歸之。”上怒曰:“謂見濟非而子耶。”竟廢英宗子立見濟,並冊見濟母杭氏為後,而後竟廢。禮部郎中章綸上弭災疏,首請復中宮位號以正母儀。忤旨,榜掠幾死。英宗復辟,仍令稱王妃。會景帝晏駕,廷臣議王妃之殉,時杭氏先景帝崩。將及後,李賢曰:“景泰妃雖嘗為後,然旋見幽抑,生亦何有恩而死殉之。且遺二女幼,可憫也。”上惻然曰:“言是。”而憲宗時為太子,雅知後不欲廢,已感後意。因言上,令他妃殉,遷後外王府,而留養二女於宮中。
當是時,錢皇后在宮,憂勞哭泣,日藉後,慰恤有如妯娌。而孝肅孫太后以母后ピ赫頓失勢,危疑見門闥。賴後事恭謹多保護,願有以報後。至是後淪落,一興一衰。因於後歸國時流涕飲餞,凡在宮所有服御貲器及其故宮人,答應皆令隨後遷外王府而。於是外王府所蓄與宮禁等。(原評曰:興廢情形,寫得綿邈。)後既歸,齋素事佛。每歲時令節,太后與後,猶必召入飲宴,敘家人禮。而二女稍長亦齋素,矢不下嫁。至憲宗強之,始嫁其一於郡馬王憲。惟後父瑛於天順改元,仍降都督為兵馬指揮使。然亦隨進為錦衣僉事,終後之世,皆無恙。
正德元年十二月死,壽八十。廷臣疑祭葬,王鏊曰:“葬以妃,祭以後。”
遂用皇妃禮,合葬金山。明年上尊謚曰貞惠安和景皇后。後性本醇懿,然多執持不輕徇。英宗既復辟,嘗入內帑檢故物,問大監劉桓曰:“記有玉玲瓏系腰,今何在?”桓言景帝嘗取去,當在汪所。上遣使再三索,皆對以無有。左右勸後出還上,後不肯,既而語人曰:“是實有之,但景帝雖廢,亦嘗為天子七年,一腰系,何不可消受,乃迫取耶。且景之天下尚歸之上,何有此數片玉。當上索時,吾實怒而投之井矣。”(原評曰:賢后此節尤不可少,舊本多刪,句不合。)其執持如此。後有言後出攜甚多者,英宗命檢取,得銀二十萬,他物稱是,則所蓄可知矣。後賢而壽,與景帝同齒,閱歷數朝復位號。而杭氏以景泰七年庚子崩,謚孝肅廟。至天初,革封號,遷主別室,其一子即懷獻太子,早卒。
《萬曆野獲編卷三》
【景帝廢后】成化十一年十二月,上追復郕戾王仍舊帝號,尋上謚曰:“恭仁康定景皇帝”。且致書於周王等各府詔告天下,雲請之聖母皇太后,亦云出自銜帝遣意,不幸上賓,未及舉行,茲奉慈訓誕告在廷,用成先志,仍令有司修葺陵寢。蓋是年十一月已立孝宗為皇太子,太赦海內,上意欲追崇郕邸,而難於赦書發之,故特下詔以示崇奉,亦首揆商文毅等苦心也。
但景帝繼後杭氏,已於天順元年廢死,而王妃汪氏,故景帝元配,正位中宮者四年,而後被廢。睿皇復辟,即追復為王妃,現居郕邸。何以不並其位號復之耶?況天順初,廷臣以無罪廢汪後,為王文、于謙之罪,見之彈章。今王、於既雪,而母后又不返正,亦事理之未愜者。汪妃至正德元年始薨,乃上謚曰“貞惠安和景皇后”雲。
【景皇后壽考】......惟景帝汪後,以正統十年乙丑冊為郕王妃,十四年景帝即位,立為皇后,景泰三年被廢,天順元年復為郕王妃,至正德元年丙寅始薨。後以丁未年生,春秋恰八十,追崇為貞惠安和景皇后。凡為王妃者二次,為皇后者一次,為庶人者一次,為追贈母后者又一次。凡歷五帝六朝,前後六十二年。升沉興廢,更迭為之,終得與景皇同穴,實前古未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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