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倫章京,清代蒙古官職名。也稱管旗副章京或和碩梅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梅倫章京
- 別名:管旗副章京或和碩梅倫
- 性質:蒙古官職名
- 朝代:清朝
梅倫章京,清代蒙古官職名。也稱管旗副章京或和碩梅倫。
梅倫章京,清代蒙古官職名。也稱管旗副章京或和碩梅倫。主要職能輔佐協理台吉或管旗章京管理一般旗民事務。10蘇木以下的小旗設1名,10蘇木以上的大旗設2名,有兩個梅倫時,通常分別冠以東、西字樣,以示區別。三等台吉待遇,幫辦梅...
梅倫章京 梅倫章京,清代蒙古官職名。也稱管旗副章京或和碩梅倫。主要職能 輔佐協理台吉或管旗章京管理一般旗民事務。10蘇木以下的小旗設1名,10蘇木以上的大旗設2名,有兩個梅倫時,通常分別冠以東、西字樣,以示區別。三等台吉待遇,幫辦梅倫四等台吉待遇。
梅倫章京(副章京):管理本旗的行政和軍事事務,受協理台吉和管理章京的監督,副章京的任命,由札薩克王公決定,不需經過盟長批准,一般不是十個佐領(蘇木)的旗,只設章京一人,十個佐領以上的旗設二、三人。參領 參領:是旗屬下軍事單位的軍事長官,協同軍事梅倫分管本旗軍事事務。它由札薩克王公、台吉從...
每蘇木設章京(章京為滿語,察哈爾蒙古發音為占格,漢語佐領之意,)1人,負責統轄全佐兵丁,審理編報丁冊,章京以下,設昆都(驍騎校)、博碩克(領催)、轉達(護軍校)、梅倫(副佐領)等官吏。蘇木以下每十戶,設“什長”一人,受章京管轄。左右翼8個旗都以軍旗色命名,即:庫外特夏爾(鑲黃旗)、古勒...
札薩克下設協理台吉、管旗章京、副章京(梅倫)、參領(扎蘭)、佐領(蘇木章京)等僚屬協理旗務。協理台吉協助札薩克處理旗務,札薩克缺員或有其他事故時,可代行其職,需經皇帝任命,不世襲。管旗章京協辦一旗事務,但不能代理札薩克;副章京受協理台吉和管旗章京的監領,分工處理本旗的行政和軍事事務。參領協同...
白西凌阿:扎賚特旗代表、梅倫 依德爾:科爾沁左翼中旗代表、協理 畢奇綽克圖:科爾沁右翼後旗代表、章京 會議前後,袁世凱、蒙藏事務局、溥儀等人分別向阿穆爾靈圭、陳昭常、齊默特色木丕勒發了密電,主要內容為中華民國政府將對贊成共和的蒙古王公進行封賞,並要求他們安撫蒙古王公使之支持共和。會上,阿穆爾靈圭、...
札薩克之下設協理台吉、管旗章京、梅倫、筆帖式等僚屬,協理旗務。旗內的土地和屬民由札薩克支配,旗下設佐,為基本軍事單位,每佐設佐領一人,轄旗丁一百五十人,在旗札薩克領導下,審理丁冊,徵收稅課,排解糾紛,傳遞信件及徵發人丁。佐領之下設驍騎校、領催,協助佐領辦理軍政事務。每六佐復設一參領統轄。
在印房章京的後裔子孫以及族人中,有以先祖官職稱謂為姓氏者,文化上省文簡改為漢字姓印氏,世代相傳。源流四:源於蒙古族,出自北洋時期蒙古官吏印務,屬於以官職稱謂為氏。在清末民國初期,中國北洋政府在蒙古各旗皆設定有印務梅倫、印務札藍之官職,每旗各有一名,印務札藍為印務梅倫的副手。蒙古族印務之官職,...
在旗札薩克以下,還有“協理台吉”(土默特左翼旗無台吉之稱,均為塔布囊)、管旗章京、梅倫、扎蘭、管箭章京、筆貼式及領催等大小官員。土默特左翼旗名稱從1637年至1930年。民國十九年(1930年)改稱土默特左旗公署。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又改稱土默特左旗政府。日偽康德七年(1940年)撤消阜新縣政府,併入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