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具體實施辦法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具體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具體實施辦法
  • 地點:江西省
  • 實質:具體實施辦法
  • 詳細內容:見正文
通告,主要內容,一、 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基本要求,二、加強反腐倡廉教育,三、推進防治腐敗的制度建設和工作機制,四、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五、加強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六、堅決依法依紀懲治腐敗,七、切實抓好《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

通告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以下簡稱《實施綱要》)和《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關於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具體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具體實施意見》),按照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以下簡稱《工作規劃》)和省委、省政府、國家工商總局確定的工作任務,結合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實際,制定本具體實施辦法。

主要內容

一、 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基本要求

(一)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製度建設,緊密結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實際,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理論成果指導和推動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實踐,堅持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相互配套、相互促進、共同發揮作用,為建設“三個過硬”隊伍、推進“四化建設”、落實“四個統一”和實現省局黨組提出的“黨風正、政風清、行風優”的目標提供堅強保障,不斷推進全省工商事業的發展。
(二)工作目標通過五年的紮實工作,建成具有工商機關特點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基本框架,形成以權力觀教育為核心的反腐倡廉教育長效機制,以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為主體的制度體系,以規範行政權力運行為重點的監督制約機制,以依法依紀查辦案件為重要手段的懲治腐敗工作機制,努力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一支政治過硬、業務過硬、作風過硬的工商行政管理幹部隊伍,做到監管與發展的統一、監管與服務的統一、監管與維權的統一、監管與執法的統一,進一步促進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改革和發展,使人民的滿意度有新的提高。
(三)基本要求1、堅持貫徹科學發展觀,與時俱進、求真務實地開展工作。始終堅持《實施綱要》的基本精神,以省局黨組《具體實施意見》為依據,針對新情況、新問題,明確新任務、新要求,採取新措施、新辦法,進一步鞏固、擴大和深化構建成果,使構建工作在繼承中發展、在發展中創新。2、堅持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突出體現“融入”、“拓展”的要求。按照構建工作服務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把預防和懲治腐敗工作的改革創新與市場監管體制、機制和方式、方法的改革創新緊密結合,使懲防腐敗體系構建工作融入工商行政管理中心工作中,整體推進,使工商行政管理各項工作任務體現反腐倡廉的要求,反腐倡廉工作為各項工作提供重要保障。3、堅持針對工商機關特點,突出工作重點。針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為行政執法機關和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兩個主要特點,注重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的規範、監督和制約,取得重點突破。4、堅持積極穩妥,在抓落實上下功夫。兼顧戰略思考和具體要求,從整體推進的角度去謀劃、去部署、去落實,著力從堅持和鞏固、擴大和推進、深化和完善,分階段有步驟地向前推進,切實抓緊抓好。5、堅持立足省局機關,著眼全系統。充分發揮領導機關的帶頭示範作用,以領導機關帶動工商行政管理整體隊伍,積極推進基層隊伍建設,努力建設文明和諧的工商機關。

二、加強反腐倡廉教育

(一)加強對工商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反腐倡廉教育
1、深入開展理想信念和廉潔從政教育。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堅持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武裝頭腦,深入開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社會主義榮辱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促進廣大工商幹部,尤其是各級領導幹部堅定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信念,做到思想上始終清醒、政治上始終堅定、作風上始終務實,自覺增強拒腐防變的意識和能力。
2、以作風和紀律教育為重點,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的廉潔自律教育。以胡錦濤總書記倡導樹立的八個方面的良好風氣為總要求,強化教育,把領導幹部作風建設抓緊抓實、抓出成效,引導各級領導幹部不斷增強憂患意識、公僕意識、節儉意識,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以優良的作風體現黨的先進性、實踐黨的先進性。繼續加大對《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學習教育的力度,進一步增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意識和自覺接受監督意識,增強拒腐防變的能力,強化黨員領導幹部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廉潔從政的行為規範。
3、強化對工商機關重點部位、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人員的反腐倡廉教育,促進廉潔從政。針對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特點,重點圍繞行政審批權、行政執法權和隊伍管理權三個方面,加強對一線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和管理人、財、物等重點部門人員的廉政教育,強化權力觀教育和法律法規教育,促進執法人員牢固樹立為民執法、廉潔執法、公正執法、依法行政的執法理念,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二)完善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整體合力把反腐倡廉教育納入工商機關宣傳教育總體部署,融入工商機關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之中。進一步強化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黨政主要負責人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責任意識。堅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為省工商學校、井岡山培訓中心等教育培訓機構開展各級各類培訓的重要內容。深入開展先進典型示範教育和多種形式的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各種媒介,進一步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宣傳工作力度,鞏固擴大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的輿論陣地。
(三)深入開展工商廉政文化建設把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廉政文化建設與工商文化建設有機結合起來,與和諧工商建設結合起來,與工商幹部職業道德建設結合起來。推行工商行政管理職業道德規範,總結工商廉政文化建設的經驗,深入推進工商廉政文化建設,及時宣傳和推廣工商廉政文化建設的優秀成果,實施“工商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形成“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良好氛圍。

