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總督

江南總督,官名。順治四年(1647) 置江南江西河南三省總督, 順治六年改稱江南江西總督,順治十八年分別設定江南總督江西總督,江南總督轄區分江蘇安徽兩省。康熙元年(1662) 加江南總督操江事務,康熙四年並江南、江西兩總督為一,康熙十三年復分置江南總督及江西總督。康熙二十一年仍將兩總督合併為一,名為兩江總督,遂成定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南總督
  • 外文名:The governor of South of the Yangtze River
參見“兩江總督”及“江西總督”。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