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樂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2010年樂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工作的通知》(川辦函【2011】17號)有關要求,現將樂山市公安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報告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0年樂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一、概述
2010年,樂山市公安局政務公開工作在市政府辦公室和市局黨委的領導下,認真按照市政府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以監督行政權利、服務人民民眾為主線,切實履行“為民服務,對外宣傳,政務公開”的職責,突出重點、立足政府網站、新聞發布會、政務服務中心、“陽光政務”和檔案查詢五大載體建設,大力加強了政務公開工作。
(一)強化政務公開工作領導
2010年,樂山市公安局不斷加強和改善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一是充實調整市公安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成立了以市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何洪為組長,辦公室、交警、消防、網監、治安、科通、法制、禁毒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設立了專門辦公室,明確了專人負責,為政務公開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二是把政務公開工作作為一項長期性、經常性的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統一安排部署,領導小組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及時解決存在問題。三是市局各部門結合自身實際,制定了實施方案,對政務公開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公開內容和形式、實施步驟和措施等都作出了具體明確的規定,職責分工明確。
(二)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
為使政務公開工作能夠深入紮實地開展,樂山市公安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對各類發布信息進行了嚴格的審批與監督,始終堅持把制度建設作為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關鍵,建立了一系列制度規定,使政務公開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一是建立了分析制度。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經常對政務公開工作情況進行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相關的整改措施。二是建立了目標責任制。把政務公開工作作為年度目標任務的一項重要內容,同政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三是建立了監督檢查制度。對政務公開信息收集、整理、審定、備案、發布,並指定專人負責,領導小組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督導。四是建立了投訴處理制度。及時受理民眾投訴,反饋投訴處理意見,切實保證政務公開健康發展。五是建立了評議制度。充分發揮民眾監督作用,對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進行事前審議、事中監督、事後評議,保證了政務公開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三)加強入口網站建設
2010年,為使政務公開工作能夠繼續深入紮實地開展,樂山市公安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嚴格按照政府網站信息發布程式以及市政府相關要求,對擬公開的內容進行了仔細審核,主動公開社會救助等制度的落實情況,並公開維護穩定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發布社會矛盾化解和重大突發事件處置情況(非涉密)的信息。上報的信息均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再匯總送局保密辦進行保密審查,後報分管局領導審簽,最後由專人將信息發布至“樂山市公安局”電子政務網站。
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樂山市公安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92條。2010年度新增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43條。其中計畫總結信息2條;工作動態信息121條;部門新聞信息119條。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1年,樂山市公安局將繼續按照國家和省、市的要求,緊緊圍繞全市政務公開工作重點,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繼續加大政務公開工作力度,著重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加強對政務公開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導,逐步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二)進一步創新政務公開的方式方法,使之更有利於機關工作朝著規範化、程式化、效率化的方向發展。
(三)加強學習和培訓,進一步提高全局上下政務公開工作能力和自覺性。
(四)及時報送政務公開信息,全面完成政務公開目標任務。
(五)充分發揮“樂山市公安局”入口網站的優勢,將全局政務公開工作全面面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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