三、推進防治腐敗的制度建設和工作機制

(一)堅持和完善反腐倡廉基本制度
1、認真貫徹落實和嚴格執行中央關於反腐倡廉的基本制度。一是完善黨內民主和黨內監督制度,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的具體制度。二是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及其配套制度等違紀懲處制度。三是完善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修訂省局黨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細則》。
2、完善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反腐倡廉的基本制度。堅持《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完善《談話制度》、《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述職述廉制度》、《巡視監督制度》、《局務公開制度》。嚴格遵守《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產黨員保持先進性的具體要求》,嚴格執行《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六項禁令”》等規定。
(二)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幹部任免工作規程和幹部考察、競爭上崗、任前公示、任職試用、任職迴避、幹部交流等制度。完善幹部考核評價體系,發揮考核結果在幹部任用和監督管理中的作用。堅持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探索和完善對幹部選拔任用全過程加強監督的有效做法。進一步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三)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執法體制機制制度
1、加強立法立規,完善市場規則。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加強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完善。加快修訂完善《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對法律條文進行進一步細化,使之更加具體、可操作。
2、繼續規範行政審批權力的行使。深入貫徹《行政許可法》,對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進一步逐項規範審批程式,完善審批方式,明確每項審批環節的依據、程式、標準、時限和相應的責任。完善對取消和改變管理方式的項目的監管措施。
3、建立健全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的制度,確保行政執法權力正確行使。嚴格執法主體資格,堅持持證上崗。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完善並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繼續鞏固和擴大以“五項清理”為主要內容的隊伍教育整頓成果,將其轉化為長效機制,建立和推行《執法執紀情況回訪制度》。堅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切實規範行政收費行為,嚴格控制各種名目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進一步完善《基層工商執法人員向監管服務對象代表述職述廉制度》。
4、認真履行工商職能,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推進行政管理、經濟體制改革。加強對市場中介組織的監督管理,規範市場中介組織的經營行為,促進行業自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完善行業信用記錄,健全失信懲戒制度和守信激勵制度,加強與其他政府部門的溝通協調,逐步形成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四)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內部行政管理制度修訂完善《機關經費管理辦法》、《差旅費管理辦法》、《會議費管理辦法》。嚴格執行政府採購制度、工程建設項目(包括信息化工程)招標投標制度。

