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桐梓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桐府辦發〔2007〕93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桐梓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桐梓縣產品質量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切實解決當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全國質量工作會議、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及省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縣人民政府決定自2007年9月起至2007年年底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桐梓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 地點:桐梓縣
  • 發布時間: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 發布機構: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總體目標
圍繞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地區,針對當前存在的初級農產品農藥、獸藥殘留超標,種養殖過程中非法使用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濫用添加劑、無證生產,非法收購、販賣、加工病死畜禽,涉及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消費品、重要工業產品不按強制性標準組織生產,以及制售假冒偽劣等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通過採取集中整治的方式,切實加大以食品為重點的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力度,有效解決一批突出產品和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取締一批非法生產經營窩點,建設一批食品安全和食品放心鄉鎮、食品放心社區,提高合法生產、經營市場占有率,維護廣大企業和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增強人民民眾消費信心。通過整治,建立從產品設計、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到售後服務的工業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和從種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到餐飲消費的食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質量追溯和責任追究體系,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監管網路。
重點產品包括蔬菜、畜(禽)產品、水產品、乳製品等食品(農產品),藥品,消費品等工業產品;重點單位包括蔬菜生產基地,畜(禽)、水產品養殖場(戶),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小作坊,蔬菜、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小食雜店、小餐館、小攤點和學校;重點地區包括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生產企業較為集中且問題嚴重的區域,無證生產經營問題突出的區域,以及制假售假違法行為屢打不絕、反覆發生的區域。
二、主要任務和工作目標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由農業、畜牧部門牽頭,環保等相關部門配合,負責對農產品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農產品標識、批發市場和銷售市場的專項執法檢查。主要工作任務:一是對農業投入品使用、生產過程進行整治;二是加強種植養殖業產品農藥殘留、“瘦肉精”、“孔雀石綠”、“硝基呋喃”、“氯黴素”等禁用、限用藥物殘留監測;三是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四是加強重點地區和重點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
要求實現的目標:到2007年年底,婁山關鎮及中心鄉鎮的農產品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範圍;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範區(場)使用違禁農藥獸藥和添加劑問題基本解決;蔬菜、畜(禽)、水產品農藥獸藥和飼料殘留超標率及檢出率進一步下降;杜絕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種高毒農藥。
(二)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整治。由質監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負責對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整治。主要工作任務:一是對食品加工企業和小作坊依法進行整治,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二是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等違法生產加工企業和不能確保必備生產條件的生產加工企業,嚴肅查處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等違法行為;三是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管,全面推行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制度;四是嚴格食品市場準入,組織開展強制檢驗和專項抽查,強化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添加劑備案制度。
要求實現的目標:到2007年年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家用電器、兒童玩具等10類涉及人生健康安全產品的生產企業100%建立質量檔案。
(三)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整治。由工商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負責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整治。主要工作任務:一是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落實食品質量市場準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項制度;二是加強對農村食品進貨渠道和農村集市的管理,落實區域監管責任;三是嚴厲查處無照經營,超範圍經營食品,加大市場監管力度,突出抓好食品批發市場、小食雜店監管,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水產品經營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化學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四是對售假問題突出的市場,抓住運輸、倉儲、銷售等環節,切斷假貨流通渠道,摧毀假貨集散地。
要求實現的目標:到2007年年底,婁山關鎮轄區內的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徹底解決鄉鎮政府所在地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的問題;鄉鎮、街道、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台帳制度。
(四)餐飲消費安全整治。由衛生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負責餐飲消費安全整治。主要工作任務:一是進一步規範衛生許可和監督工作,全面實施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加強對農村地區、學校、建築工地、農家樂旅遊點餐飲和小型餐館的食品衛生監管;二是嚴格推行餐飲業原料進貨索證和驗收制度,嚴厲查處採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製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或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要求實現的目標:到2007年年底,徹底解決婁山關鎮轄區餐飲經營單位無證照經營的問題;食堂和餐飲經營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杜絕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製品行為,杜絕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的行為。
(五)藥品質量安全整治。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負責藥品質量安全整治。主要工作任務:一是督促開展藥品批准文號清查工作;二是加強普通藥品監管和特殊藥品監控;三是嚴格藥品經營企業準入管理,加強《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認證後監督檢查,禁止藥品經營企業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轉讓櫃檯,嚴厲打擊掛靠經營、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藥品和醫療器械等違法違規行為;四是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建立違法廣告的公告、市場退出、信用監管和責任追究制度;五是全面推進醫療器械購銷資料合格真實性核查,加強對高風險產品和質量可疑產品的質量監督抽驗。
要求實現的目標:到2007年年底,基本解決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範圍經營藥品和醫療器械問題;禁止和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證明療效的藥品廣告。
