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四川省雅安市滎經縣人民醫院原院長)

汪洋(四川省雅安市滎經縣人民醫院原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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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洋,1977年4月生,四川滎經人,在職大專學歷,1997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四川省雅安市滎經縣人民醫院院長。

2024年12月31日,清風雅語訊息:汪洋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汪洋
  • 國籍中國
  • 籍貫:四川滎經
  • 出生日期:1977年4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7年7月至2013年4月,先後在滎經縣嚴道鎮衛生院、滎經縣人民醫院工作;2013年4月至2014年10月,任滎經縣人民醫院副院長;2014年10月,任滎經縣人民醫院院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4年7月22日訊息,滎經縣人民醫院院長汪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滎經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12月31日,清風雅語訊息:經滎經縣委批准,滎經縣紀委監委對滎經縣人民醫院原院長汪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汪洋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薄,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濫發津補貼;不服從組織安排,影響全縣醫療體制改革;違規收取民眾診療、檢驗費用;未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汪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滎經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滎經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汪洋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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