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眼

榜眼

榜眼,是一個漢語辭彙,拼音是bǎng yǎn,是科舉時代的一種名次稱號。即在中國科舉制度中的殿試中,取得進士考試第二名的名稱,與第一名狀元、第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榜眼
  • 外文名:the second place at palace examinations
  • 別稱:殿試第二名
  • 提出時間:唐朝
  • 釋義科舉時代的一種稱號
釋義,起源,相關史籍,演變,歷代一甲第二人,

釋義

科舉時代的一種稱號,明清兩代稱殿試考取一甲(第一等)第二名的人。

起源

“榜”就是“表列取士次第之狀”,在這裡就是人們所說的黃榜或者叫“金榜”。排在首位的叫“狀元”。
榜眼府邸榜眼府邸
自唐朝以來,這個稱謂就已經存在了,雖然也有過“狀頭”、“榜首”等不同叫法,但是得以傳承的還是“狀元”。而榜眼就不一樣了,宋朝之前從未聽說。據記載:“宋蘇老泉(蘇洵號老泉)曰:今進士三人之中,釋褐之日,天下望為卿相。不十餘年,未有不為兩制者。是時,一甲無定額,不止三人,而以三人為貴。然未言一甲二、三名為榜眼、探花。”就這個說法,張惟驤做案註:“《宋史》陳思讓傳,思讓子欽祚,欽祚子若拙,太平興國初進士,以第二人及第。時號第二及第者為榜眼。又李昭遘子杲卿,杲卿子士廉,皆一甲三名,人稱三世。探花郎昭遘,宋初宰相李窻孫。是宋初已有榜眼、探花之稱矣。丙寅孟秋惟驤又識。”由此可知,北宋時宋仁宗太平興國初年,已經有“榜眼”的稱號。 在歷史上,宋代科舉制度最引人興趣的特徵之一,是往往用豐富多彩的辭彙來代替比較枯燥無味的制度術語。“榜眼”就是這些科舉文化語彙中的一個。類似的還有很多:“貢院”指考生參加考試的廳堂,“鄉貢”是指在貢院中選拔的舉人。其次,是在某些場合、環境裡,用通俗易懂的考試術語來強調成功的榮耀。而“榜眼”就很有這種韻味。類似的還有不少,殿試第一名有時稱為“龍首”,有時稱作“大魁”;而對列出登第者姓名的叫作“榜”,有時也叫“桂籍”。另外,在一些名詞里也流露出科舉考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形象地稱呼科考試院為“棘闈”,強調了應試者的艱難。
榜眼之名始於北宋太宗太平興國五年(980年)。初時第一名稱狀元,第二、三名俱稱為榜眼,意思是第二、三名分立狀元左右,如其兩眼。如北宋初年的王禹僻在《送第三人朱嚴先輩從事和州》詩中云:“貨船東下歷陽湖,榜眼科名釋褐初。”據清人趙翼在《陔余叢考·狀元榜眼探花》中考證:“北宋時第三人亦呼為榜眼。蓋眼必有二,故第二、第三人皆謂之榜眼,其後以第三人為探花,遂專以第二人為榜眼耳。”
據《稱謂錄》記載:“榜眼名目,始於北宋。古者原以第二、三兩名為一榜眉目;眼必有二,故第二、第三皆為榜眼。後以第三為探花,遂專以第二為榜眼。”因此,“榜眼”的概念就是舊時科舉之制,給以廷試一甲第二名的稱謂。在民間俗稱可能更早,但是作為科舉術語廣泛使用是自宋朝開始。

相關史籍

王禹偁《送第三人朱嚴先輩從事和州》詩:“貨船東下歷陽湖 ,榜眼科名釋褐初。”
榜眼
《明史·選舉志二》:“﹝殿試﹞分一、二、三甲以為名第之次。一甲止三人,曰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
趙翼《陔餘叢考·狀元榜眼探花》:“北宋時第三人亦呼為榜眼。葢眼必有二,故第二、第三人皆謂之榜眼,其後以第三人為探花,遂專以第二人為榜眼耳。

