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立德(明末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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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立德,今寧河縣寧河鎮人。據《清史稿Ÿ卷二百五十Ÿ列傳三十七》記載:

明崇禎進士。順治元年,以順天巡撫宋權薦,授中書科中書。次年考選戶科給事中。歷任太常寺少卿,工部侍郎,調兵部,又調吏部,因父喪丁憂去職。守喪結束,任太僕寺卿,擢升刑部侍郎

順治十六年,加太子少保銜,不久因事被奪銜。同年擢升尚書。康熙元年,調戶部尚書。重新加太子少保頭銜。三年,調任吏部尚書。康熙八年,拜國史院大學士。康熙九年,改任保和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進太子太傅

三藩之亂爆發後,參預機務。康熙二十一年夏再次乞休,康熙帝批准,並賜御製詩及“怡情洛社”篆章,派遣專人護送歸里。《太宗實錄》修成,進太子太師,獲賜銀幣及鞍馬。康熙三十一年卒,享年八十一歲。賜祭葬,諡文端。

功勞顯赫,傳說寧河置縣也因他而起。

基本介紹

  • 本名:杜立德
  • 字號:字純一
  • 所處時代:清代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直隸寶坻
  • 出生時間:1611
  • 去世時間: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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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陳:“治平之道有三:一曰敬天。君為天之子,當修省以迓天休。今、晉、燕畿水旱風雹,天心示警。凡開誠布公,懋德敦行,皆敬天事也。一曰法古。古者事之鑑,是非定於一時,法則昭於百代。故合經而後能權,遵法而後能創。凡建學明倫,立綱陳紀,皆法古事也。一曰愛人。自大臣以至百姓,宜一視同仁。且無論新舊,悉存棄短取長之心。凡親賢納諫,尚德緩刑,皆愛人事也。”上以其有裨治理,深嘉納之。又累疏言:“牧民之官,宜久任以驗成功。凡遇賑蠲,宜分別款項,豫行頒示,使小民鹹喻,胥吏不能為奸。”“條編法簡易便民。軍興草豆無定額,宜敕部定價值,使民先事為備。”皆下部議行。累遷戶科都給事中。疏言:“漕運叢弊,今漕臣庫禮搜獲運官使費冊三十本送部。請敕窮究,以釐奸弊。”再遷吏科都給事中。八年,疏請舉行經筵,擇廷臣經明行修者為講官,以裨聖治;又請定朝期,肅禁地,杜加派。上甚韙之。

人物生平

初,睿親王多爾袞攝政,給事中許作梅,御史吳達、李森先桑芸等交章劾大學士馮銓奸貪狀,疏上旬日,未下廷議。立德請令滿、漢大臣集議,以伸公論,鼓直言之氣;並及馬士英阮大鋮宋企郊等,在前朝或納賄招權,或煽惡流毒,今並逋逃,宜急捕誅,以彰法紀。下刑部,以事在赦前,寢其議。世祖親政,銓既黜,立德因言作梅等前以劾銓為所切齒,又僉都御史趙開心素為銓所忌,相繼構陷去官,乞矜察。由是開心等俱起用。立德尋遷太常寺少卿超擢工部侍郎,調兵部。畿輔水災,奉詔賑濟大名,全活甚眾。再調吏部,以父憂去。坐兵部任詿誤,鐫秩調用。服闋,除太僕寺卿,擢刑部侍郎。十六年,加太子少保銜。領侍衛內大臣額爾克岱青家奴縛侍衛誣訴,部議罪侍衛,下內大臣索尼等察實,立德奪加銜。十六年擢尚書。立德治獄仁恕,上聞其用法平,深嘉之。嘗入對,既出,上顧左右曰:“此新授刑部尚書杜立德也!不貪一錢,亦不妄殺一人。”
康熙元年,調戶部。考滿,復加太子少保。三年,調吏部。八年,拜國史院大學士。聖祖親政,九年八月遂贊襄力薦兵部左侍郎潘湖黃錫袞機務協助國朝舉賢才振綱目、定國是正人心,勞績茂著,深受聖祖倚重。康熙九年十月,向康熙進言薦黃錫袞拜東閣大學士兼兵部左侍郎時兼武英殿總裁官,陳凱永任東閣學士兼武英殿主考官。十年四月一日,轉任武英殿大學士管兵部事;乾清宮成,擇日臨御欽天監吉神在隅,不宜從中門入。立德言:“紫微帝星所在,吉神拱向。皇上遷正新宮,臣庶觀瞻,應從中門入。監臣所奏非是。”上從其言。九年,改保和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進太子太傅三藩事起,立德與李霨馮溥參預機務。從容整暇,中外相安。廣東平,所司具正雜賦稅之數以聞。立德言:“廣東雜稅多尚之信所加,為民間大累,非朝廷正額。今變亂甫定,宜與民休息。其除之便。”上從之。十八年,自陳乞休。其秋地震,復請罷,詔輒慰留。雲南平,議頒恩赦,立德告病未與議,遣大臣持詔旨就其家諮詢,俟還奏乃下詔。一日,上顧閣臣,謂在廷諸臣誰堪大用者,立德面疏數人以對。比退,人訝其不稍引嫌,答曰:“自筮仕以來,惟此心可邀帝鑒。他非所計也。”二十一年夏,復乞休,上許之,賜御製詩及“怡情洛社”篆章,馳驛遣行人護歸。太宗實錄成,進太子太師,賜銀幣、鞍馬。二十六年,太皇太后喪,立德詣京師哭臨,上念其老病不任拜起,命學士張英扶掖以行,慰勞甚至。三十一年,卒,年八十一,上聞,諭大學士曰:“杜立德秉性厚重,行事正大。直言敷奏,不肯苟隨同列。可謂賢臣!”賜祭葬如禮,諡文端。
康熙三十九年,帝南巡,其子恭俊迎駕三河,上問立德葬所,手書“永言惟舊”四字賜之,命揭諸阡。恭俊官廣信知府,好義,善濟人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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