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滄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李滄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對區政府法制建設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圍繞政府法制工作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建議,供領導決策參考;對區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滄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 性質:機構
  • 針對方面:法制
  • 主要職責:兩大項 八小項
主要職責
1、對區政府法制建設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圍繞政府法制工作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建議,供領導決策參考;對區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2、統籌規劃區政府的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擬訂區政府年度規範性檔案的工作安排,報經區政府批准後,組織和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一) 審查修改報送區政府審議的規範性檔案的草案;起草或者組織起草重要的規範性檔案的草案。
(二) 承辦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
(三) 清理、編纂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編輯規範性檔案的標準文本;組織發行省、市法規彙編工作。
(四) 辦理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上報備案工作;辦理區政府各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根據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五) 對區政府各部門的法制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協調部門之間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
(六) 研究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執行等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具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區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擬訂有關配套的規範性檔案和答覆意見;監督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辦理區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受區政府委託承擔行政案件的應訴工作。
(七) 組織開展政府法制宣傳教育、政府法制理論研究、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交流工作。
(八) 承辦區政府交辦的法律事務和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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