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達

李永達

李永達(1955年12月25日—),生於香港,籍貫湖北,第三任民主黨主席,曾任立法局議員、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副主席、香港民主同盟中常委、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常委、葵青區議會主席、區域市政局議員、香港民主黨主席及副主席。現任立法會議員及葵青區區議員。他是香港泛民主派的一員。違法占中參與者。

2018年9月17日,李永達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等5項罪名。在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預審。被告人續准保釋至11月19日開審,預料審訊20天,屆時控方會傳召多名證人,並播放兩段共長超10小時的來自警方及公眾拍攝的視聽證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永達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香港
  • 出生日期:1955年12月25日
  • 職業:政客
  • 畢業院校:香港大學
  • 主要成就:第三任民主黨主席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李永達早年於聖保羅書院香港大學就讀,並在港大取得理學士學位。其後,他在屯門區大興佛教沈香林紀念中學任教,並與已故立法局議員吳明欽二人共任一職,及在該校認識首任及現任妻子陳樹英。1985年起擔任葵青區議員(石籬選區),與梁耀忠單仲偕等並稱葵青七子。1991年,伙拍荃灣區議員陳偉業競選立法局,雙雙進入立法議會,從此開始立法局議員生涯,直至2000年,因民主黨將他(伙拍區議員黃炳權),以及何俊仁陳樹英、蔣月蘭)名單、陳偉業(鄺國全)名單分拆,選民認為他將會當選,故把票源流向當時選情告急的陳偉業名單,因而下馬。
翌年擔任民主黨副主席。2003年底,因立法會議員,原葵青區議會華景選區議員單仲偕讓路,得而重返議會(選區因新增華荔荔欣二村,改稱荔華)。2004年9月,伙拍陳偉業舊盟友陳琬琛(荃灣區議會梨木樹東區議員)以第二高票當選,重返立法會,同區對手有民主派獨立議員陳偉業,職工盟李卓人、葉岳峰,龍緯汶支持的查錫我,與及親中共政黨民建聯之譚耀宗張學明及自由黨周梁淑怡丁午壽等。在楊森放棄連任後,當選民主黨第三任黨主席。
2005年5月,李永達決定代表民主黨參與2005年香港行政長官選舉,但最終未能取得100個選舉委員會成員提名(只取得51票)而宣布放棄參選。 2006年12月17日原民主黨副主席何俊仁接替他成為第四任民主黨黨主席。

人物事件

2014年9月28日凌晨爆發的違法“占中”,到當年12月15日清場告終,持續79日。香港金鐘、旺角、銅鑼灣等地交通癱瘓,並不時發生襲擊警察、破壞公物、違反法庭禁制令等罪行。事件不僅造成數以萬億計的經濟損失,更令香港社會長期處於撕裂對立的狀態,甚至助長了本土激進甚至“港獨”的興起。
2014年12月11日,警方協助司法人員今天(11日)展開全面清障。在夏愨道及添華道交界,留守的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被警方帶走。
被帶走的包括: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民主黨主席劉慧卿、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公民黨議員毛孟靜、民主黨議員何俊仁、社民連議員梁國雄、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前立法會議員楊森、前立法會議員余若薇,以及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等人。
2018年9月17日,李永達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等5項罪名。在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預審。被告人續准保釋至11月19日開審,預料審訊20天,屆時控方會傳召多名證人,並播放兩段共長超10小時的來自警方及公眾拍攝的視聽證據。
對於違法“占中”港人普遍表示其發起人和推動者必須為其違法行為付出代價。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曾強調,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修補社會撕裂不等於在法治方面要作妥協,因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林鄭月娥表示香港市民的言論、集會等權利受《基本法》保障,政府會竭力去維護,但這些權利並不是沒有限制,當市民在表達意見和遊行示威時有違法行為,便要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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