四、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

(一)加強對工商行政管理領導機關、領導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監督
1.加強對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情況的監督。堅持把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放在首要位置,加大執行政治紀律力度,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確保黨的各項重大戰略決策和工作部署在全省工商系統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2.加強對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情況的監督。充分發揮工商職能作用,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圍繞加強和改善巨觀調控、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加強節能減排和生態環境保護、節約集約利用土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等重大政策和措施進行監督檢查,防止和糾正違背科學發展觀要求的行為。
3.加強對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的監督。認真開展對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全局性工作、重要幹部推薦任免和獎懲等方面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的監督檢查,保證民主議事規則、決策程式的嚴格執行,反對個人或少數人專斷。加強上級工商局黨組對下級工商局黨組民主生活會的指導和監督。
4.加強對落實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定情況的監督。重點治理工商系統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收受乾股,違反規定插手市場交易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獲取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以及在住房上以權謀私等問題。加強對領導幹部遵守中央紀委《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和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規定的情況以及執行 “六項禁令”等情況的監督檢查。5.加強上級工商局黨組和紀檢監察機構對下級黨組及其成員的監督。探索推行具有工商機關特點的巡視監督工作制度和下級機關主要負責人向上級機關述職述廉制度。健全上級黨組對下級黨組成員的經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制度。加強黨組內部監督,主要負責人要自覺接受黨組成員監督。加強同級紀檢監察機構對黨組成員的監督。
(二)加強對重點部位、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權力行使的監督。
1、加強對幹部人事權行使的監督。堅持和完善幹部任用前徵求同級紀檢監察機構意見的制度,堅持和完善強化預防、及時發現、嚴肅糾正的幹部監督工作機制。堅持和完善縣以上工商機關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全過程的監督,有效防範考察失真和幹部“帶病提拔”。嚴肅查處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等問題,堅決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建立健全對幹部進行經常性考察監督的制度,逐步完善幹部廉政檔案。
2.加強對行政審批權和行政執法權行使的監督。認真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深入落實《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式規定》、《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執法責任制》等制度。推進落實首辦責任制、市場巡查制、“三公示”等制度,完善執法監察和效能督察工作制度。探索建立行政處罰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3.加強對財物管理權的監督。堅持和完善重要資金分配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機制。嚴格執行《工商行政管理專項補助經費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專項補助資金項目責任追究制度。定期開展對執行政府採購制度、工程建設項目(包括信息化工程)招投標制度、固定資產處置審批制度等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創新監督形式,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增強監督實效
1、大力推進政務公開並穩步推行局務公開。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把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的事項作為政務公開的重點,圍繞民眾最關心、反映最強烈的熱點問題和容易出現不公平、不公正的問題推進政務公開。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編制完善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政務公開目錄。嚴格落實行政審批結果、行政收費結果、行政處罰結果、優惠政策享受結果公示制度和局務公開制度。積極推動政務公開由靜態的信息公開向動態的行政權力運行過程公開拓展,探索實行網上互動式政務公開,推進網上行政審批和電子監察工作進度。按照依法、依規、依政策公開和上下有別、內外有別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局務公開,增強系統內部對重大敏感問題的監督力度。建立健全政務公開評議制度和政務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2.積極推行廉政風險點防範管理。認真分析研究工商機關在行政審批權、行政執法權和隊伍管理權,特別是管人管錢管物項目的崗位、人員中容易發生問題、存在廉政風險的薄弱環節,進行廉政風險評估,有針對性地採取防範措施,使預防腐敗的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崗位,加強廉政風險點防範管理。通過試點,總結經驗,逐步在全系統推廣。
3、運用信息化技術,強化對行政執法行為的制約和監督,規範行政權力運行。大力推進“金信工程”建設。逐步建成全系統統一的12315行政執法體系平台。充分運用信息化技術等現代化科技手段,大力推行電子政務。推廣套用註冊登記、執法辦案軟體系統。建立完善電子政務服務體系,積極推進工商業務網上辦理,向社會公眾及時提供企業登記等方面的網上申請、網上年檢、網上查詢、網上諮詢、網上投訴等。推廣行政審批工作服務質量評價電子系統和電子監察系統。
(四)發揮各種監督形式的積極作用,形成有效的監督合力
1、強化黨內監督。進一步健全集體領導與分工負責、重要情況報告和民主生活會等制度的實施細則。探索建立黨內情況通報制度和黨內情況反映制度。探索推行黨務公開。
2、加大審計監督力度。建立完善審計審廉制度,進一步完善對領導幹部離任和任期屆中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加強對重點部門、重點項目、重點資金和對會議、公務接待和差旅費管理等有關規定執行情況的審計監督。
3、強化行政監察。重點開展執法監察和效能督察,規範執法行為。嚴格執行《執法監察和效能督察工作制度》。建立行政效能績效考核機制、行政效能投訴受理機制。
4、強化民眾監督和社會監督。建立完善全省工商系統政風行風建設目標責任制,嚴格執行政風行風評議活動情況報告制度。完善社會義務監督員制度。繼續深入推行基層工商執法人員向監管服務對象代表述職述廉制度。

五、加強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

(一)認真履行工商職責,維護人民民眾利益
1、切實解決流通領域損害農民民眾利益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紅盾護農”行動,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偽劣農資和哄抬農資價格等坑農害農行為,規範農資市場秩序,建立健全農資市場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2、嚴格市場準入退出制度,規範市場中介行為。強化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大力推進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網路建設,建立健全失信違法企業向社會公示制度和懲戒機制,完善企業登記信息披露制度和統計分析數據報告制度,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3、健全食品市場準入體系,積極推進建立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建立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預警應急合作機制,推行食品安全問責制,維護人民民眾的健康安全。
4、繼續深入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嚴格按照《反不當競爭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深入查處商業賄賂案件。繼續認真抓好對商業賄賂大要案的查處,加大督辦指導力度。積極拓展執法領域,建立對商業賄賂易發多發行業的監控機制和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協調機制,維護公平競爭原則和市場秩序。
5、加大虛假違法廣告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廣告監管長效機制。堅持並完善廣告專項整治聯席會議制度、廣告監測制度、聯合公告制度等。嚴肅查處虛假違法醫療、藥品、保健食品廣告,切實維護人民民眾健康和生命安全。
6、加大打擊傳銷專項行動力度,建立健全打擊傳銷長效機制。建立完善打擊傳銷的投訴舉報快速反應機制、應急處置機制、情況通報制度和轄區責任制、過錯追究制等,完善“打、控、防”工作體系,積極營造誠信和諧的市場環境。
7、繼續建立健全有效打擊商標侵權行為的工作機制和從源頭上遏制商標侵權行為發生的長效機制。繼續加大商標行政執法力度,切實保護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涉農商標、地理標誌和涉外商標等商標專用權,遏制商標侵權假冒行為,保障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的權益。
8、以解決資源綜合利用中易出現的腐敗問題和環境保護中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問題為重點,加強市場監管。積極參與和協助相關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監管和整治違法排污企業專項行動,大力整頓煤礦等礦產資源開發經營秩序,積極促進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二)加大糾風工作力度,推進全省工商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充分發揮行政執法機關職能,認真完成省糾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部署的維護民眾利益的各項工作任務。加強對行風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繼續堅持“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積極參與各級政府組織的政風行風評議活動,切實解決工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審批權、行政處罰權過程中存在的執法不到位、監管不力甚至失職瀆職,以及粗暴執法、“吃拿卡要”、亂收費、亂罰款等行為,認真糾正不正之風。以“誠實守信、服務為民”為主題,開展對視窗單位和基層單位的政風檢查,促進視窗單位和基層分局(所)作風建設。

