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茂才異等詔

求茂才異等詔

漢武帝元封5年,朝廷感覺人才匱乏,遂下詔求賢:“蓋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故馬或奔踶而致千里,士或有負俗之累而立功名。夫泛駕之馬,跅弛之士,亦在御之而已。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才異等可為將相及使絕國者。”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求茂才異等詔
  • 作品別名:武帝求茂才異等詔
  • 創作年代:漢
  • 作品出處:古文觀止
  • 文學體裁:文言文
  • 作者劉徹
作者,正文,注釋,譯文,解析,

作者

漢世宗孝武皇帝劉徹(前156年-前87年),漢族,是漢王朝的第7位天子,中國古代偉大的政治家戰略家詩人民族英雄劉徹漢景帝劉啟的第十子、漢太宗劉恆的孫子、漢太祖劉邦的重孫子。7歲時被冊立為皇太子,16歲登基,在位五十四年(公元前141年-公元前87年),漢武帝在位期間擊破匈奴、吞併朝鮮、遣使出使西域。獨尊儒術,首創年號。他開拓漢朝最大版圖,功業輝煌。公元前87年劉徹崩於五柞宮,享年70歲,葬於茂陵諡號“孝武”,廟號世宗。

正文

蓋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故馬或奔踶而致千里②,士或有負俗之累而立功名。夫泛駕之馬③,跅弛之士④,亦在御之而已。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異等可為將相及使絕國者⑤。

注釋

①茂才西漢稱秀才,東漢避漢光武帝劉秀之諱改稱茂才,又常稱作“茂才異等”。在西漢屬特舉科目,漢光武帝時改為歲舉。茂才的選拔之是對於有特異才能和有非常之功的低級官吏的提拔。被舉為茂才的人多授以縣令或相當於縣令的官銜。而孝廉選拔的對象多是布衣平民,被舉為孝廉的人初次給予的官職多是郎,然後再由郎擢升為縣令。因此,茂才的起家官要比孝廉高。茂才,指優秀的人才。異等:才能出類拔萃的人。
奔踶(dì):賓士,踢人。意謂不馴服。
③泛(fěng)駕:把車子弄翻,指不受駕馭。
④跅(tuo)弛:放縱不羈

譯文

(1)要建立不同一般的事業,必須依靠特殊的人才。有的馬奔跑踢人,卻能行千里;有的人受到世俗譏諷,卻能建立功名。這些不受駕馭的馬和放縱不羈的人,也在於如何駕馭他們罷了。我命令:各州各郡要發現官吏和百姓中那些有優秀才能,超群出眾,可擔任將相及出使遠方的人才。
(2)自古以來,能為國家建立非常功業的人,都是有非常才能和特異秉性的人才,而不是看上去很美、相處起來很順溜、脾氣很好的、八面玲瓏的、人見人愛、花見花開的平庸無個性之輩。就像那些脾氣不好的駿馬,駕車能把車掀翻,但如果奔跑起來,一日可致千里。那些有智慧才能的讀書人,在他們還沒有獲得重用的時候,在一般人看來,他們或許有很多毛病,有很多不好的名聲,他們也的確有很多錯誤和毛病,那是因為在低層面飛翔的時候,他們的身子更加不靈活、不巧媚,所以看上去很笨。但是,以往許多事例都證明,這種不會討好世俗的人,他們為國家立下了卓越的功勳。所以說,那些不好好拉車的馬,就像那些看上去毛病很多難以管理的讀書人,只不過是看你使用他們的人如何駕馭而已。所以,為了大漢朝的可持續發展,請各級官員到你們所管轄的地區,遍訪人才,發現那些有傑出才能、特異稟賦的人,推薦給國家,讓他們有個發揮作用的機會,出將入相,或者肩負使命到那些難以打交道的地區去搞外交。

解析

凡要建立不尋常的功業,必須依靠不尋常的人才。所以有些狂奔踢人的馬,卻是日行千里的良馬;有些時常被世俗譏諷議論的人,卻是能建功立業的奇才。那可能翻車的馬,以及放蕩不羈的人,關鍵在如何使用而已。現特責成全國各州縣地方官,要留心考察推薦官民中有特殊才幹,能做將相和出使外國的人。
這篇文章是漢武帝為建功立業發出的徵求賢才的號召書。文章強調了建設國家與發掘人才的密切關係,提出了大行不避細節的選拔原則。這篇詔書文字精煉,表現了大漢恢宏的風範和招攬賢良之急切,其愛才的胸襟令人景仰。此外,對人才也不求全責備,只要是千里馬,偶爾踢人也無妨。這都是符合“人才學”原理的。
當代之人應學習漢武帝恢宏的風範、愛才的胸襟,為了社會的發展和國家的建設,不拘一格選人才,只要是“千里馬”,就不要求全責備。這樣才會使人才脫穎而出,並有用武之地,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獻計、獻策和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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