演變

我們在這裡所說的“榜眼”,實際上指出的是全國最高級別的科舉考試,所選拔出來的進士第二人。如上所言,宋以前“未言一甲二、三名為榜眼、探花”。但是在科舉考試中,實際上宋以前的進士第二人等同於以後的榜眼。隨著歷朝的更迭,不論國祚久遠還是短暫,榜眼如同科舉制一樣不斷發生著變化。且不說萌芽階段的南北朝,就是隋唐兩朝,初創時期的科舉制度也並不完善。既然考試,就會有排序先後,否則,第一又怎么得出來呢?但是,由於在同一榜內,有時少到僅僅數人,也就沒必要特彆強調第二如何了。唐朝連進士的稱謂都有差異,如在參加考試時已經叫進士了,到考取後“雁塔題名”時就稱“前進士”。也就是說“前進士”才是後來所說的進士,而“進士”等同於舉人。由此可知,“榜眼”一詞遠不具備產生的環境。
宋太祖趙匡胤開寶六年三月,在講武殿親試舉人,並確定自此以後定為常式。自武則天稱帝,天授元年二月親自策試貢士,開殿試之先河,至此終於將殿試納入科舉制常例之中,成為科舉中最高的一級考試。北宋時期,宋太宗太平興國九年進士始分三甲。一開始殿試設三甲取士,一甲三人都可以稱為狀元。凡眼睛,人們認為必成雙成對,於是將黃榜之上,榜首之下的一甲二、三名統稱為金榜之眼,不分第二、第三,全稱作榜眼。到宋太宗太平興國初年,已經將進士第二人號稱為榜眼。到南宋時期,將探花的稱謂專屬第三名,而榜眼也成為進士第二人的專用名稱。
元朝雖然仍分三甲取士,但多數一甲僅取一人。因此,進士第二人就成了二甲第一名,僅得進士出身。但是,還是有個別例外,元順帝首先提出“鼎甲”,一鼎三足,自然會有榜眼、探花,否則狀元單獨不可能將“鼎”穩定支撐。
明朝朱元璋洪武年間多次頒詔書,定科舉制度。洪武三年,詔定科舉法,確定八股制義;洪武四年,初開會試、殿試;洪武十五年,定三年舉行一次科舉考試,後又命厘定新進士受職制等。從現存文獻看,明朝隆慶年間(1567年—1572年)已有以榜眼作為著作的題名。只有到了明朝,榜眼、探花才成為朝廷承認的稱謂,開始成為官方定製。清朝沿襲明制,直到終止。
“榜眼“作為進士一甲第二人的稱謂,從無到有、從俗稱到官制,經歷了一個較長的過程。對於我們來講,不論提到狀元還是榜眼,都是數一數二的。眾所周知,作為“文明古國”的中國,可以說第五大發明之科舉,影響遠至西方各國,國際上通行的前三名、各種評比的冠、亞、季軍,真不知是否也有狀元、榜眼、探花的影響。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中國的科舉制度被國外選官制度所借鑑、所採用。

歷代一甲第二人

  • 岑參(718年—769年),唐代著名詩人。
  • 裴諧 廣西桂林人,唐天祐三年登第第二名,終桂嶺攝令。
  • 韓琦(1008年—1075年),北宋名相。
  • 葉適(1150年—1223年),南宋著名思想家。
  • 洪亮吉(1746年—1809年),清代著名學者……
  • 南宋建炎二年榜眼潮州府海陽縣(現潮州市潮安縣王大寶
  • 明弘治三年東莞籍榜眼劉存業
  • 明弘治六年吉水籍榜眼徐穆
  • 明弘治九年溫州籍榜眼王瓚
  • 明弘治十二年鄞縣籍榜眼豐熙
  • 明弘治十五年餘姚籍榜眼孫清
  • 明弘治十八年會稽籍榜眼董玘
  • 明正德三年榜眼景 暘
  • 明正德六年榜眼余本
  • 明正德九年榜眼黃初
  • 明正德十二年南海籍倫以訓
  • 明正德十六年鄞縣籍榜眼陸釴
  • 明嘉靖二年祥符籍榜眼王教
  • 明嘉靖五年榜眼楊維傑
  • 明嘉靖八年永康籍榜眼程文德
  • 明嘉靖十一年汾州籍榜眼孔天胤
  • 明嘉靖十四年餘姚籍榜眼孫升
  • 明嘉靖十七年泰和籍榜眼羅珵
  • 明嘉靖二十年新昌籍榜眼潘晟
  • 明嘉靖二十三年常熟籍榜眼瞿景淳
  • 明嘉靖二十六年新喻籍榜眼張春
  • 明嘉靖二十九年大冶籍榜眼呂調陽
  • 明嘉靖三十二年金壇籍榜眼曹大章
  • 明嘉靖三十五年會稽籍榜眼陶大臨
  • 明嘉靖三十八年餘姚籍榜眼毛惇元
  • 明嘉靖四十一年蘇州籍榜眼王錫爵
  • 明嘉靖四十四年華亭籍榜眼李自華
  • 明隆慶二年泉州籍榜眼黃鳳翔
  • 明隆慶五年蘇州籍榜眼劉瑊
  • 明萬曆二年江寧籍榜眼余孟麟
  • 明萬曆五年江陵籍榜眼張嗣修
  • 明萬曆八年漢陽籍榜眼蕭良有
  • 明萬曆十一年晉江籍榜眼李廷機
  • 明萬曆十四年晉江籍榜眼楊道賓
  • 明萬曆十七年崇仁籍榜眼吳道南
  • 明萬曆二十年晉江籍榜眼史繼偕
  • 明萬曆二十三年宣州籍榜眼湯賓尹
  • 明萬曆二十六年象山籍榜眼邵景堯
  • 明萬曆二十九年蘇州籍榜眼王衡
  • 明萬曆三十二年保定籍榜眼孫承宗
  • 明萬曆三十五年平湖籍榜眼施鳳來
  • 明萬曆三十八年榜眼馬之騏
  • 明萬曆四十一年晉江籍榜眼莊奇顯
  • 明萬曆四十四年江夏籍榜眼賀逢聖
  • 明萬曆四十七年池州籍榜眼孔貞運
  • 明萬曆年間榜眼郎裴宗范
  • 明天啟二年進賢籍榜眼傅冠
  • 明天啟五年無錫籍榜眼華琪芳
  • 明崇禎元年汝寧籍榜眼何瑞徵
  • 明崇禎四年崑山籍榜眼吳偉業
  • 清道光三十年番禺籍榜眼許其光
  • 鹹豐十年南海籍榜眼林彭年
  • 清同治十三年南海籍榜眼譚宗浚
  • 清光緒二十九年順德籍防左沛
  • 清光緒三十年清遠籍榜眼朱汝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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