六、堅決依法依紀懲治腐敗

(一)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1、以查處各級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為重點,認真查辦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失職瀆職、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的案件,利用行政審批權、行政執法權、幹部人事任免權、工程建設項目(包括信息化工程)招標投標權、物資採購權等謀取私利的案件。堅決查處在市場監管執法中存在的損害人民民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行政審批權、行政執法權、隊伍管理權搞官商勾結、權錢交易,收受或參與商業賄賂的,堅決予以懲處。2、堅決查處與領導幹部作風密切相關的案件。加大對全系統共產黨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涉及權錢交易行為的懲處力度,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對領導幹部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搞鋪張浪費,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遊山玩水、進行高消費娛樂,利用學習考察名義公款旅遊特別是出國(境)旅遊等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要嚴肅處理。
(二)嚴格依紀依法辦案,提高執紀執法水平認真貫徹落實《行政監察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關於紀檢監察機關嚴格依紀依法辦案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嚴肅辦案紀律,嚴格辦案程式,加強案件審理,嚴格依紀依法辦案。建立健全信訪舉報投訴處理制度,完善信訪舉報程式制度和實行信訪督察督辦和信訪工作問責制度。堅持執行案件報告制度和重要情況報告制度。
(三)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提高辦案綜合效果。定期分析信訪舉報案件,積極探索發案規律,把握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建章立制,完善制約機制,堵塞漏洞。完善預防職務犯罪聯席會議制度,堅持開展預防職務犯罪活動。進一步發揮紀律檢查建議書和行政監察建議書的作用,建立健全對受處分黨員幹部的思想教育和回訪制度。

七、切實抓好《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級工商機關黨組是反腐倡廉建設的責任主體,擔負著全面領導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政治責任。要切實加強領導,把貫徹落實《具體實施辦法》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同其他業務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組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其他成員根據分工抓好各自職責範圍內的工作,實行黨政齊抓共管。各級工商局紀檢監察機構是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職能機關,要充分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協助黨組抓好《具體實施辦法》各項任務的分解和落實,作出具體安排,健全工作機構,組織有關部門抓好工作落實。省局對貫徹落實《具體實施辦法》負有重要責任,要在懲治和預防體系建設中充分發揮示範帶頭作用。在省局黨組領導下,省局落實《實施綱要》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日常工作,切實加強對貫徹落實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
(二)明確工作任務,狠抓貫徹落實。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認真完成《<江西省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實施辦法>任務分工方案》部署給省工商局的各項任務。省局各處(室、局)、機關黨委和直屬事業單位要按照省局黨組《具體實施辦法》的責任分工,切實履行職責,認真抓好所承擔的各項牽頭任務和協辦任務的落實。各級工商機關要認真按照省局黨組和地方黨委、政府的部署,結合實際,制定針對性和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解,認真抓好落實。要抓住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集中力量取得突破,以重點工作的成效帶動全局工作的發展,以關鍵環節的突破帶動整體建設的推進。要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和掌握貫徹落實《具體實施辦法》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新思路新舉措,探索新途徑新方法,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務求取得成效。
(三)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工作實效。各級工商機關要把貫徹落實《具體實施辦法》情況列入對領導幹部的考核和評價範圍,作為工作實績評定和幹部獎懲的重要內容,嚴格責任考核,強化責任追究。要把貫徹落實《具體實施辦法》情況作為巡視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加強督促檢查,建立健全督查、評估、考核、獎懲等工作機制。省局要適時對貫徹落實情況開展督促檢查,交流情況,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推動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走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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