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振豪事件

近日,中科院地球深部重點實驗室主任段振豪包養二奶、養育私生女的帖子在網上迅速傳播。網帖稱,段振豪長期與張某紅等數名女性保持婚外男女關係,並與藺某梅生育了一個女兒,研究生張某捷因與段振豪的不正當關係才順利拿到學位。段振豪回應稱,張某紅是他的保姆,他給藺某梅捐精生下女兒。他說,網帖內容多為妻子編造的,但也承認其與妻子兩地生活的9年裡曾出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段振豪事件
  • 事件性質:人物負面新聞
  • 當事人:段振豪
  • 渠道:網路
網貼流傳,出面闢謠,律師說法,當事人回應,其妻態度,單位態度,個人簡介,

網貼流傳

段振豪事件
7月9日晚6點44分,名為“我的遭遇24”的網友在天涯論壇上發帖,用長達萬言描述其丈夫——中科院“準院士”段振豪包養二奶、小三、小四,並養育了一個私生女。帖子中還配發了幾張作為證據的照片和協定書原文。
“我的遭遇24”在文中稱,她1987年與段振豪結婚,1989年後夫妻倆一直生活在美國。2001年後,段振豪開始回國參與科研項目,並最終於2007年長期待在國內發展。“段看起來是一個文雅書生,但他風流成性。”“我的遭遇24”說,在兩人分居的時間內,段振豪長期與張某紅等數名女性保持婚外男女關係,並與藺某梅生育了一個女兒,還送出了三套房產。作為研究生的張某捷因為與段振豪的不正當關係才順利拿到學位。
網帖中,“我的遭遇24”貼出了段振豪與藺某梅及其女兒的合影,以及段振豪與藺某梅和張某紅的兩份簽字檔案。在與張某紅的協定中,雙方第一條即約定,“雙方均認識到婚外男女關係的行為違反了道德範疇,故同意解除雙方的男女關係”;在藺某梅和段振豪於2007年1月21日共同簽字摁手印的一份說明中,則寫明:因單敬輝(藺的丈夫)與藺某梅結婚多年未生育子女,我女兒單某飛系段振豪出於幫忙所生,並註明由段每月付撫養費2000元。
相關網帖出現後,點擊率在兩天時間攀升至數百萬,相關評論超過3萬條。昨天,該事件又在微博等新媒體平台中轉發。
網友的評論呈現一邊倒的態勢,紛紛指責當事人段振豪忘恩負義,對其妻子表示同情。也有一些網友質疑,段是今年第三批中科院院士的候選者,發帖者挑選此時爆料別有用心 。

出面闢謠

昨天上午10點30分左右,記者撥通中科院地球深部重點實驗室主任辦公室的電話,段振豪接電話後接受了採訪。段振豪稱,帖子是其妻子發的,文中所言絕大多數為虛假信息,是出於其妻子捕風捉影的編造。“家醜不可外揚。她被圈在自己的編造里了。”
回應1
送房產:系答謝保姆
段振豪說,張某紅曾是自己的鄰居,後來給他做保姆。為答謝張某紅,他曾在張某紅離開後,決定給對方兩三萬元錢,“我有一套價值20多萬的小產權房,只讓她付了20萬,剩下的算是補貼給她”。
回應2
私生女:因同情捐精
對於私生女,段振豪則稱自己是向藺某梅捐精。“2004年,他們夫妻在一個餐廳里看到我,可能認為我比較有文化,就請我幫忙,給他們捐精。”他說,自己是出於同情心而捐精,“照片是2007年拍的,沒辦法確定那個女孩是不是我的,我們後來也沒有再聯繫。”他還稱,曾給藺某梅2000元錢也是因為對方經濟拮据而心生同情。
回應3
選院士:肯定選不上
段振豪稱,與妻子分居9年,曾經有過極個別出軌行為,“但也是出於同情心加上當造成的”。他說,此事歸根結底是一個家庭情感問題,他不明白妻子的動機。段振豪說,其妻子已經為此事鬧了很長時間,“前幾天還到我們單位散發了幾百份傳單。她這么一鬧,我今年的院士肯定選不上了,幾年都怕選不了。”
昨天,段振豪向記者表示,一天內已接到數十個騷擾電話,他不願意回應網友,但已於上周提交了離婚起訴書。

律師說法

發帖人構成侵權
北京安衡律師事務所孫奎律師表示,發帖人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對段隱私權的侵犯。
孫律師表示:“即便內容屬實,隨意發布和轉載個人的私生活也是違法的。網站也有審核義務,如果段振豪訴諸法律,可以將網站一併起訴。”他說,由於部分網民素質不高,而我國目前還沒有系統的法律法規對網路行為進行規範,造成網民侵犯個人隱私的事件頻發。

當事人回應

段振豪:將訴妻子侵權
昨天上午,段振豪向記者表示,網帖中所稱的他包養二奶、養育私生女的情節均系其妻子曹女士編造。他稱,曹的行為已經對他的名譽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侵犯了他的隱私權,他將於最近起訴其妻子侵權“乃至誹謗”。
段振豪否認自己有婚外情,並一再申明他與藺某梅沒有發生性關係。他說,自己給藺提供了精子後,並不清楚是否成功,其後也只與女孩見過一兩次面,沒有更多聯繫。段振豪稱,情感問題應該通過家裡和親戚朋友一起解決,工作問題應該交由單位解決,法律問題則走司法程式,外界不應過多炒作。

其妻態度

曹女士:掌握大量證據
昨天下午3點半左右,記者聯繫上段振豪的妻子曹女士。她堅稱自己在網上所言均為事實,並掌握了段與其3個“情人”之間的大量證據。“既然他要起訴,我奉陪到底,我會在法庭上公布出來。”
曹女士說,選擇這個時間公布丈夫的事情,就是不希望看到段振豪被評為中科院院士,“做學問之前先要做人,這樣的人不適合做院士,否則是對中國科學教育的侮辱。”她認為,如今,許多海外歸國人士的類似行為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對國人形象造成了惡劣影響。
律師出身的曹女士認為,自己的行為對段振豪並不構成侵權。“我只是公布家事,曬傷疤,而且我說的都是事實。”

單位態度

中科院:介入調查此事
在今年5月下旬公布的2011年中科院院士增選有效候選人名單中,段振豪是地學部52名候選人之一,專業為計算地球化學。昨天下午,記者致電中科院院士工作局,一名工作人員透露,中科院院士是綜合評定的結果,不僅僅只看學術成就,段振豪婚外情一事如果屬實,將會對他評選院士產生一定的影響。
中科院紀檢監察一室工作人員表示,中科院非常重視此事,段振豪是否存在包二奶或挪用公費等問題,相關黨委紀委正在調查,“一經查實,會嚴肅處理”。

個人簡介

段振豪男,1959年生 ,中科院地質與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員,2008年至今擔任中科院地球深部重點實驗室主任。他是國際地球化學最高獎(哥德斯密特獎)評審,國際重大科學計畫(地球深部碳探測)共同主席,地球化學與宇宙化學學報(GCA)副主編,中國礦物岩石地球化學學會副理事長,中國科學院地球科學學位委員會副主席。他入選首批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2005年被中科院評為“優秀百人計畫”,在地球科學領域研究成果顯著,在國際上影響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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