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宗仁(清朝大臣)

楊宗仁(1661—1725年)字天爵,漢軍正白旗人,清朝大臣。監生。康熙三十五年,授湖廣慈利知縣。康熙六十一年,世宗即位,授湖廣總督。雍正三年,加太子少傅。尋卒,贈少保,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職,賜祭葬,謚清端。

基本介紹

  • 本名:楊宗仁
  • 字號:字天爵
    謚清端
  • 所處時代:清朝
  • 民族族群:漢軍正白旗
  • 出生時間:1661年
  • 去世時間:1725年
  • 主要成就:湖廣總督,太子少保
簡介,生平軼事,

簡介

楊宗仁(1661—1725)字天爵,漢軍正白旗人,清朝大臣。監生。康熙三十五年,授湖廣慈利知縣。苗酋虐,其眾走縣境,苗酋求之,不與。上官檄與之,宗仁持不可,乃止。調藍山。八排苗為亂,巡撫趙申喬遣兵討之,將不恤兵,兵將為變,宗仁單騎撫定之。舉卓異,四遷甘肅西寧道。五十三年,授浙江按察使,丁父憂歸。五十七年,起廣西按察使,署巡撫。旋擢廣東巡撫。聖祖以各直省錢糧多虧空,諭督撫清理。宗仁疏言:“廣東虧空現正嚴飭追完。至防杜將來,惟有督撫、司道、府廳交相砥礪,勿藉事勒索。州縣正雜錢糧,當責知府不時察覈,毋許虧缺。倘敢徇縱,本官治罪,上司從重議處,庶上下皆知儆惕。地方有不得已事,當以督撫等所得公項抵補。不敷,則濟以公捐,必不使課帑虛懸。”下部議,如所請。六十一年,世宗即位,授湖廣總督

生平軼事

雍正元年,丁母憂,命在任守制。宗仁疏停本身封蔭,為父母求諭祭,許之,仍給封蔭。尋賜孔雀翎。疏言:“湖廣舊習,文武大吏收受所屬規禮,致州縣橫徵私派,將弁虛兵冒餉,兵民挾比逞私,不敢過問。臣今概行禁革,庶驕兵玩吏錮習潛消。各官貪得鹽規,鹽價增長,民間嗟怨,總督鹽規漸次加至四萬。臣亦行禁革,令商平價以惠窮民。”上深嘉之。又疏言:“官有俸,役有工,朝制也。湖廣州縣以上,俸工報捐已十餘年,官役枵腹,安能禁其不擾民?請自雍正元年起,俸工如額編支。從前有公事,令州縣分捐,實皆轉派於民。令州縣於加一耗羨內,節省二分,交藩庫充用,此外絲毫不得派捐。”上諭曰:“所言皆是。勉之!”尋薦廣東南海知縣宋瑋擢湖南寶慶知府,廣州左衛守備范宗堯改湖北漢陽知縣,上允之,命後勿踵行。宗仁病作,請以子榆林道文乾自侍,上加文乾按察使銜,馳驛速往,並遣御醫診視。宗仁力疾視事,飭諸州縣編保甲,立社倉,罷荊州關私設口岸百五十處。三年,加太子少傅。尋卒,贈少保,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職,賜祭葬,謚清端。
宗仁砥節矢公,始終一節,上為制像贊,謂“廉潔如冰,耿介如石”。嘗言:“士當審其所當為,嚴其所不可為。”其馭屬吏寬平忠厚,務安上全下,使各稱其職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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