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而興

林而興

林而興(1558-1621年),字君賓,號莫凡,福建雲霄竹港村人,其父林大輅長期在詔安縣城南詔授徒講學,自幼就跟隨父母親生活在詔安東門外。萬曆十六年(1588年)中式舉人,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中進士,天啟元年(1621年)因病逝於南京戶部主事任上。因其為人練達世故,為官清正廉明,後人惜其德,崇祀“鄉賢祠”;因其長子林日瑞殉闖難,贈資政大夫兵部尚書;隆武二年(1646)又因三子林日灼貴,加贈資德大夫。

基本介紹

  • 本名:林而興
  • 字:君賓
  • 號:莫凡
  • 所處時代:明代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福建省雲霄縣竹港村
  • 出生日期:1558年
  • 逝世日期:1621年
人物生平,親屬成員,人物評價,竹港林而興享堂,

人物生平

林而興,字君賓,號莫凡,明嘉靖三十七年出生於福建雲霄竹港村,少穎異,日誦數千言。為南京工部尚書朱天球所賞識,父親林大輅長期在詔安縣城南詔授徒講學,自幼就跟隨父母親生活在詔安東門外。萬曆十六年(1588年)林而興中式舉人。因家鄉竹港村為海島之地,海潮、風沙侵襲是常年之害,致田園鹽鹼化,“十種九無收”,而官府卻欲以“積倉備賑”之名令課以科米千石,民眾苦不堪言。林而興以舉人身份挺身而出,首先倡議並率領鄉縉紳向官府據理力爭稱“備賑固以利民,若歲征斂重反而會害民。”官府採納了他的諫言,豁免了科米的攤派,並減免了近還常被風沙衝壓的田園賦稅。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中進士,初授河南歸德府(今商丘市)推官,主管刑獄,審理諸多積案,覆核、平反多宗冤假錯案。使當事人冤案得以申白,當事人無不感激涕零,額手稱慶。
萬曆四十三年至四十四年,河南發生了嚴重的自然災害, 林而興採取一系列措施在較短時間內對災民進行救濟並設法賑濟。並幫助恢復和發展社會生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任內,林而興主持修築睢州城(今河南商丘市睢縣),於地窖中得古磚數百萬,為國家節省了大量經費,而自己卻一塵不染,得到朝廷的褒獎,升任南京戶部主事,天啟元年(1621年)農曆三月二十九日,林而興因病死於南京戶部主事任上。因其為人練達世故,為官清正廉明,後人惜其德,崇祀“鄉賢祠”。

親屬成員

林而興父親林大輅,生於明正德四年(1509年),卒於明萬曆八年(1580年),他是一名秀才,是一位興學重教長者,深得社會推重,長期執教於詔安縣,授徒講學。生六子:賈、梧、而槐、而桂、而宗、而興。
林而興三兄林而槐,秉承家學,博古通今,初亦執教南詔,曾為周王府典儀。
四兄林而桂,縣庠生。
林而興長子林日瑞,字浴元,萬曆四十四年進士,崇禎十五年升任甘肅巡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崇禎十六年十一月,李自成部攻下甘肅蘭州,進遏甘州,圍城半月,城破,林日瑞被俘,被執於孔廟,拒不投降,於十二月二十七日慷慨就義。
三子林日灼,自行組織詔安鄉團練,協助隆武帝抗清,隆武帝感其忠義,追贈其父林而興為資德大夫,永曆二年,鄭成功屯兵東山島,往詔安募兵措餉,因糧食歉收,日灼鼓眾拒之。成功大怒,令甘輝往擊斬日灼。
林而興
林而興祖父子三代畫像

人物評價

林而興、林日瑞父子為官清廉,為國盡忠,雙雙犧牲在任上的事跡為世人所稱讚,清康熙詔安知縣高雲龍撰聯:“西陝無雙節,南詔第一家”,這是對林而興忠烈傳家的高度評價。

竹港林而興享堂

竹港林而興享堂位於福建雲霄縣陳岱鎮竹港村東南隅,有一處占地約4000平方米,坐西面東的古院落,依地勢分上下兩院落。上院落為“同”字形制,“冂”字由三十多間大小不一平屋構成,同字的“一”橫由五間平屋組成;中間一間專為供奉祖先牌位的“公廳”,左右各兩間平房;一橫之下的“口”字據傳為一口小型魚池為之。全局只一處大門供進出。內里水井、塗籠、碓磨等日常生活設施一應俱全。門首一對墨綠色花崗岩石門鼓雕琢精美。(惜八十年代被盜,今僅存其基座)。粗壯碩大的青石砛階是歲月流逝的見證。後族人為祭祀暨議事方便計,於“同”字形右側畔新建一座二進三開間宗祠“續古堂”,為林而興享堂,每於元宵佳節張燈結彩,懸掛祖宗畫像,很是氣派!
林而興
林而興享堂
“續古堂”一進並兩廊於民國年間的1936年遭遇火災。二進廳堂暨兩廂房尚存。1958年農村大辦食堂時改建為生產隊公共食堂。未幾,食堂散夥,一度淪為牛棚。生產隊體制下放,只剩斷牆屋基。2004年重修享堂
林而興
林而興享堂文物保護碑
林而興墓
林而興葬於雲霄竹港知州山之原,穴名“覆釜金”,墓葬依明代規制按六品官階構建,整座墳墓純用花崗石構築,浮雕石樑屋頂的祭祀亭、螭首壓脊的扶手影壁,雕工精美,粗獷大方。墓前立有“佳氣鬱蔥”坊。《詔安縣誌·名勝》載其墓“”烜烜赫赫,蔚為壯觀”!孰料,在那非常歲月,這座將近四百年古墓,竟也難逃厄運——“文革”期間被“紅衛兵”用炸藥轟開墓室,三泉之下,金棺熠熠,寒灰依然;冠帶袍服無損,除摺扇(帶玉扇墜)、玉龜、玉蝦及文房四寶等多樣珍貴隨葬品被哄搶一空外,余皆就地焚化,其灰燼由享堂十八世裔孫烏麵將其填入墓穴。1982年後裔再將散置櫬木收攏,擇日歸葬穴中,復成墓丘。雖殘留零星石雕構件,但已面目全非。2007年重修並定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林而興
林而興墓
林而興
林而興墓文物保護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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