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國際貿易公司

廣東皇瑪進出口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是經工商局批准的民營企業,註冊資金一千萬。其前身為東莞市南豐進出口有限公司。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東莞國際貿易公司
  • 總部地點:東莞
  • 經營範圍:機械、電子產品、家具、服裝、玩具、禮品、鞋
  • 註冊資金:一千萬
皇瑪貿易公司介紹,公司的業務,

皇瑪貿易公司介紹

公司總部位於東莞市南城商務中心地帶-第一國際,皇瑪股份旗下擁有南豐車隊、南豐貨運、南豐進出口、南豐國際物流、皇瑪酒業等多家子公司。經營業務涵蓋對外貿易、車輛運輸、報關報檢、國際海空運輸、出口收匯核銷等一系列進出口服務。公司對外貿易經營的產品囊括了機械、電子產品、家具、服裝、玩具、禮品、鞋、燈飾、箱包等多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皇瑪股份是一家專業化、自動化、信息化、多元化的大型企業。
東莞國際貿易公司

公司的業務

出口貨物的退(免)增值稅的方法:
現行出口貨物增值稅的退(免)稅辦法主要有5種:
一是退稅,即對本環節增值部分免稅,進項稅額退稅;二是對銷項稅額先征後退,即“先征後退”辦法;三是對本環節增值部分免稅,進項稅額準予抵扣的部分在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中抵扣,不足抵扣的部分實行退稅,即“免、抵、退”辦法;四是對本環節增值部分免稅,進項稅額準予抵扣的部分在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中抵扣即 “免、抵”稅辦法;五是免稅,對出口貨物免徵增值稅和消費稅。第一種辦法主是適用於外貿企業和實行外貿企業財務制度的工貿企業、企業集團等;第二、三種辦法主要適用於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和1994年1月1日以後批准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本身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適用於第二種辦法,1994年1月1日前批准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自營(或代理)出口的貨物自2001年1月1日起也實行第二、三種辦法。第四種辦法適用於國家列名的鋼鐵企業銷售“以產頂進”鋼材。第五種辦法適用於來料加工等貿易形式和出口有單項特殊規定的指定貨物,如捲菸等等。對按國家統一規定免稅的貨物,不分是否出口銷售一律給予免稅,如出口企業直接收購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古舊圖書等,這類貨物在國內生產、流通環節均已免稅,因此出口後也不再退稅。
(二)出口貨物退(免)消費稅的方法
現行出口貨物消費稅,除規定不退稅的應稅消費品外,分別採取免徵生產環節消費稅,“先征後退”和退稅三種辦法即一是對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直接出口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應稅消費品,一律免徵消費稅;二是對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其他生產企業委託出口的應稅消費品,實行“先征後退”的辦法;三是對外貿企業收購後出口的應稅消費品實行退稅。
商檢介紹:
商檢,簡單說來就是商品檢驗。一般用於進出口貿易。有時候內貿異地交易也有可能用到,不過較少。由商檢機構出單證明你的貨物經檢驗符合怎樣的品質和數量,買家憑藉你出具的商檢單可以了解到貨物的品質是否與其需求的一致。商檢有時會列為議付單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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