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艷芳,教授,法學博士,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能源法中心主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研究中心研究員,兼任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分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常務理事,甘肅政法學院兼職教授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艷芳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職業:法學博士
人物經歷
研究方向
主要貢獻
發表論文
“公民環境權益”再界定,《清華法治論衡》(第19輯),2013年10版。(與潘慶合作)
打破僵局:“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的重釋,《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13年第2期。(與曹煒合作)
《黑龍江省氣候資源探測與保護條例》評析,《風能》2012年第9期。
美國太陽能獲取權制度研究,《清華法治論衡》(第16輯),2012年11版。(與曹煒合作)
論我國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建立,《政治與法律》,2011-11。
我國低碳經濟法律與政策框架:現狀、不足及完善,《中國地質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6期。(與武奕成合作)
論中國應對氣候變化法律體系的建立,《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10-6。
美國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及其啟示,《清華法治論衡》(第13輯),2010年6月版。
各國應對氣候變化立法比較及其對中國的啟示,《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10-4.
氣候變化背景下的中國可再生能源法制,《政治與法律》,2010-3。
論我國可再生能源法律體系的構建,《甘肅社會科學》,2010-2。
可再生能源市場準入制度研究,《中州學刊》,2010-2。(與林樹傑合作)
我國生物質發電行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中國地質大學學報》,2009.2(與岳小花合作)
我國可再生能源管理體制研究,《法商研究》,2008-6。
論我國<可再生能源法>與其他相關立法的配合與協調,《社會科學研究》,2008-6。(與劉向寧合作)
論我國<能源法>的制定,《法學家》,2008-2。
從麻薩諸塞州等訴環保局案看美國環境法的新進展,《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7-6。
系統化建設中的循環經濟立法,《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6-3。
論我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制度的構建與創新,《法學家》,2006-5。
我國〈可再生能源法〉的制度構建與選擇,《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5-1。
我國土地退化的成因與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環境保護》,2005-2。
關於制定《環境損害賠償法》的思考,《法學雜誌》,2005-2。
促進型立法研究,《法學評論》,2005-3。
公眾參與和完善大氣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中國行政管理》,2005-3。
論國際環境保護措施與世貿規則的協調,《法學雜誌》,2004-1。
論公眾參與環境影響評價中的信息公開制度,《江海學刊》,2004-1。
我國生態安全的現狀與法律保障,《法商研究》,2004-2。
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法律制度建設,《浙江社會科學》,2004-2。
美國公民訴訟制度及其啟示,《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3-2。
對我國環境法“協調發展”原則重心的思考,《中州學刊》,2002-2。
關於環境法調整對象的新思考,《法學家》,2002-3。
西部開發必須重視地方環境立法,《南京社會科學》2002-8。
綠色貿易壁壘與清潔生產立法,《經濟法學勞動法學》2002-4。
美國的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制度,《環境保護》,2001-10。
論西部開發中產業政策的生態化,《經濟法學勞動法學》2001-3。
論環境權及其與生存權、發展權的關係,《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0-5
論論我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及其完善》(論文),《法學家》,2000-5。
環境法的本質特徵,《法學家》,1999-5。
參與立法成果
1、《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政府建議稿)起草小組成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專家建議稿)起草小組成員。
出版著作
1、《公眾參與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研究》(專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
2、《環境保護的公共政策》(譯著),三聯書店,1993。
出版教材
1、《經濟法案例分析》(教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
2、《環境保護法典型案例》(教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
3、《以案說法》(經濟法篇),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8。
4、《以案說法》(契約法篇),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
5、《以案說法》(金融法篇),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
6、《經濟法》(參編)(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國家級規劃教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
7、《中國金融法教程》(參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