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特

林特(951~1023),北宋五鬼之一,與王欽若、丁謂、林特、陳彭年、劉承珪統稱五鬼,時之五鬼,奸邪險惡。

林特是北宋奸臣,宋真宗時期三司使,長期掌管天下財賦,精敏擅吏職。逝世後追封尚書左僕射,孫女為宋神宗妃。

基本介紹

  • 本名:林特
  • 字號:字士奇
    號餘波
  • 所處時代:宋代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福建順昌
  • 出生時間:951
  • 去世時間:1023
  • 主要作品:《祥符會計錄》30卷 《東封西祀朝謁太清官慶賜總例》36卷
  • 籍貫:福建寧德
人物簡介,時人評價,文學著作,史料記載,家族成員,

人物簡介

林特(約951~1023)字士奇,約生於後周廣順元年(951年),福建寧德人,生於福建順昌。祖父林揆(福建霞浦長溪人)仕閩,於後唐長興四年(933年)任順昌縣令,故定居順昌。父林延安、子林洙遷居福建寧德南埕。
自幼聰明好學,10歲時,攜帶自寫的文章進謁南唐國主李璟。李璟奇之,命作賦,頃刻而成。因而被授為蘭台校書郎。
北宋開寶八年(975年),南唐亡,林特歸宋,宋太宗任為長葛(今河南長葛縣)縣尉。又先後改任遂州(今四川遂寧縣)錄事參軍、大理寺丞和隴州(今陝西隴縣)通判等職。端拱元年(988年),經宰相呂蒙正推薦,任三司戶部勾院通判。
鹹平年間(998~1003年),度支使梁鼎“制置陝西青白鹽,前後上議異同”,宋真宗派林特等前往考察利弊。林特經過調查認為,制置青白鹽對朝廷與百姓不利,上書請恢復舊鹽商販。所奏合旨,被升為禮部員外郎。後又任戶部副使鹽鐵副使。
景德元年(1004年),真宗北征,命林特為同知留司三司公事。真宗謁陵,林特為行在三司副使,奉命參與制定新茶法,使朝廷每年增加茶稅收入百餘萬,被升為禮部郎中。
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真宗封禪泰山,三年,祭祀汾陰,林特均為行在三司副使。後以右諫議大夫權三司使、修玉清昭應宮副使。七年,為行在三司使。
乙未,以三司使林特為戶部侍郎、同玉清昭應宮副使。
兗州景靈宮,太極觀成,遷吏部侍郎
天禧元年,為修上《聖祖寶冊》副使,轉尚書右丞
天禧四年(1020年),升任工部尚書太子賓客太子賓客林特上表請求皇太子趙禎在群臣拜謁時不必回禮,真宗下詔不許。後改太子詹事
當時,宰相丁謂以符瑞土木迎合帝意,林特巴結丁謂,每見必拜,一日三見亦三拜之,故得丁謂善待。
真宗不豫丁謂欲提拔林特為樞密副使,李迪不贊同。二人殿前爭執後皆被罷相。
乾興元年(1022年),宋仁宗即位,林特被任為刑部尚書,翰林侍讀學士。後丁謂被貶官,林特也被貶為許州(今河南許葛)知州。後又奉詔還朝,任戶部尚書知通進銀台司,判尚書都省,勾當三班院。不久病逝,贈尚書左僕射,後又贈太尉

時人評價

特善承上接下,每見修宮使丁謂,必拜,一旦三見,必三拜之。與吏卒語,欨欨惟恐傷人,人皆喜之。
林特精敏善吏職,身體素羸弱,但未曾一日告假,據案終日不倦,因而深得真宗寵信。真宗經常詢以朝廷大事,林特藉機中傷同僚,使同僚懼怕。因“天性邪險,善附會”,與朝官丁謂王欽若陳彭年劉承珪等5人被稱為“五鬼”。

文學著作

著有《祥符會計錄》30卷,《東封西祀朝謁太清官慶賜總例》36卷,《茶法條貫並課利總數二十三策》,《三司新編敕》30卷。

史料記載

林特字士奇。祖揆,仕閩為南劍州順昌令,因家順昌。特少穎悟,十歲,謁江南李景,獻所為文,景奇之,命作賦,有頃而成,授蘭台校書郎。江南平,偽官皆入見,特袖文以進。太宗以為長葛尉,改遂州錄事參軍。代還,命中書引對,授大理寺丞、通判隴州,有治狀。田重進鎮永興,太宗以重進武人,選特與楊覃並為通判,人賜白金二百兩,給實奉。會出兵五路討李繼遷,督所部轉芻粟,先期以辦。呂蒙正辟通判西京留守事。蒙正入相,薦之,入判三司戶部勾院。
梁鼎制置陝西青白鹽,前後上議異同,真宗選特與知永興軍張詠同商利害,所奏合旨。累遷尚書祠部員外郎,為戶部副使,詔赴內朝。三司副使預內朝,自特始。徙鹽鐵副使。
真宗北征,命同知留司三司公事,遷司封員外郎。車駕謁陵,為行在三司副使,詔與劉承珪李溥比較江淮茶法。因裁定新制,歲增課百餘萬,特遷祠部郎中。封泰山,祀汾陰,皆為行在三司副使。以右諫議大夫權三司使、修玉清昭應宮副使。將祀太清宮,遣特儲供具,為行在三司使。禮成,進給事中,為修景靈宮副使兼修兗州景靈宮、太極觀。昭應宮成,遷尚書工部侍郎,真拜三司使樞密使寇準言特奸邪,又數與爭事,帝為出準,特在職如故。乙未,以三司使林特為戶部侍郎、同玉清昭應宮副使,太常少卿馬元方為右諫議大夫,權三司使事。帝以特久任三司,高年勤瘁,特置此職,班在翰林學士之上,優其月給以寵之。帝數訪以朝廷大事,特因有所中傷,人以此憚焉。兗州宮觀成,遷吏部侍郎。天禧元年,為修上《聖祖寶冊》副使,轉尚書右丞。
太子賓客林特請皇太子不答拜,詔不許。
真宗既疾甚,殆不復知事,李迪、丁謂同作相。內侍雷允恭者,嬖臣也,自劉後以下,皆畏事之,謂之進用,皆允恭之力。嘗傳宣中書,欲以林特為樞密副使,迪不可,曰:“除兩府,須面奉聖旨。”翌日爭之上前,聲色俱厲。謂辭屈,俯首鞠躬而已。謂既退,迪獨留納札子,上皆不能省記,而二相皆以郡罷。
時天下完富,丁謂以符瑞、土木迎帝意,而以特有心計,使乾財利佐之。然特亦天性邪險,善附會,故謂始終善特,當時與陳彭年等號“五鬼”,語在《王欽若傳》。

家族成員

子濰、洙。濰亦有吏能,歷官至三司鹽鐵副使,以秘書監致仕。英宗即位,加太子賓客,卒。
洙,官至司農卿、知壽州,臨事苛急,鼓角將夜入州廨,拔堂檻鐵鉤擊殺之。
林賢妃宋神宗妃。三司使特之孫,司農卿洙之女。幼選入宮,既長,遂得幸,封永嘉郡君,升美人。生燕王俁、越王偲、邢國公主,進婕妤。元祐五年薨。詔用一品禮葬,贈貴儀,又贈賢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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