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珠朝珠

東珠朝珠

東珠朝珠,清順治,周長137cm。
朝珠由108顆東珠穿成,以四個珊瑚結珠(亦稱分鑲)等分,結珠兩側穿有青金石結珠共8粒。其中一珊瑚結珠連線綠松石佛頭,以黃絛與背雲相連,背雲上嵌金鑲貓眼石一顆,並將珊瑚雕成蝙蝠形狀製成結牌,有東珠結珠四粒,墜角以金累絲為托,下墜紅寶石一顆。朝珠有紀念三串,每串穿綠松石10顆,墜角為紅寶石,上系東珠結珠各一。
清朝典章制度規定,東珠朝珠只有皇帝和皇太后、皇后在宮中舉行大典時才能佩戴。清代皇室非常看重東珠這種產於東北松花江下游及其支流的淡水珍珠,曾作出規定,只有宮中可以支配,王侯大臣不得隨意使用。其大而圓者飾於皇冠或朝珠之上,異形珠則用於鑲嵌。據宋蔡滫《鐵圍山叢談》記載,這種珍珠在北宋時期就非常名貴,徑寸者價值二三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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