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產興業

殖產興業

殖產興業(日本語:しょくさんこうぎょう)是日本在明治維新(日本語:めいじいしん)時期提出的三大政策之一。明治政府實行殖產興業政策的具體內容就是運用國家政權的力量,以各種政策為槓桿,用國庫資金來加速資本原始積累過程,並且以國營軍工企業為主導,按照西方的樣板,大力扶植日本資本主義的成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殖產興業
  • 使用歷史時期:日本明治維新
  • 作用:加速了日本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
  • 推行機構:工部省和內務省
具體措施,推行機構,意義,

具體措施

明治政府殖產興業的具體措施,主要有以下7個方面:
(1)廢除各地關卡,培育和發展全國統一市場;建設鐵路,發展航運、郵政、電報和電話等近代交通通訊事業。
(2)接管幕府和各藩的工礦企業,加以改造和擴充,以形成國有的企業體系;大力創辦各種稱為“模範工廠”的新式近代企業。
(3)引進西方先進技術和設備,改造原有技術和工具;注意創辦民品工業。
(4)採用獎勵、保護等多種方式,鼓勵優質新產品和發明創新;舉辦交流會、博覽會以推廣先進技術。
(5)推行“勸農”政策,引進西方農業技術、農牧業品種和經營管理制度;結合“士族授產”的“勸業”,使大批原封建武士從事農墾。
(6)扶植與保護私人資本,促進私人企業發展。 為了加速工業化的進程,政府在1880年又發布“官業下放令”,從1880年11月起,決定將軍工、鑄幣、通訊、鐵道、印刷等特殊部門以外的官營企業廉價處理給三井三菱、川崎、古河等特權大資本家。這標誌著日本的“殖產興業”政策的根本性轉變,它放棄了以國營企業為主導的資本主義工業化方針,轉而實行大力扶持和保護私人資本主義的方針。
(7)獎勵國產,鼓勵國貨出口。明治政府自19世紀80年代起,立足本國實際,認為引進必須結合國情,西方經驗不能照搬。明治時代,日本在發展近代資本主義、大力引進外國先進技術的同時,廣為延聘外國各行各業專家,很注意人才的引進,當時外國專家的薪金,可以高出日本領導人數倍;隨著本國人才的培育成長,逐步減少以致停止了這種人才引進。派遣留學生出國,也很注意實用實惠,擯棄了盲目性。

推行機構

1870年12月成立工部省(日本語:こうぶしょう),下設工學、勸工、礦山、鐵路、土木建築、燈塔、造船、電訊、制鐵和製造等寮(相當於司局),作為全面負責推行殖產興業政策的領導機關。工部省首先接管了幕府和各藩經營的礦山和工場,創辦了官營企業,引進西方先進的生產技術和設備,並且興建鐵路。
1873年11月又成立內務省(日本語:ないむしょう),糾正了過去工部省偏重發展重工業的狀況,以發展農業、產品加工、海運業等為主。與工部省配合,共同推行殖產興業政策。內務省利用國家資金,創辦了千住呢絨廠、新町紡紗廠和愛知紡紗廠等近代化的“模範工廠”。其目的是讓它們起示範作用,以推動私人資本主義工業的發展。
除工部、內務兩省外,1869年在北海道設定“開拓使”(日本語:かいたくし)。它作為開發北海道的機構,積極推動北海道開發事業,如測量地形、調查礦產、開採煤礦、發展交通運輸等。開拓使一直到1882年2月才撤消,其間經營了39個工廠,如札幌煉鐵廠、機械廠、啤酒廠,函館煤氣廠,厚岸罐頭廠,紋鱉製糖廠等。對北海道近代工業的發展起了很大作用。

意義

由於政府的大力扶持和保護,從80年代中期起,在日本出現了早期工業革命的熱潮。工業革命席捲一切工業部門,而以紡織業為重點的輕工業發展得特別迅速。在1885—1890年的短時期內,棉紡廠就從20萬個增加到30萬個,紗錠也從7萬個增至28萬個。棉紗的產量也增加大約8倍。到1890年,日本已從棉紡織品進口國變成為一個棉紗出口國。
實施殖產興業政策之後,日本在短短15年(1870一1885)內大大改變了工業落後的面貌,初步實現了資本主義工業化,從封建的農業國初步變成一個資本主義農業工業國,為達到完全的民族獨立和產業革命的新階段創造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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