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四川省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辦法(試行)》(川府發〔2008〕33號)規定,編制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包括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和不予公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存在的不足和改進措施四個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內容。
2010年,市政府辦公室深入貫徹執行《條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努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全年通過市政府入口網站等多種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340條,其中概況信息34條,占1.45%;計畫總結信息2條,占0.09%;法規公文信息40條,占1.71%;工作動態信息2032條,占86.84%、人事信息11條,占0.47%;其他信息221條,占9.44%。公眾可通過市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市長熱線”、“民生工程”、 “應急管理”、“政府採購”等專欄和《樂山日報》等新聞媒體,查閱市政府辦公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公開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政府工作報告、國家投資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及審計監督情況。
2.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重點公開了勞動和社會保障、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務公開、規範性檔案清理、公共運輸、安全生產、民生工程、棚戶區改造、廉租住房配租以及市民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辦理情況。
3.政務活動情況。重點公開了市政府常務會議議定的主要事項,突發事件處置情況及結果。
4.政府集中採購情況。重點公開了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限額標準、定點供應商價格信息、採購信息公告和採購結果公告等內容,為供應商參與政府採購,採購單位選擇產品和服務提供了方便公開、透明、快捷的信息平台。
5.政府人事管理情況和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情況。重點公開了政府人事任免、市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職能職責等信息。
(二)公開形式。
1.市政府網站。
在市政府入口網站主頁,可瀏覽市政府公告及檔案。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專欄,可以查閱市政府辦公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市長熱線”專欄,可以了解市民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處理情況;通過“民生工程”專欄,可以了解全市民生工程工作進展情況;通過“應急管理”專欄,可以了解國家、省、市有關應急預案、我市應急演練情況、突發公共事件處置情況及結果。
2.新聞媒體。
通過《樂山日報》、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及時刊登市政府公告、通告,宣傳市政府常務會等主要政務活動情況。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全年收到4件依申請公開申請(其中信函申請3件、網路線上填報申請1件),受理4件,主要為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類信息申請,共辦理答覆4件,辦結率100%,未收取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政策規定不宜公開的上行公文、銜接單項工作函件、涉密事項以及其他不宜公開的事項,不予公開。
三、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全年未發生與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室有關的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事)件。
四、存在不足和改進措施
2010年,市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但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差距,公開內容有待進一步規範,公開形式有待進一步完善。為此,我辦將採取以下措施積極改進。
(一)進一步規範工作流程。
完善信息公開目錄體系,細化政府信息公開審核、發布、問責等工作流程,將信息公開工作融入檔案審核流程同步開展,提高公開信息的時效性。
(二)完善配套制度。
完善依申請公開分發、處理、反饋工作機制,依法穩妥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
(三)進一步拓寬公開渠道。
目前,我辦大量信息主要通過市政府入口網站公開,方便民眾查閱的公開形式還需進一步完善。我辦將進一步拓展信息公開形式,通過多種渠道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深化公開內容。
我辦信息公開內容主要集中在概況信息、工作動態、政府檔案等方面。我們將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進一步做好公開和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強對民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斷充實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
(五)強化監督檢查。
結合工作實際,及時對貫徹落實《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髮揚好的經驗做法,及時研究解決存在問題,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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