(六)豬肉質量安全整治。由畜牧、經貿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負責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加強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主要工作任務:一是對病死豬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轉運。推進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和畜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建設,無耳標的生豬不許調運,沒有檢疫(驗)證明的豬肉不準進入市場、超市銷售;二是加強對豬肉市場生產加工企業監管,嚴肅查處生產加工、銷售病死豬肉、注水豬肉等違法行為,嚴防病死、注水、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豬肉進入加工和流通環節。
要求實現的目標:到2007年年底,婁山關鎮轄區內定點屠宰率實現100%,其它鄉鎮定點屠宰率達95%;婁山關鎮、燎原鎮、楚米鎮3個鄉鎮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七)消費品等產品質量安全整治。由質監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負責重點整治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築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10類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主要工作任務:一是嚴厲查處無證生產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違法行為;二是擴大重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覆蓋面,增加抽查頻次;三是嚴格發證後續管理,嚴格監督檢查後處理。
要求實現的目標:到2007年年底,10類產品生產企業100%建立質量檔案;基本解決無證生產的問題;監督抽查合格率明顯提高。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強領導,健全體系。縣人民政府成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名單附後),統籌協調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統一部署有關重大活動,督促檢查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情況。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縣質監局,負責研究制定整治方案、督促檢查工作進度、分析輿論動態、研究應對措施等。各鄉鎮和有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負責此項工作,並根據本縣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狀況,制定本鄉鎮、本部門的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抓好組織實施。
(二)明確責任,嚴格監管。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把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調研,及時掌握情況,及時作出部署,及時督促檢查。要本著既治標、又治本的原則和全面強化、重點治理、長短結合的工作思路,強化企業主體意識和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力度,完善監管機制,落實產品質量安全責任,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全面加強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有效監管,切實提高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對產品生產集中的重點地區,按照“打擊、整治、幫扶、規範、發展”的方針,深入開展區域整治,創建優質產品生產基地。對在行動中失職瀆職、包庇縱容制假售假活動的工作人員、部門領導和有關責任人,要堅決嚴肅查處,依紀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協同配合,依法行政。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在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質量工作會議及省、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整治會議精神,各司其職,協同配合,重拳出擊,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地區聯動的綜合工作局面。組織好對重點區域、重點市場、重點單位和重點產品的突擊檢查,對於制假售假的,要依法堅決打擊,徹底摧毀其制假能力;對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問題嚴重的重點區域,各部門要集中時間,集中力量,聯手進行地毯式的打擊查處;對涉及犯罪的案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要正確處理執法與服務的關係,對部分地方產業集群產品質量存有缺陷的,要推廣集中整治的經驗,提高標準化水平,通過質量整治,形成區域品牌。各部門要依法行政,防止執法管理簡單化,以罰代管,一罰了之。公安司法機關對影響大、危害重的惡性案件要依法偵破判處,震懾違法犯罪;監察機關要認真監查各級政府和有關監管部門履行職責、落實質量安全工作責任制情況,嚴肅查處行政執法人員失職失察不作為的行為。
(四)把好源頭,規範管理。各部門要圍繞此次專項整治的重點,結合本地特色農產品、特色食品,以及針對當地突出的食品質量安全問題,提出規範管理標準。要認真執行倉儲、運輸、批發、銷售等環節經營管理規範及標準。要採取有效措施,認真執行並鼓勵引導企業積極採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制訂具有競爭力、高於國家現行標準的企業標準,對於這類企業都要作為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重點保護企業,幫助企業嚴厲打擊假冒侵權違法行為。要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示範區(場)和出口產品生產基地建設。
(五)積極探索,創新機制。要本著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積極探索治本之策。以食品安全為重點,實行分類監管。通過政府監管、企業自律和社會監督,推動企業建立信用自律和風險防範制度,逐步形成失信懲戒機制。對食品企業和小作坊實行“三員四定”(即監督員、協管員、信息員、定人、定責、定區域、定企業),“三進四圖”(進村、進戶、進企業、變化動態圖、行業分布圖、責任落實圖、安全警示圖)、“兩書一報”(責任書、承諾書、質量分析報告)為主要內容的食品安全區域監管責任制,堅決遏制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要建立生產經營者違法行為記錄製度並及時公布其違法行為,吊銷有多次違法行為記錄的生產經營者的許可證照。加強食品等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的綜合利用,構建部門間信息溝通平台,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六)加強督查,保證效果。專項整治行動期間,縣人民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對重點區域,重點單位,重點案件進行監督檢查,抽查督導,對大案要案進行掛牌督辦,及時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各部門對所辦案件,要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結果,並於每月15日、30日分2次將行動進展情況書面報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重大情況匯總後及時上報縣人民政府。
(七)加強宣傳,營造氛圍。新聞部門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各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深刻揭露假冒偽劣的社會危害性,密切配合行政執法部門、法務部門的行動,跟蹤報導典型案件,及時曝光制假售假人員、單位和問題嚴重的地區、市場。大力宣傳打擊整治成效,形成聲勢浩大的輿論宣傳攻勢;宣傳產品質量知識,提高民眾識別假冒偽劣產品的能力;宣傳守法經營的優秀企業、企業過硬的優質產品的優良品牌,引導消費;宣傳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提高全民質量法制觀念和道德觀念,形成“假冒偽劣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圍。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舉報投訴制度,公布舉報電話,方便民眾舉報,兌現舉報獎勵,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參與監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
桐梓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組 長:廖嘉琳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劉 寧 縣政府應急辦副主任
夏益岳 縣質監局局長
成 員:龐本國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縣文明辦主任
胡大量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
廖維全 縣工商局局長
李應佑 縣農業局局長
劉黔益 縣衛生局局長
江旭東 縣畜牧局局長
羅運飛 縣經貿局局長
邱 爽 縣發改局副局長
謝雲南 縣監察局副局長
管智倫 縣科技局副局長
肖 平 縣公安局副局長
餘光隆 縣財政局副局長
令狐江汭 縣糧食局副局長
何青義 縣國稅局副局長
王林勇 縣地稅局副局長
游禮琳 縣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鄧懷翌 縣衛生監督所所長
梁 輝 縣質監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縣質監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開展調查研究,加強全縣產品質量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組織協調。夏益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下設農產品整治組(農業局牽頭),食品和有關消費品整治組(質監局牽頭),藥品整治組(食品藥品監督局牽頭),流通領域整治組(工商局牽頭),餐飲衛生整治組(衛生局牽頭),屠宰整治組(畜牧局牽頭),各工作組由牽頭部門分管局長擔任組長,相關部門派人員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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