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古代器皿)

案(古代器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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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是一種古代器具,一為古食器,即盤盂之類的器物;二指狹長的承具,如書案、平頭案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案
  • 性質:古代器具
  • 種類一:食器
  • 種類二:承具
  • 種類:食案,書案等
  • 材質:木材,石材,金屬等
  • 讀音:wàn
古意,食案,

古意

一、古食器。盤盂之類的器物。《周禮·考工記·玉人》:“案十有二寸。”《急就篇》:“橢桿盤案杯閜碗。”註:“無足曰盤,有足曰案,所以陳舉食也。”戰國、兩漢案多木製、髹漆,上飾彩紋。
案
二、狹長的承具。如書案、平頭案等。古時按不同的材料,又有陶案、木案、漆案、銅案等。

食案

分食制的用餐方式,是我國古代飲食的傳統習俗。每份菜餚放在案內,端到各人席前。案內所放盛菜的餐具,先秦時多用豆(如今日之碗),到了漢時,已不用豆,多用盤。
漆案上放的餐具漆案上放的餐具
古時分食,按照身份、地位、官職以及年齡不同,供食有豐有簡,這是一種已成制度的食禮,普遍遵守。尤其在宴飲時,不能有差錯。供食最多的有八豆(也即八品、八餚)。如今日所稱八大碗,最少的三豆。古人尊老,每逢鄉飲酒時,六十歲老人三豆,每增十歲,則多加一豆。九十歲老人可享六豆,表示對高齡的尊敬。
正式宴席上,或在家平時用餐,上菜時,把盛菜的碗(豆或盤),盛酒漿的杯(有時放兩個杯,一個盛酒,另一個盛漿。漿漱口用),盛酒的卮(如同今日酒壺),以及筷、匕等,都放在一個食案里,端到食者面前。《夜讀拾得錄(一○五)·梁鴻與孟光婚姻》一文中,提到梁鴻和孟光夫妻相敬如賓舉案齊眉,這句成語,正是說明他們的互敬互愛。梁鴻用餐時,孟光托著放有菜餚的食案,恭恭敬敬舉到梁鴻跟前。上世紀70年代初,湖南長沙馬王堆一號墓出土了一件雲紋漆案,斫木胎,長78厘米,有案足,通高5厘米,四周有框線。出土時,案內置五個盛有殘骸的漆盤,二個漆卮,一個小耳杯耳杯上放了一雙竹筷。這件食案,製作精美,色彩鮮艷,應是當時貴族高官家備用的高檔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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