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約

民約

民約,讀音mín yuē,漢語詞語,意思是人們約定共同遵守的契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約
  • 拼音:mín yuē
  • 條目:民約(民約)
  • 釋義:人們約定共同遵守的契約
  • 注音:ㄇㄧㄣˊ ㄩㄝ
解釋,出處,

解釋

人們約定共同遵守的契約。

出處

梁啓超 《鉅子盧梭學說》:“又凡人生長於一政府之下,及既達丁年,猶居是邦,而遵奉其法律,是即默認其國之民約而守之也。” 魯迅 《而已集·盧梭和胃口》:“做過《民約論》的 盧梭 ,自從他還未死掉的時候起,便受人們的責備和迫害,直到現在,責備終於沒有完。連在和‘民約’沒有什麼關係的 中華民國 ,也難免這一幕了。”按,民約論即社會契約說,宣稱國家和法都是由於人們訂立契約而成立的一種政治學說。這一學說在反對中世紀君權神授說和封建專制的鬥爭中起過作用,但它掩蓋了國家的階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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