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廣州大學法學院教授)

李明(廣州大學法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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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男,法學博士,教授,碩士生導師,法學院副院長、廣州大學檢察理論研究中心副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明
  • 國籍:中國
  • 職業:法學院副院長,廣州大學檢察理論研究中心副主任
  • 畢業院校:西南政法大學,四川大學法學院
  • 代表作品:《監聽制度研究》
  • 學位:法學博士 
  • 性別:男
學習經歷,學術兼職,研究方向,主要貢獻,主要著作,主要論文,主持課題,獲獎記錄,

學習經歷

2005年畢業於四川大學法學院,訴訟法博士。
1998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刑法碩士。
1998年至2004年,在廣東省司法廳工作。
2004年在廣州大學從教。

學術兼職

廣東省訴訟法學會副會長。
廣東省“五五”普法講師團高級講師。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屆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花都區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廣州市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家。
廣州發展研究院兼職研究員。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領域:刑事訴訟法、證據法。

主要貢獻

主要著作

1、專著《監聽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7月。
2、主編《刑事訴訟法》教材,2006年12月版。
3、副主編,《刑事司法公正與人權保障》,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

主要論文

2004年:
1、“監聽問題立法研究”,《法學》,2004年第7期,核心,獨著。
2、“保障罪犯人權與懲罰改造的衝突及其解決”,《中國監獄學刊》,2004年第4期,公開刊物,獨著。
3、“我國刑事證明標準的反思與重構”,《西南民族大學學報》,2004年第9期,獨著。
4、“律師證言拒絕權研究”,《律師與法制》,2004年第1期,公開刊物,獨著。
5、“有效證明與程式正當性的內在衝突及其解決”,《廣州大學學報》2004年第7期。
6、“論普通程式簡易審與簡易程式普通審”,《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04年第12期。
7、“主觀證明標準——刑事訴訟證明標準的必然選擇”,《廣州大學學報》,2004年第12期。
2005年:
8、“監聽性質辨析”,《中國刑事法雜誌》2005年第1期,CSSCI,獨著。
9、“同意監聽的內在衝突及其解決”,《中國刑事法雜誌》,2005年第2期,獨著。
10、“監聽與拒證特權關係的合理構建”,《求索》,2005年第3期,核心,獨著。
11、“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建議和論證”,《2005年訴訟法學年會論文集》,獨著。
12、“監聽手段的合理運用及其限制”,載孫長永主編:《現代偵查取證程式》,中國檢察出版社,2005年版。
13、“誘惑偵查在毒品犯罪偵查中的合法性分析”,《市場與法》,2005年第5期。
14、“公平正義對法律監督的價值導向作用”,《甘肅社會科學》,2005年第5期。
15、“監聽適用條件、對象及程式研究”,《廣州大學學報》,2005年第7期。
16、“刑事訴訟中私人監聽問題研究”,《河北法學》,2005年第11期。
2006年:
17、“論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認識誤區”,《貴州民族學院學報》,2006年第2期。
18、“美國監聽制度的產生及流變”,徐靜村主編:《刑事訴訟前沿》第五卷,第2006年7月。
19、“通識教育還是職業教育”——法學本科教育面臨的困惑及其選擇,《當代教育科學》。
2007年:
20、“律師調查取證權研究”,《江西社會科學》,2007年第6期。
21、“見證制度的幾個問題研究”,《河北法學》,2007年第11期。
22、“嚇走竊賊並占有贓物的行為應如何處理”《人民檢察》,2007年第6期,合著,第二作者。
23、“法律監督與公平正義”,《中國檢察》,2007、10月,北京大學出版社,第二作者。
2008年:
24、“國外主要社區矯正模式的考察及其借鑑”,《中國司法》2008年1期,獨著。
25、“論廣州市社區矯正工作的完善與發展”,《政法學刊》,2008年第1期,獨著。
26、“論強制措施法定原則——兼評程式法定原則”,《中國刑事法雜誌》,2008年第5期,獨著。
27、“誘惑偵查在毒品犯罪偵查中的合法性判斷”,《河北法學》,2008年第11期。
28、“刑事強制措施中的同意因素研究”,《中國法學》,(英文版),2008年第2卷。
2009年:
29、“歷史、現狀與未來——罪犯思想改造制度的反思”,《廣州大學學報》,2009年第1期。
30、“論警察的選擇性執法——以刑事執法為例”,《海南大學學報》,2009年第1期。(2009年8月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 。
31、“我國刑事訴訟基本原則的反思與重構”,《求索》,2009、7期。
32、“論職務犯罪中技術偵查手段的運用與限制”,《華中科技大學學報》,2009年第4期。
33、“關於組織領導非法傳銷罪的幾個疑難問題分析”,《湖北社會科學》,2009年第7期。
34、“論警察的刑事自由裁量權”,《政治與法律》,2009年第8期。
2010年:
35、“論我國司法鑑定制度改革重心的轉換”,《中國司法鑑定》,2010、第2期。
36、“刑事和解負面效果的產生及其控制”,《嘉應學院學報》,2010年第2期。
37、“美國警察刑事自由裁量權考察”,《江西公安專科學校學報》,2010年第3期。
38、“秘密偵查概念辨析”,《廣州大學學報》,2010年第9期。
39、“也論檢察權的合理配置——以解決檢察權面臨的問題為切入點”。張智輝主編:《檢察權最佳化配置初探》,中國檢察出版社,2011年6月第1版。
2012年:
40、“秘密偵查與偵查公開的衝突及解決——兼論偵查公開與偵查秘密原則”,《河北法學》,2012年第5期。

主持課題

1、主持《廣州市社區矯正模式構建》,廣州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2006、9,2007、9。
2、主持《刑事和解制度研究》,廣州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2006年。
3、主持《秘密偵查行為研究》,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2007-2009-12。
4、主持《警察刑事自由裁量權研究》,廣州市教育局市屬高校課題。
5、主持《秘密偵查的法律規制研究》,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2009、7-2011年7月。
6、李明主持“程式正義在中國的困境與出路”,市教教育局羊城學者學術骨幹項目。
參與課題:
1、參與龍宗智教授主持的2003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國刑事訴訟制度的發展完善》00BFX022。
2、參與李步雲教授主持的2004年最高人民檢察院重點課題《法律監督與公平正義》。
3、參與李步雲教授主持的2004國際合作項目,丹麥人權研究中心——廣州大學人權中心合作。《刑事司法公正與被告人的權利保障》。

獲獎記錄

1、“監聽問題立法研究”一文獲得2005年6月全國第六屆中青年訴訟法學優秀科研成果論文類三等獎。
2、《監聽制度研究》,獲得2010年6月廣州市哲學社會科學三等獎。
3、“論刑事強制措施法定原則——兼評程式法定原則”,廣東省法學會2008-2009年度優秀法學成果三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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