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縣行政服務中心

江陵縣行政服務中心

江陵縣行政服務中心,座落於江陵縣江陵大道,辦公面積700多平方米,位居我省行政服務中心建設規模前列。中心創建於2003年11月,主要履行有關行政審批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服務職能。主要辦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領各類證、照事務,審批、核發各類批准檔案;受理有關投資政策、證照申領的諮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陵縣行政服務中心
  • 設立日期:2010年
  • 地址:江陵縣江陵大道
中心概況,服務內容,服務理念,機構設定,機構由來,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附則,

中心概況

2010年,縣委、縣政府對行政服務中心加大了規範運行建設的力度,按照《江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江陵縣加強行政服務中心建設規範行政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江政辦發〔2010〕15號)檔案要求,全面推行行政審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採取三種形式全面進駐縣行政服務中心集中辦公:一是審批職能強的重點部門先期進駐,集中辦公審批。集中辦公的單位有:縣國土資源局、工商局、建設局、交通局、公安局、房產局、質量技術監督局、衛生局、農業局、林業局、發展和改革局、環保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文化體育局14個部門;二是部分單位暫設分中心,在原單位懸掛“江陵縣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XXX分中心”牌子。設立分中心的單位有: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公安局交警大隊、國稅局、地稅局、民政局、廣播電影電視局;三是其它單位在縣行政服務中心暫設綜合委託代辦視窗。設代辦 的單位有:縣水利局、物價局、財政局、安監局、教育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統計局、經濟商務局、人事局、科技局、糧食局、檔案局、菸草專賣局、編辦、民宗局、人防辦16個部門通過前期縣政府組成專班對我縣行政機關實施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和備案事項進行了全面清理。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對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設定的169項行政許可事項、72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24項備案事項予以繼續實施。

服務內容

中心實行了“服務內容、辦事程式、審批依據、申報條件、申報材料、承諾時限、收費標準和依據、申請書示範文本”八公開;建立了“即辦件,答覆件、承諾件、聯辦件、補辦件、上報件”六件辦理制;為了規範審批行為,簡化辦事程式,制定了《項目辦理服務指南》;建立了“城市建設快速審批綠色通道”實行提前介入,先批後辦。
中心實行觸控螢幕考勤制度,並在觸控螢幕內建立了辦理事項查詢系統。在全省縣級率先運行了行政審批系統和電子監察系統。
近年來,我們積極致力於構建全縣行政審批與公共服務監督管理體系,大力推行政府部門和公共服務單位的大廳化辦公、視窗化服務的運行模式,在管理機制上:一是實行開放式辦公。中心管理層主要履行服務、監督、協調的職責,不參與各部門、各視窗的正常業務,按照執法主體不變、執法基本程式不變、收支兩條線不變的原則,保證各部門依法獨立行使審批服務權。

服務理念

中心始終以“敬企業如上帝、待民眾如貴賓”為服務理念,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廉潔、高效、便民”的原則,努力打造程式簡化,審批規範,務實高效,便民利企的政府服務視窗。現在,中心正逐步由初創、探索走向正軌、提高,基本展現了一個政府施政視窗的良好形象。

機構設定

機構由來

根據中共江陵縣委、江陵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陵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江發〔2010〕7號)精神,設立江陵縣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正科級機構,為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掛江陵縣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江陵縣經濟發展環境投訴中心牌子。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縣行政服務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為縣委、縣政府擬定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督辦全縣最佳化經濟環境工作。
3、監督管理全縣行政審批工作,確定和調整進入縣行政服務中心的單位、審批項目和公共服務事項,負責縣行政服務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不斷推進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4、組織涉及多個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的聯審工作,對重大項目辦理情況進行協調、督查。
5、組織視窗工作人員開展政治理論學習和業務培訓,對視窗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6、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網上受理、網上審批工作。
7、負責受理和組織查處涉及損害全縣經濟發展環境的行為,協調處理全縣各行政執法機關與公民、法人和其它社會組織之間的法律糾紛事宜。
8、負責榮譽市民的日常管理工作。
9、對鄉鎮(場)便民服務中心管理工作和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業務指導。
10、為新農村建設提供服務。
11、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江陵縣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設2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協助行政服務中心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有關工作的上傳下達和檢查督辦;負責文電、保密、檔案、財務、接待、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安全保衛、機關後勤等工作;組織有關綜合性報告、檔案的起草與審核。負責受理損害經濟發展環境行為的投訴;負 責協調處理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辦公室相關工作;負責辦公網路、計算機系統的管理維護工作;負責榮譽市民申請受理及服務工作;負責督促落實中心各項工作制度、 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與行政審批相關的行政事業收費項目和標準;負責協調處理服務對象對視窗工作人員的投訴和查處;負責組織人事、勞動工資、機 構編制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業務科
負 責監督管理行政審批工作,確定和調整進入縣行政服務中心的單位、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建立和規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操作規程,開展日常監督檢 查;組織有關部門對需要多個部門進行審批的事項開展聯合審批,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網上受理、網上審批工作;負責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標準,集中統一收 費;組織視窗工作人員開展政治理論學習和業務培訓,對視窗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

江陵縣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為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股級職數 2名。

附則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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